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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小切口”立法 做好治理“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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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3-15 11:00
  • 来源:法工委
  • 3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宁波市作交流发言。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省消防救援总队举行的“新春第一课”活动上作相关经验介绍。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多、治理难、易反复现状,我市通过完善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隐患整治等措施,破解治理难题,积极推动形成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围绕“小切口”立法,完善治理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秉持“急用先行”的原则,选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小切口”,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制定出台《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涵盖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和使用人的禁止行为、充电场所和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等内容,为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法治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探索立法与民生实事相结合,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市人大常委会经充分调研,将“完成1万个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列入2024年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被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票决为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实现立法项目向民生实事项目转化,推动法规落地、增强实施效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充电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场所设计技术细则》,推进52个“充电驿站”示范点先行建设。同时,研究开发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智能监管平台,全面融入宁波城市安全运行在线平台,努力实现“一网统管”。

    三是聚焦“违规充电”,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今年2月,市委社工部、平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紧紧依托全市“141”平台,建立平台主建、部门主战、会商研判、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向全市156个镇街下达专项行动工作指令,全力发动基层派出所、应急消防管理所、网格员、物业公司等力量深入住宅小区、企业等地,聚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开展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排查力量26.06万余人次,排查隐患7.1万余处,已整改7.05万处,行政处罚6123起,违规充停行为得到有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