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充分运用省人大环资委“五个四”工作规则,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高标准贯彻部署,第一时间向区委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出台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实施内容。高站位确定目标,制定“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树优”的推进计划,2024年区级层面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镇(街道)层面以东吴镇、东钱湖镇、首南街道为试点,创建“部门进站”工作品牌,体系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实践。高质量跟踪监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发现问题闭环处置机制,调研排摸和审议汇总的14条意见和19个具体问题,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形式函交区政府研究落实,由相关工委跟踪监督并在主任会议上“亮灯”评价。红灯、黄灯问题“二次”交办,整改情况在次年报告中单独成段。
二是制定规范模版。报告模版标准化,分别制定区人民政府、镇级和街道“一报告两清单”标准化模板,要求重点评价指标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式”报告,并明确责任单位。区人大调研报告以附表形式对监督指标进行五年比对,常委会审议讨论更加直观易懂。监督流程规范化,根据监督职能,分别建立区、镇(街道)规范化监督流程,形成“会前—会中—会后—跨年度”监督闭环,区、镇(街道)人大按图索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有效提升生态监督工作的深度和效度。监督场景“数智”化,建立“生态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主界面直观显示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生态环境动态指标,晾晒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审议监督动态、代表建议办理、民情民意处置等信息,并以柱状图形式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任务完成比,监督成效更加可感、可知。
三是靶向跟踪问效。明确监督重点,根据“一年一重点”监督原则,2024年,确定生态经济为年度监督重点,排定4—6项具体监督条目,发布“微调研”课题,镇(街道)人大、工委委员、专业代表小组分别“领题”,提交“微调研”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为提高生态经济“一件事”监督质效奠定坚实的调研基础。坚持决议引领,年初人代会作出“强二优三”决议,明确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区人大及时制定三年监督计划,围绕生态经济建设排定每年3个专项监督议题。紧盯突出问题,聚焦审议意见、民意感知中心“热词”反映的科技创新等突出问题,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建立科技创新观察站,搭建“1+8”动态观察矩阵,定期形成观察报表,为区政府调整相关政策和奖励扶持倾向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