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2年, 是我市各级人大的换届之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推进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六个加快”战略,围绕大局促发展,顺应民意惠民生,着眼开局强基础,充分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法定职能,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而奋斗。
一、依法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1、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按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新要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注重发挥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精心指导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好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主持市本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市)区选出选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
2、精心筹备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初任培训、会前视察和议案建议征集工作,依法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选出选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二、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3、建立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及早启动立法工作思路调研,进一步明确新一届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心,适时提出立法工作意见,抓紧建立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更加注重地方立法的科学性、统一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4、强化年度立法计划。遵循“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特色为重”的立法工作思路,择优确定年度立法项目。全年拟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7件,其中制定1件,即民办博物馆条例;修订或修改5件,分别是: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献血条例(修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废止1件,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列入调研或论证的立法项目7件,分别是: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例、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燃气管理条例(修改)、终身教育条例。
5、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研究建立立法选项择优评估机制,探索法规草案委托或自行起草办法,注重法规与政府规章的有序对接,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立法参与、立法公开和立法回应,完善新一届立法工作联系组、立法工作咨询员和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注重专家顾问、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的立法参与,坚持法规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建立表达、平衡、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立法机制。
6、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坚持把促进法规实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新制定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及时制定与法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和法规清理的联动机制,适时启动立、改、废程序研究,切实强化法规的执行力。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三、以提高实效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7、创新监督思路和监督方法。围绕推动“十二五”规划和“六个加快”战略,自觉把服务转型升级、推动民生改善、促进公平正义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重点视察等形式,有选择地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充分沟通,双向互动,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8、强化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全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个,分别是:关于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4个,分别是: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在听取上述提交常委会书面报告的4项议题外,另行安排听取议题4个,分别是:关于减刑假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一并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
9、强化计划和财政工作的审查监督。全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报告4个,分别是: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依法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关于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视情审查并批准预算调整报告。
10、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相应提交常委会审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委托相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督查。
11、强化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报送备案范围、审查方式和处理程序。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12、强化其他方面工作的日常监督。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重点对防空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水利建设情况、体育健身路径运行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站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题视察或检查,对市中院、海事法院公开审判工作,组织代表进行旁听。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督办、协调和跟踪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3、积极慎重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十二五”规划的有效实施,选准选好事关我市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市委的决策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决策及其贯彻执行统一起来,推动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1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5、加强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根据荣誉市民授予由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的新规定,严格筛选,强化标准,全面考察,认真做好相关授予工作。
五、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16、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坚持把督办重点放在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上,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办理责任,促进面商交流。强化重点建议市长和副市长领办与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督办制度。继续开展办理工作评议,大力推广各地经验,努力提高办理实效。
17、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行书面报告与口头述职相结合的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和服务,精选活动主题,激发参与热情,提高活动质量。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等制度,主动做好“听代表意见、请代表参加、向代表反馈、受代表监督”等各项工作。引导代表走近选民、走进群众,推行“社区联络站”、“网上联络站”和“网上窗口”等经验,促进代表联系社区和选民工作常态化。有组织地开展代表跨行政区域调研考察和约见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人活动,支持代表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反映到常委会工作中来。
18、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根据新一届代表结构和特点,及时搭建代表组织和活动网络,建立代表专业信息库,坚持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事先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制定代表工作手册,强化代表基础培训和专题培训,促进培训工作常态化。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为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按照代表专业特长和意愿邀请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活动。总结代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适时作出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认真做好在甬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系服务工作和新一届全国、省人大代表的推荐考察工作。
六、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
19、加强重点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紧扣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继续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调研课题责任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实际应用。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以“加强人大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主题的理论研讨活动,及时做好市人大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
20、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资源,加大立法、监督、代表活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突出做好新出台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执法效果的跟踪展示,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坚持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重要信息,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公开化。继续办好宁波日报“人民政权”专版、宁波电视台“人大之声”专题、《宁波人大》杂志、“宁波人大”网站,编好《宁波人大信息》,全面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七、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领会与把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营造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履职环境。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倾听民意,联系群众,夯实常委会履职的民意基础。
22、加强组织建设。依法组建新一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抓紧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的增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各厅、室、委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对口联系,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人才和专业优势。
23、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一届人大工作实际,汲取经验,传承做法,创新思路,及时补充、修正和完善立法、监督、议事决策等各方面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操作细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4、加强机关建设。按照“想干事、会做事、能成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增强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当好集体参谋助手。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岗位锻炼和对外交流,适时开展机关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倡导和谐机关建设,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强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营造工作高效、生活愉悦的机关氛围。
25、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和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联系,注重上下联动,善于总结经验,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