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接受李鑫等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 阅读:
  • 时间:2026-09-03 16:2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26年9月2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李鑫、张建国、赵岚岚分别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鑫、张建国、赵岚岚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