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李红澜等职务的通知
市中级法院:
经2022年3月31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李红澜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文燕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盛森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张金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