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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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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6-16 14:18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我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依法向市政府提出4大类13项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议意见逐项研究处理并复函反馈。其间,牵头承办部门市司法局专门征求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意见并予以吸纳。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自2025年8月起,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清单,下沉代表联络站听取基层法审员、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律师代表等多方意见,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常态化对接,认真做实跟踪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意见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审查意识”方面(对应清单第1-3项)落实情况。一是审查责任更实。市政府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常态化听取研究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推动各地出台《法审员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评价机制,加强履职监管。二是督查考核更细。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发现27条问题线索、提出18条整改建议;严格落实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通过“以案促改”构建“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类机制”良性循环。三是宣传引导更活。市县两级借助多种渠道宣传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与突出成效,相关经验被省委办公厅《每日简报》、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等多次刊发。

    二、关于审议意见中“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提升审查能力”方面(对应第4-7项)落实情况。一是建强法审中心。推动中心“六有” 标准化建设,强化全市统筹指导,实现疑难复杂问题提前介入审查。今年1-9月,各区(县、市)政府共审查政府本级涉法事务1699件。二是建强法审队伍。争取并落实新增法审员专项编制,通过统筹、整合等方式确保各街镇配备1名具有法学背景或法考资质人员。加强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比武,提升法审员素质。2025年1-9月,全市共任命432名县乡法审员,累计1127人次参训,组织360余名法审员参加技能精英赛。三是加强数智应用。全面推行“乡镇合法性审查”等应用,实现审查工作全过程留痕,审查数据全贯通。乡镇线上系统使用率、审查率、按期完成率均达100%;通过法律技能培训与AI辅助工具,提升审查精细化水平和审查效率。四是加强协同联动。探索推动“四审联动”“一体四联”等机制建设,强化法审资源共建共享与协同协作,努力破除审查标准不一、信息壁垒等问题。

    三、关于审议意见中“进一步细化规范管理,增强审查刚性”方面(对应第8-10项)落实情况。一是审查范围更广。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和落实“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明确“4+X”审查范围,做到“4个必审事项”全覆盖审查,确保应审尽审。奉化区严肃整改因未履行审查程序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二是审查程序更严。印发关于健全合法性审查办件流转机制的通知,建立“入口把关—程序到位—刚性熔断”的管控机制,指导各地在政府常务会会议题单、文件签发单增设合法性审查必填项,确保“无法审不上会、无法审不发文”。2025年,市司法局已在程序层面提出42条意见,退回审查10余件。三是审查方式更新。推行精细化、说理式、联动式和全要素审查,通过双人审查、专家论证提升专业水平,完善“事实—法律—风险—建议”的审查逻辑链,并建立跨层级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基层审查质量。

    四、关于审议意见中“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审查质效”方面(对应第11-13项)落实情况。一是探索向前延伸,深化预防性审查。聚焦败诉败议、信访高频事项制定发布4件市级审查指引,指导相关区县出台基层执法、拆迁等专项工作指引。探索涉企重大政策“前端介入+全链服务”机制,通过全过程法治服务助力政策、项目落地。二是探索横向延伸,深化审查衔接。以省级试点项目为抓手,探索并完善多部门协同的审查联动模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推动涉企政策文件动态清理与系统管理,将清理及备案结果接入企业服务平台,着力构建涉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提升政策落地效率。三是探索向下延伸,深化审查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村级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推动村级法审机制从试点迈向全域覆盖。1-9月全市审查村级涉法事项14608件,整改问题历史合同2365件,相关经验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相关信息载体刊发。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对照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逐条逐项研究处理,措施扎实、行动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尤其在强化审查刚性、提升审查质效、延伸审查服务等方面成效较为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如:有的基层合法性审查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部分事项审查质量还不够高;部门间审查信息共享渠道还不够畅通,合法性审查与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衔接还不够紧密等。

    下一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工作,督促推动我市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把关口、防风险作用进一步发挥,助推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