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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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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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11-13 09:4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两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4方面13项审议意见。在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过程中,市人大财经委结合“8+4”经济政策实施效果监测监督、“双下沉、四提升”等工作,深入市人大经济运行监测点,运用“无感化”监测等创新手段,收集掌握人大代表、财经咨询专家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厅以正式复函的形式反馈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报告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4方面审议意见,逐一反馈研究处理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议意见中“着力提升涉企政策实效”方面落实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政策制定充分参与、政策落实直达快享、政策宣贯应知尽知”等方面持续发力。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推动建立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围绕涉企政策的起草、审议、实施、评估等重点环节,通过座谈交流、8718服务平台、民生e点通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优化“甬易办”平台工作流程,上线“政策满意度评价”模块,依托线上“政策计算器”“政策体检单”及“政策库+企业库”推动政策企业双向匹配;开展“数智服务 助企惠民”服务月行动,以“浙里办”宁波频道为载体,以“甬易办”为媒介,开展重点热点政策宣传,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

    (二)审议意见中“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落实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制定《宁波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有机更新、未来社区建设;划分安全生产领域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事权,完善应急管理领域处罚裁量基准;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健全专利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制定《宁波市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细化破产援助资金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分类监管机制,推动7.3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监管;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协同保护机制。

    (三)审议意见中“持续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落实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创新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制定《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分级分类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成功入选国家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迭代更新《宁波市标志性产业链“链长+链主”机制工作方案》,全市有1家企业成为国家级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5家企业成为省级链主企业;加快“研值在线”数字化改革,开展“十链百场千企”“四个百场”等专项对接活动,对接订单1026亿元,对接工业项目720个;推进“宁波科技大市场3.0”建设,推进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2023年技术交易额突破800亿元,增速超70%。

    (四)审议意见中“夯实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方面落实情况。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夯实金融要素保障、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主要举措和成效包括: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多元供应体系,积极保障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开展新一轮“首贷户拓展”“金融助个体”等专项行动,推广“贷款码”应用,2023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首次突破600亿元(601.4亿元),业务规模位居全国主要城市第二;深化实施“一人一技”项目,推进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推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成立产业学院11个、企业学院30个。

    二、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综合评价和工作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对照意见清单,认真研究措施办法,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推进“两条例一决定”落实落地、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尤其是要看到,在破解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市场准入、创新创业、要素保障等领域的问题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不少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比如审议意见提出要“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对比深圳等地出台《关于长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实施方案》等制度举措,我市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机制还需进一步构建完善,定期公布“三张清单”还未形成系统性、常态化工作机制。比如审议意见提出要“加大涉企政策宣贯力度,完善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跟踪督办发现,我市虽有多个涉企服务平台,但政策发布存在“新老混杂”情况,一些个性化的政策发布仍散落在各个部门,政策的统一集成发布和宣传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宁海“企服通”平台反映,4月共受理企业问题需求866件,其中政策咨询占比达43.42%。比如审议意见中提出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宁海、象山等地企业反映,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式、教学过程等方面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人才培育模式难以跟进产业变革态势。

    针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已经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推进“两条例一决定”落实落地;要加快制定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机制,持续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加快研究出台“工匠出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高职院校紧密对接“361”产业需求,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要推进部门协同、平台融合和数据互联,迭代优化各类惠企平台,规范政策收集、分类及宣传发布规则,强化政策及时解读,畅通政策惠企“最后一公里”。下步,将树牢监督闭环理念,充分结合“8+4”经济政策实施效果监测监督工作,积极行权履职,突出守正创新,优化监督方式,助力政府相关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治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振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有力有效推进“两条例一决定”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