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的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两创”之路,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关于立法工作
(一)创新立法理念。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把立法决策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经济领域立法和文化、社会领域立法并重,坚持立、改、废并举,坚持立法、评估与执法监督并行,进一步扩大民主,规范程序,提升质量。
(二)把握立法重点。按照立足市情、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少而精,着力在管用、有效上下功夫。全年安排立法项目5件。
制定项目3件:
1、《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2、《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3、《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修改项目2件:
1、《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宁波市文物管理条例》
(三)开展立法调研。全年安排立法调研项目6件:
1、《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
2、《宁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3、《宁波市旅游景区(点)管理条例》
4、《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5、《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6、《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改)》
(四)开展立法后评估。建立和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今年安排对《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关于监督工作
(五)加强对计划、财政等审议监督。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全年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项目7项:
1、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批准2007年市本级决算;
2、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3、2007年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报告;
4、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5、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6、审计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7、代表议案处理、建议办理报告和督办报告。
此外,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必要时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监督法规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
常委会会议重点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
1、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2、听取和审议宁波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常委会会议安排书面审议报告4项,事先由主任会议讨论:
1、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跟踪检查报告;
2、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情况报告;
3、市中级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报告;
4、宁波市2007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七)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安排执法检查2项。同时,配合省人大做好联动执法检查工作。
1、《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执法检查暨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督查;
2、《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并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八)备案审查。按照立法法、监督法及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查审查工作。
(九)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全年重点安排7项:
1、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7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
2、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审情况的汇报;
3、市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4、市政府关于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
5、市政府关于乡镇(社区)卫生院建设情况的汇报;
6、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汇报;
7、市人大法工委关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十)专门委员会听取工作汇报。在做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年安排专门委员会对口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2项:
1、关于市粮食工作情况的汇报;
2、关于市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
(十一)做好跟踪监督和监督情况的公开工作。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按照监督法和有关实施意见,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程度。
三、关于代表人事工作
(十二)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中央[2005]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落实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和履职档案制度,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促进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十三)组织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参与常委会立法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代表旁听法院审判。进一步健全代表知情机制,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每半年一次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
(十四)搞好代表培训。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多形式开展代表培训活动,建立人大工作培训师资库,举办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培训会。
(十五)加强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工作,完善机制,改进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年底评比优秀议案建议和优秀建议承办件。
(十六)密切与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与相关工作领域人大代表的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定期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做好在甬的全国、浙江省人大代表的服务、联络工作。
(十七)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见面表态等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坚持依法任免。
四、关于调研宣传工作
(十八)结合人大工作,每位常委会领导分别主持1至2个重点调研课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新时期人大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十九)专门委员会在做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相关议题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专项调查研究3项:
1、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
2、立法后评估(法规清理)制度化情况;
3、司法和公安执法专项工作情况。
(二十)认真做好市人大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组织召开新一届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议。
(二十一)召开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理论研讨和实践指导。
(二十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继续办好《宁波人大》刊物、《人大之声》栏目、人民政权专版及宁波人大网等。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部署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
五、关于自身建设及其他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常委会会议学法制度,举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适当时候就如何审议法规案等内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二十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争做“五个表率”的决定,大力倡导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清醒、作风务实。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以务实创新的理念,总结既有的经验,借鉴外地的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的人大工作规范性和制度性文件,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六)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加强指导,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二十七)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做好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申诉控告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
(二十八)认真做好宁波市荣誉市民的推荐、议案审议、授予和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