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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任免邬先江等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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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3-25 15:3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市中级法院:

    经2024年3月21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邬先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立军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曾建东、张海科、李胜利、张远金、徐小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邹立群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文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房伟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立奋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