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甬人大常办〔2024〕12号)等文件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完成情况作了专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绿色出行、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作用。经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票决,将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完成100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每个“充电驿站”配置10个充电接口,预期每天可为20万辆次以上电动自行车提供安全充电服务;二是全市新建公用和专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4000个,其中农村地区新增1800个。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张平主任高度重视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民生实事项目“集中征集月”暨“市民监督周”活动中,开展了实地调研,并座谈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为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及时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任组长,市人大代表法律专业小组等为成员的专项监督组,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和措施要求,有序开展跟踪监督工作,有效督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能源局等责任单位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二是赴鄞州区、江北区等地实地督查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视察调研甬行充万科金域西侧地面充电站和君睿名苑、雅月府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等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讨论交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加强与市人大代表慈溪中心组的监督联动,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运用相关监督平台公开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监督信息。四是及时梳理民生实事项目“市民监督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督促责任单位研究处理并反馈整改情况。
三、实施进展情况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
1-11月,全市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1100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印发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明确工作步骤、责任分工、保障措施、验收标准等建设要求,并将“充电驿站”建设情况纳入各地三年治本攻坚考核内容。与市财政局积极研究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范围、补助程序、核准办法等,更好保障项目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建、管、用”一体化解决方案,指导各地采用属地国企承建和维护运行等方式推进项目落实。
二是统一建设标准。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现场会和推进会,编制“充电驿站”建设工作手册和宣传册,设计“充电驿站”logo,从建设标准、操作规程和点位采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联合市住建局发布《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设计技术细则》,具体明确消防设计、电气设计、既有建筑室外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设置要求等内容,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数字赋能。开发点位采集系统,集成建设进度、驿站总数、选址中驿站、建设中驿站和已建成驿站等5个维度数据,实现“充电驿站”全程管理。依托国网宁波公司搭建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云平台,发布平台数据接入标准,全口径采集“充电驿站”设施设备数据,实现“一网通管”。联合运营公司升级智慧充电模块,实现远程控制、故障诊断、充满断电、数据上传等功能,增强充电安全可靠性。推行“门厅电子巡逻+梯阻”监管模式,强化精准识别、路径阻断,实现公共门厅全方位管理。
(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1-11月,全市新建公用和专用电动汽车充电桩5374个,其中农村地区2347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4.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能源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并强化工作协同和督导检查。加强既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和高速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围绕城市转运、港口、建筑等场景建设换电站,实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镇镇通”“路路通”。建立“充电难、建桩难”咨询诉求受理工作机制,形成事项转办单,积极回应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等问题。1-11月,已处理问题咨询诉求30项。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制度保障方面,执行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启动新一轮财政奖补政策,重点支持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和农村地区等保障性公共桩建设,下达资金3990万元。配电保障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需求,国网公司累计投入电力接入配套资金7亿元以上。
三是强化运行管理。依托宁波市充电设施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累计接入公共充电桩超过4万个,覆盖充电设施资产运行状态、充换电订单、区域分布等信息,实现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市级新能源车辆监管平台及浙里办“一键找桩”、甬城泊车充电“一张网”等便民小程序互联互通,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服务提供有效支撑。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交通充电基础设施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进一步满足了交通充电需求,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效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分布还不够平衡,“建管用”一体化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充电服务水平还需持续提升。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研究和改进完善:
(一)坚持法治导向,进一步深化工作认识。认识是前提。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充电安全的基础保障,是贯彻落实《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支撑,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事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结合2024年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具体政策机制、建设管理模式和工作保障措施等,充分发挥民生实事项目促治理、保安全、惠民生的作用。要坚持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落实互促并重,紧扣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抓实抓细“建管用”、资金补助等具体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合力和实施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提高供给水平。建设是基础。要进一步优化交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站点网络,促进充电设施合理分布,加快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实现充电供给与充电需求精准匹配,避免产生充电设施分布不平衡、闲置浪费等问题。要突出务实管用,注重因地制宜,考虑需求差异,丰富建设类型和模式,提供灵活多样的建设方案,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供给质效,充分发挥民生实事项目补位补缺作用。在建设点位上,建议更加注重对零星场地、闲置空地等空间资源的统筹利用,解决选址难等问题;在建设方式上,可以探索简易型“充电驿站”建设标准,对停车棚等现有充停场所进行安全化改造,统筹设置充电柜、换电柜等充电设施,并尝试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满足多元化充电需求。
(三)坚持系统导向,进一步形成管理合力。管理是关键。要强化系统理念、整体思维,坚持“建管并重”,做到项目建设与管理维护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部门监管联动、属地管理协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日常巡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管理到位、保障充电安全。要坚持全链条闭环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充电设施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充停矛盾”等问题,同时督促充电设施运营维护主体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保障充电设施正常运营、安全运行。要强化数字赋能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管理手段,集成充电数据采集、交互、分析、管理等功能,着力提升充电设施管理效能。
(四)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使用是目的。既要“有地充”“安全充”,更要“有人充”“愿意充”。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充电安全宣传同时同步,强化社会公众安全充电意识和良好习惯,提升充电设施使用率,形成“安全充电、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要突出普惠属性,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制定充电服务费用等方面指导意见,充分体现民生实事项目的便民惠民导向。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反馈处理机制,完善充电设施信息查询等服务,着力增强充电服务便捷性、高效性,进一步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