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9月23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9月11日至1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经济大市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深入实施“创新实干奋进年”行动,积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改善社会民生,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指出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一是增收基础不够牢固,组织收入面临较大压力,一些重点领域仍需保持较高支出强度,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二是预算管理仍待提升,预算刚性还需强化,支出进度不够均衡,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三是风险防控仍需重视,基层运行趋紧,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仍需高度关注。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积极发挥政策效能,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1. 加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经济大市勇挑大梁”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创新实干奋进年”活动,聚焦三个“一号工程”“三支队伍”“十项重大工程”建设,精准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有力推动“两重”建设和“两新”实施等重点任务,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财力保障。
2. 强化政策集成协同。要科学把握政策的“时度效”,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补助等各种政策工具,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多措并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
3. 积极培植壮大财源。要加强经济税收走势分析,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税源监测,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大税源招引力度,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实现收入筑底回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建设良性互动。
4.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要发挥好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瞄准重点项目发力,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扎实做好论证决策、资金平衡、项目运维、资产管理等工作,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5. 稳步推进财税改革。要围绕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科学规范,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市)财政体制,清晰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各级财政收入关系,提升区(县、市)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优化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
6. 落实零基预算管理。要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客观分析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对财政支出整体影响,全面梳理现有财政政策,清理整合无效低效支出,压减边际效用较低项目,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大力优化支持结构,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7. 提高绩效管理质量。要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抓实落细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双监控”,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领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严格落实评价结果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
8. 扎实推进审计整改。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举措,一体推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持续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入推进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从制度层面推动高质量高效率的衔接协作,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9. 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堵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管新增项目融资的“闸门”,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积极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0. 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要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穿透式监测,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11. 加强财政运行监测。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对基层财政运行的分析评估和日常监管,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推动更多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加强财经纪律监督。要严格落实好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执行落实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基层减负等制度举措,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保持财会监督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