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郑敏等职务的通知
市检察院:
经2022年6月1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郑敏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明耀、何冰凡、丁向阳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