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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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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12-27 09:27
  • 来源:秘书处
  • (2010年12月24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1年, 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主旨,推动转型升级,维护民生民利,促进公平正义,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实现“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1、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立、改、废”有机结合,抓紧制定和修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制定法规5件,分别是:志愿服务条例、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调研或论证项目9件,分别是:行政事务电子监察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条例、杭州湾新区条例、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献血条例(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民办博物馆管理条例。同时,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2、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法规起草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完善立法决策,加强技术规范,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明确立法项目任务分工,落实起草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起草任务按时高质完成。坚持法规草案的两审制和隔次审议制,理顺一审与二审关系,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法规可以实行三审制。强化法规与政府规章有序对接,对条件尚不成熟的立法项目,及时建议政府先行制定规章;对符合立法条件的政府规章,适时提升为地方性法规。

      3、扩大立法民主渠道。重视立法建议的多元化,加强对代表所提立法建议的调研论证,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完善科学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机制。法规草案坚持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和争议性条款,注意通过专题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加强立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4、巩固法规清理成果。在2010年集中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20件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法规作进一步论证分析,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初步时间表。对其中修改条款较多、内容比较复杂的法规,逐年列入立法计划。加强对法规实施后的跟踪检查,督促政府及时按照法规要求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做好法规的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对至今尚未制定配套规定的,督促政府限时制定配套规定,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二、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个,分别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书面审议3个,分别是: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关于节能降耗情况报告、关于依法行政情况报告。主任会议除按惯例听取上述提交常委会书面审议的3项议题外,另行安排4项议题,分别是: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关于物价管理情况报告、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

      6、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报告4个,分别是:听取和审议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同时,继续强化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督查,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研,视情作好预算调整准备,促进预算管理,严肃财政纪律,强化约束刚性,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

      7、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全年安排执法检查活动2次:对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生态市建设专项检查活动。同时,配合省人大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并委托相关专委会对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8、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接收、登记、存档、审查等工作制度,注重对实施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加强与市政府职能部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与联系,细化工作流程,共同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9、开展其他方面监督工作。重视发挥专委会的监督职能,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多种形式,高度关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两院”办理抗诉案件、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开拓国内市场开展贸易工作、保障性住房建设、海洋排污口排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站项目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方面工作。对本届人大立法工作意见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实施情况、工业转型升级情况、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问题、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有关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司法机关重大事项(特定案件)报告制度。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监督审判和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0、办实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把处理代表议案和督办代表建议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结合起来,注重通过会前引导、会中协调、集中提交、会后公开和典型示范等方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继续推行“督办合议”、“阳光公示”、“跟踪督办”、“绩效评估”等有效做法,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中的实际问题解决率,不断提高办理质量。鼓励和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件督办力度,形成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机关工作部门、人大代表三方督办合力。组织开展届末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加强代表与承办单位的日常联系,着力抓好建议办理承诺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

      11、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题,以增强活动实效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代表活动“回头看”工作成果,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继续坚持和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和监督制度,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委会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代表以不同形式向原选举单位述职,鼓励各中心组开展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的专题考察和代表有组织约见政府领导人员活动。进一步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大力推行“社区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相结合的经验,扩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渠道,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2、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通过寄送资料、通报情况、组织活动、搭建平台等多种途径,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进一步完善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事先征求意见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率。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并为基层一线工农代表提供体检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街道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街道人大工委建设,促进街道人大工作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向前发展。积极推广宁海乡镇人大和江东区人大票决政府实事工程的做法,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3、指导县乡搞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选举法和新代表法,在深入调查研究、先行组织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明确直接选举中有关法律操作问题和市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要求。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和责任分解,加大对县乡直接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优化代表结构,保障选民权利,依法查处贿选等破坏选举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同时,认真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扩大人大影响

      14、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凸显亮点,增加实质性内容的报道,将宣传报道向深度拓展,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新成就和人大工作的新进展。加强与新闻单位、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和合作,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人代会新闻发言人和网上新闻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发言人作用。做好常委会会议网上延时直播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公开报道工作,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继续推行代表网上与网民开展各种对话交流,进一步办好宁波日报“人民政权”专版、宁波电视台“人大之声”专题、《宁波人大》刊物、“宁波人大”网站,加强与中国宁波网的合作,编好《宁波人大信息》,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面。

      15、加强理论研究工作。围绕提高常委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拓宽视野,深入研究,认真落实重点调研课题领导责任制,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促进理论成果的实际应用。加强与市级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工作联系、发挥大专院校和相关学会的研究优势,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注重与基层联系点的联系,及时了解研究农村和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6、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制定一件法规、作出一个决议、审议一项报告、开展一次视察检查活动,努力搞懂相关问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常委会审议时,探索运用“询问”等各种监督手段。加强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善于总结本届以来的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各地人大创造的新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17、加强专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增强专委会的调研和审议深度,在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做好立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强各专委会之间、专委会与“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形成共同推动人大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

      18、加强机关建设。按照“想干事、会做事、能成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岗位交流等多种途径,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养。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倡导求真务实、创新进取的良好风气,改进机关作风。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关心干部职工的政治进步,重视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加强换届前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工作热情,维护机关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