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座谈交流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张琼华主持,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餐饮行业协会等立足自身职责,分别汇报《规定》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举措。与会同志聚焦《规定》实施中执法权限、监督管理、宣传引导、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是深入贯彻《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的具体举措。《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牵头起草部门要提高站位,对照《规定》条款,总结工作经验、取得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定》的意见建议和工作举措,力求把报告写实、写透、写活。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梳理《规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合力为主任会议听取《规定》实施情况报告做好准备,共同推动法规更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