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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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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2-14 15:1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1月11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城市安全运行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市政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城市安全运行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我市的产业特点和地理位置决定了安全风险点多面广。对照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在政府监管执法、企业安全管理、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基层应急基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工作,高水平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会议审议和专题询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系统观念,切实强化韧性安全城市建设

    1. 注重规划引领。及时开展韧性安全城市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谋划提升我市预防和抵御内外多种风险冲击能力。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现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按照我市“2070”工业集聚区建设总体布局要求,规范小微园区安全管理。

    2. 注重数智赋能。加速城市安全运行在线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标准规范,大力推进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方面的运用。扩大终端风险感知监测预警设施覆盖范围,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监测预警信息数据共享共治。

    3. 注重文化培育。持续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市民安全素质和避险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齐抓共管,切实强化安全监管职责

    4. 加强统筹协调。加快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其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能优势。

    5. 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着力压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动态厘清职能交叉地带和新领域新业态监管职责,逐步消除监管盲区。

    6. 严格监管执法。坚持依法严查严管严处,规范执法程序,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其提高技术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惩戒有效衔接。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监督。

    三、坚持防治并举,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7.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鼓励引导企业推进技术改造,采取先进管理方法,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 深入推进攻坚整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风险管控,探索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渔业生产作业安全监管。推进重点区域和中高内涝风险点位排水基础设施提标改造。

    9.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风险防控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和处置联动机制。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企业安全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加强重大风险全链条管控,推进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深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四、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强化基层应急基础

    10. 完善基层应急指挥机制。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执法事权,厘清基层应急消防站职能边界,深化基层应急管理、消防和基层治理融合,构建统分结合、防救衔接的高效基层应急指挥作战平台。

    11. 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机构建设。着力提高人员、装备保障水平,提升人员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等方式,强化“互联网+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12. 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综合+专业+社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持续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专兼职救援队伍发展。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一体管理和联训联演联战,提高抢险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