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率先开展县级人大预算绩效事后监督1.0版;2012年,在建立县级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人大监督评价工作;2024年,升级打造人大预算绩效监督3.0版。
一是建章立制,细化监督流程。修订《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从制度的健全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的规范性、责任划分的明确性、分工协作的有效性等4个方面对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3个维度监督程序进行具体规定,并明确审计协同跟进、政策优化调整、预算优化调整等6项结果应用举措,有效提升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分层分级,构建指标体系。引入高校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吸收财政预算审查咨询员的专家“智库”意见,科学构建人大预算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绩效管理、依法监督等6项一级指标,下设14项二级指标和28项三级指标,并根据可比性、可操作性原则,设置区间值和两端值指标,按照具体权重进行赋分,多角度全方位反映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效能。
三是定量定性,探索评价实践。为检验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探索对2024年上半年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价,评价结果以表单形式报送区委,转交区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中一并反映,推动区政府收回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结余资金180万元,核减公共资源大中修项目资金187.5万元,有力提升人大预算绩效监督的约束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