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 徐 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中“5+7”方面重点监督内容,现就我市城市安全运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安全运行5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加强系统研究部署,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协作,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保持“双下降”,全市台风防御实现“零死亡”,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宁波争创共同富裕先行市和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夯实硬件支撑,城市基础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管廊管线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委托专业运维企业对全市23条陆地油气管道、75.94千米综合管廊实施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加快燃气管道检测更新。2021年以来,累计检测2002千米、更新改造331.8千米。三是加强城市桥隧管理维护。全市2250座城市桥梁实现“一桥一档”和定期检测全覆盖;16座城市隧道配置水位监测预警和视频监控设备,其中8座下穿及水底隧道均已补建完善电子水尺设备。四是落实道路塌陷风险防范。全方位排摸全市2536千米城市道路,每季度对主次干道开展道路病害及路面行驶质量综合检测分析,平均健康指数均为良好。五是系统完善防洪排涝网络。2022—2023年连续两年水利投资均超150亿元,葛岙水库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奉化江上游鄞江、东江二期堤防完成续建,排涝工程体系逐步完善,水库预泄、干流防洪、涝水外排能力明显提升。
(二)健全工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1+X”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法制体系,《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入选“全国应急管理地方立法十大优秀案例”。二是深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全市156个镇乡(街道)全部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创新引入国有企业充实基层执法辅助力量,709人进驻83个镇乡(街道),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72名,建成独立办公场所62个,相关做法得到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工矿、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将2623家重点工业企业纳入市、县两级重点监管执法,对649家消防等级评定较差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评定为“高风险”的项目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四是推进柔性执法。出台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同时,从严处罚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八大重点行业领域累计安全生产行刑衔接839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聚焦隐患治理,遏重控大能力不断增强。一是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开展多轮次市、县、乡三级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扎实组织开展全市性“遏重大”攻坚战、“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等,有效管控整治一批风险隐患,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实施重点时段整治。年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强力推进工业企业基建等专项整治,累计排查整改隐患32.3万个,查处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基建项目178个、消防违法行为10320起,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三是集中推进专项攻坚。紧盯事故多发、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海绵等“六类”企业、“拆窗破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燃气安全、渔业生产“春雷”行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重点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督改“六类”企业隐患2.35万个,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窗(网)37.89万个;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39万起、查处违法行为(含非法拼装、改装、加装)90.61万起;更新改造燃气管网154公里,“胶改金”20.7万户;查处渔业生产违法案件393件、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8艘;收缴非法内销烟花爆竹2.1万箱,破获非法出口刑事案件46起。
(四)加强应急保障,防灾避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完善防汛防台体系。健全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在县、乡两级全覆盖部署浙政钉“天机”机器人,实现直达乡镇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推送叫应,常态化开展演练3830场。二是完善森林防灭火体系。重新划分确定106个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和69个重点乡镇,加强用火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县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编制划转。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市县两级共编制11个总体预案和5大类443个专项预案,全市建立重点领域应急救援队伍1491支(其中市级70支)、力量24489人(其中市级1826人),储备抢险救援类物资319万件、生活保障类物资224万件,2240处避灾安置场所均落实专人管理,可标准安置41万人,基本满足应对自然灾害的临时、短期避险转移和应急救灾物资需求。
(五)深化数智赋能,安全在线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科学谋划布局。印发《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安全风险特点,以城市生命线、城市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4个方位20个领域为重点一体抓好谋划、布局、建设。二是城乡一体推进。探索城市安全运行体系与“141”基层治理体系有机融合,接入1.2万余条工作网格信息、1.4万余条网格员信息,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三是高效协同推进。按照“急用先行、成熟先行”思路,分期开展建设,一期重点建设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综合平台。目前,整体完成进度70%,累计接入47个图层数据,整合接入4.5万余路公共视频点位、1700余个风险感知设备,汇聚300万余条公共数据。
二、城市安全运行7个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一)小微园区(厂中厂)。推动落实园区管理主体责任,全市4770个园区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17110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364名。常态推进小微园区规范化建设,994个园区通过达标验收,并创建形成一批示范样本。试点建设“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平台2.0”,迭代新增129项个性需求。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推进化工园区风险等级降级,全市5大化工园区全部建成智能化安全管控平台,风险等级全部达到一般及以下。推进化工园区危运停车场建设,先后建成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停车位464个,落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榭开发区临时停车位94个。常态化开展特殊作业巡查,年度特殊作业点位隐患平均检出率降幅超10%,有效防范化解作业安全风险。
(三)建筑施工领域。强化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工地动火作业三类高风险作业项刚性管控或提级管理,累计检查工地2117个,督改隐患3616处。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社会责任。修订《宁波市房屋市政工程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对15家重点监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和区域联动高频次检查。
(四)消防领域。统筹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园中园(厂中厂)”“九小场所”、高层建筑、专业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2024年以来,共检查单位59.2万家次,督改隐患62.5万处,立案查处2.8万起,罚款1987万元,“三停”712家。持续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60个消防救援站点先后投入使用,80支政府专职消防实施提档升级,建立“一队一方案”。
(五)渔业生产领域。强化渔船本质安全提升,完成插卡式AIS升级改造渔船2495艘,实现渔船高清摄像头、IP电话及渔船精密智控设备等设施设备安装全覆盖。综合利用AIS避碰终端、雷达、高频无线电话和望远镜等设备,强化瞭望值守,防范碰撞风险。严格发证监管和船员准入,确保渔民100%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加强面对面教育培训,年度完成船东船长培训4528人、商渔船互登互学315人。
(六)燃气领域。落实燃气企业管道、调压箱等燃气设施定期巡检制度,2024年以来巡查燃气管网173万千米、维保设施2.3万处,排摸市政和小区燃气管道14294千米,红线内燃气管道785.2千米,发现超期管道776米。实施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培训燃气行业从业人员18526人次,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4.1万余户。推行燃气入户安检服务,开展入户安检412.85万次,督促整改隐患20.83万个。
(七)城市内涝方面。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速,宁波枢纽防洪排涝工程、界牌碶泵站、柏坑水库扩容等工程稳步推进,三江干流堤防提标(新建)34千米,余姚西分洪工程完成建设,中心城区承洪压力有效减轻。提前完成海塘安澜工程建设,107千米问题海塘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实施重点区域内涝隐患整治,年度完成易涝(历史)积水点改造95处,完成市级雨水管网检测修复73千米。开展“千里清水河道”建设,累计完成河道建设1334千米。
三、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领域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我市城市安全运行也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从城市安全运行总体形势看。一是固有风险点多面广。我市大化工、大港口、大物流的特点,体现在道路运输、海上交通安全风险偏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突出;小微加工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安全基础较为薄弱,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小微企业,安全风险需要高度重视。二是增量风险与存量风险交织叠加。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施工安全持续承压,新经济形态所带来新的安全风险不断凸显。三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压力大。全球厄尔尼诺和拉尼娜气象现象交替影响,导致自然灾害极端性、突发性、致灾性增强,风险防控压力较大。
(二)从城市安全运行5方面重点基础内容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还有短板。城市油气管道存在因第三方野蛮施工、未批抢建、违法占压等行为导致油气管道设施被破坏风险;城市桥梁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桥梁结构病害及破坏风险较大,桥梁安全实时监测总体接入比例不高。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管执法还有弱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不充分,安全投入意愿不高,设备设施更新不及时、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等问题依然存在。政府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行业部门之间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职责边界不清、责任落地打滑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三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还有不足。企业风险辨识评估实际运用效果不尽理想,通过外包外协规避主体责任的现象仍未消除,商事主体总量较大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依然存在。四是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还有差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专业干部较为紧缺,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基层队伍发现甄别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的能力还存在短板。五是城市安全运行在线数据治理还需完善。行业部门风险监测预警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智能预警手段还不够丰富,与精细化风险管控要求还有差距。
(三)从城市安全发展7个重点领域看。小微园区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存在管理主体履职缺位、安全管理粗放、设备设施陈旧、消防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特别是砌墙、夹层、违章搭建等占用安全间距问题较多。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较高,特殊作业环境复杂,固有安全风险较高,且作业量较大,问题隐患较多。建筑施工领域人员安全防范能力不足,建筑工人老龄化严重,流动性大,安全素质不高,叠加建筑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较多等因素,高处坠落事故风险依然较大。消防领域基础建设仍待强化,消防规划站点建设进展不均衡,配套保障的立项、用地、经费等机制有待完善。渔业生产领域外省籍渔船管理难度大,部分新建的外市籍渔船,尤其是外省籍渔船因船舶证书未办理完毕,长时间停靠码头或离岸抛锚,管理难度较大,且全国伏休政策不一致,执法未形成一盘棋。燃气领域管道设施老化数量增加,存在管道老化腐蚀泄漏引发事故风险,且部分用户燃气安全意识薄弱,用气安全风险依然较高。城市内涝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高,部分市政排水设施建成年代较早,设计标准较低,中心城区雨水管渠与现行标准存在较大差距,无法达到现状排水防涝要求。
四、下步工作举措
城市安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下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城市安全运行上新台阶,为我市“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着力基础建设提升,持续夯实城市安全基底。一是深化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化工园区全封闭化管理进程,着力推动危化企业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园区危运停车场建设,2024年底完成临港区块、2025年底完成泥螺山围垦区停车场配套建设。二是推进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水平提升,引导园区加强预防、预警等数字化、智能化安防投入,持续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到2026年全面完成园区达标。三是加快构建防洪治涝新格局,在平原河网、城市内涝方面补强水位监测站点(设施),在中高风险小区周边低洼路段新建367个点位,实现建成区内涝监测全覆盖。四是强化市政基础设施智防智控,通过主动管控与被动防护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全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智慧监测监管。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升群防群治能力。一是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修订完善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推动“防抗救”全过程联动和资源整合;动态梳理明确新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即时消除监管盲区;持续完善和推进安全生产问题闭环整改和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四方责任”落实。二是深化基层应急消防能力建设,坚持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推进站队建设提质升级,整合提升镇乡(街道)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救援等救援力量,持续推动应急消防工作和基层“141”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三是深化“1833”防汛防台指挥体系建设,建强联合指挥、救援、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人员转移全流程管控机制,动态排查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基层防汛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短临气象灾害及台汛等自然灾害。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以“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撬动执法能力水平大提升,加大管执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主动行刑衔接力度,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突出安全风险。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排治和应急逃生能力。一是突出火灾隐患攻坚整治,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居住出租房、“九小场所”、专业市场等多个领域治理,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及高层建筑、违章搭建突出风险整治等行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二是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燃气老旧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全面落实“胶改金”和定期“入户安检”制度要求,加大对流动摊贩、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力度。三是深入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治理,重点实施防高坠、防坍塌、防有限空间事故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四项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四是持续开展渔船“清港”“清网”等行动,加快完成渔船一体式操控台等七方面升级改造,强化重点渔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和不安全行为主动监测预警、核实处置,严打“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和违规捕捞等行为。五是推进油气管道安保联防联治,加强政企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将管道沿线纳入城乡网格化管理,组织动员各相关部门、沿线村居和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深入摸排、及时报告安全风险隐患。
(四)加快城市安全运行在线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智控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确保一期项目2025年1月1日整体上线运行;完善优化二期项目建设方案和服务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立项与采购。二是建立市县街镇协同体系,指导区(县、市)完善组织架构,构建上下一体、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即时承接、顺畅运转、发挥作用。三是构建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优化《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风险源监测设施布建标准》《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在线高效顺畅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