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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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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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8-01 16:0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4个方面15项审议意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督办实效。一是实行清单制督办,督促市未保办及相关责任部门逐项落实整改举措,逐条检视整改成果。二是结合“四下基层”等主题活动,联动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下沉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三是结合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和提出工作,围绕审议意见内容,梳理民情民意线索,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青少年课余成长服务、妇女儿童关爱计划等入选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关注重点领域,优化成长环境”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1-3项。校园风险防控方面,成立宁波市甬安校园安全促进中心,设立学校防欺凌举报热线,分层分级建立有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学生档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师德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师德师风违规事件的快速处置、依法从严处理、严肃追责机制。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机制,2023年查询5万余人,处理27人。网络空间净化方面,督促落实平台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有害信息清理,及时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敏感、不良信息。定期开展专项行动,积极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特定场所监管方面,加大对未成年人违规进入游艺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运用数智化手段督促宾馆酒店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未成年人违规入住电竞酒店现象基本杜绝。

    (二)关于“进一步推动多方合作,关爱心理健康”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4-7项。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建设,2023年共培育“浙江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12个,新认定宁波市示范家长学校73所、宁波市亲子阅读体验基地30个。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培养,常态化开展指导服务。学校预防方面,落实落细“双减”政策,严控学生作业量,保障学生休息时间。推进课后服务优质工程,非学科类的课外服务比例达到50%。强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防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制定实施《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全流程网格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预防—发现—干预—处置”全流程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以“心网格”为最小治理单元,实现学生群体全覆盖。加强医教协作,全市98.78%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教师,今年计划完成800余名专职心理教师专题培训、其他中小学教师普通培训全覆盖。校内外互联互动方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制定《关于推进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系统化服务网络和立体式联动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促进教师家访规范化、常态化。心理健康服务方面,成立学生心理诊疗与研究中心,将市县两级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作为今年民生实事项目。开展“12355中高考减压”共青团阳光行动,着重关心抚慰中考、高考考生群体心理压力。优化调整心理诊疗相关服务项目的价格,将部分心理治疗自费费用纳入“天一甬宁保”保障。

    (三)关于“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预防违法犯罪”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8-11项。未成年人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在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的排查中,着重关注、及时追踪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预防、制止未成年人犯罪或未成年人被侵害。依托青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工作平台,探索“一址多用”、融合共建模式,构筑重点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未成年流动人员的未成年人保护站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方面,加强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摸排,研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案犯之间关系,对背后的教唆者、胁迫者、组织者,从严批捕、起诉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方面,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23年为2050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分类管理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及时预警违规行为,降低再犯罪风险。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方面,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高度重视专门教育,多次召开会议协调推动,目前已形成专门学校建设报告和建设初步方案。

    (四)关于“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主要对应审议意见清单中的第12-15项。保护协调机制方面,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完善议事制度,协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聚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部署实施“宁波市儿童友好·光合计划”。设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慈善信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建立调查统计制度方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问卷调查。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方面,印发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报告责任。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8件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个人开展监督。整合保护资源方面,组织全市全部183名儿童督导员、2933名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履职水平。计划今年建立100个“科普进校园结对服务站”,新建100个“家门口青少年宫”,继续开展在校学生托管服务。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清单,逐条逐项落实相关工作举措,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在督办中也发现一些工作仍需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新一轮机构改革,未保机构设置将进行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一以贯之、有效衔接。二是校园风险防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保护未成年流动人员举措需要更加有力。四是调查统计制度、未保工作数据信息共享仍待实质性突破。建议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紧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方位需求,强化工作合力、补强工作短板,更好服务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大局,为“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