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祖民主持,华伟、李关定、许亚南、傅建林、傅贵荣及陈国军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州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傅勇、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吕海庆、宁波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李国毫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余国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法工委主任蒋文丰作的关于《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宁波市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傅岳炳作的关于专委会审议《宁波市海上船艇休闲活动促进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诸国平作的关于专委会审议《海曙区秀水街、江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汪闻勇作的关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情况,以及有关决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余国祥作的关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以及督办情况报告的有关准备情况的汇报。

主任会议决定,将上述事项及草案等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方勤作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务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研究确定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办法》。
会议还听取了傅岳炳作的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跟踪督办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工委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各工委副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