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会议,宋越舜、胡军、戎雪海、许亚南、印黎晴及陈国军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确定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月11日至12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研究室主任岑建冲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王安静关于2024年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蒉开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草案)有关情况、《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修改情况、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市经信局副局长屠炯关于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利琴有关调研情况的汇报。
会议研究确定,将上述事项及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主任屠爱康关于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及表彰情况的汇报。
会议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成立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小组的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同意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提出。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