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议意见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我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阅读:
  • 时间:2024-09-29 15:1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我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9月23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9月11日至1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实施稳岗拓岗举措,逐步完善技能培训体系,不断优化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充分重视,主要是就业面临不少压力和挑战,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技能培训整体合力有待增强,就业服务仍有短板弱项。为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支持政策,更好推动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前期调研和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 优化促进就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机构协同”的岗位供给模式,有效形成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协调,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商务、农业、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健全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失业风险应对预案。

    2. 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落实。结合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变化趋势,细化制定实施促进就业中长期规划。加强经济、教育、人才、社会保障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合,联动多部门改革举措,增强政策集成效应。对当地就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或事项开展就业影响评估。适时对相关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就业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检查评估。

    3. 织密高效便捷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统筹布局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和服务力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可及的就业服务圈。完善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提升平台服务的精准性、便捷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实施稳岗拓岗举措,扩大就业岗位规模

    4. 新质生产力增岗。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力度,激励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扩大有效投资,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健全现代服务业体系,增加更多契合高校毕业生特长、适合毕业生能力、符合毕业生发展期望的岗位,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就业的提质扩容有效融合。

    5. 新形态就业拓岗。根据发展新趋势和群众新需求,积极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和规范多渠道灵活就业,以新的就业增长点支撑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技能人员充分就业。

    6. 小微企业稳岗。接续实施面向就业人数多、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的援企稳岗扩岗政策,做好税收、融资、社保等方面帮扶,充分发挥就业吸纳作用,以企业稳定经营带动社会稳定就业。

    7. 专门政策托岗。优化政策安排,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有效增加面向青年群体的见习岗位数量,推动从就学到就业平顺过渡。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托底和适岗兼顾,合理扩大岗位规模,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入岗。积极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杠杆作用,增加按比例就业规模,增强残疾人就业稳定性。有效落实用地、资金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更好吸纳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加大支持城乡社区、中小学校、国有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力度。

    三、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8. 促进教育与就业有效衔接。引导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从源头提升毕业生专业能力和岗位适配性。推动行业头部企业与院校通过共同组建产业学院,通过联合招生、定向培养、学徒培养等方式开展合作,促进毕业生“学历+技能”双提升。

    9.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职业培训服务,深入实施“一人一技”、“金蓝领”、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专项行动。突出企业技能培训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培训规划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完善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引导机构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效。加大技术学校、技师学院投入力度,提高生均经费标准,推进一流技师学院建设。落实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改革,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激发劳动者提升自身技能水平的积极性。

    10. 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做好创业教育指导,增强重点群体创业能力。便利工商登记,做好信贷支持,探索实施创业保险。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圈。细化开展专项帮扶,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文化创意、数字化、绿色环保等领域特色项目,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项目,鼓励退役军人在乡村创业。

    11. 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改革。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就业创业服务协作,推动跨市域、省域劳务合作,促进人力资源畅通流动和就业创业资源共享。

    四、进一步增强宣传和保障实效,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2. 引导树立正确就业观念。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推动重点群体树立理性择业、诚信就业、爱岗敬业理念,以就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13.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扩大“灵活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有效治理拖薪欠薪、过度加班、滥用试用期、违规裁员、就业歧视等乱象。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健全“线上+线下”双调解模式,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

    14. 落实基本保障措施。针对高校毕业生“慢就业”“缓就业”现象,因势利导探索研究综合管理办法,提供适合的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加强住房保障力度,增加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帮助劳动者安心留甬。推进残疾人就业场所无障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