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工作计划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 阅读:
  • 时间:2014-02-18 16:27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之年,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创新有为的届中之年。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传承发展、创新有为,不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创新,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总体要求是:紧密结合换届以来的工作实践,深入把握届中之年的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和全面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更加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加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更加自觉行使各项职权,更加注重求深求实求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

        按照把握数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实施立法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充分考虑立法准备、立法空间、立法条件,合理确定立法项目,加强工作统筹,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全年安排立法制定项目4件:

        1、杭州湾新区条例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3、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4、人民调解条例

        安排立法调研或论证项目10件:

        1、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生态区保护条例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气候资源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5、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6、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改)

        7、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

        8、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修订)

        9、预防腐败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修订))

        10、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对地方立法的新要求,注重提升立法工作规律认识,准确把握立法导向,及时充实立法项目库。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立法协商,科学统筹法规草案一审与二审的关系,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

        (三)推进法规贯彻落实。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更加重视法规宣传解读等后续工作,促进法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按照监督法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常委会工作重点和社会重大关切,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提高监督透明度,增强监督实效性,更好地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2、防洪排涝工作情况报告

        3、贯彻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报告(含2013年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4、小餐饮食品安全情况报告

        5、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6、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

        7、司法机关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此外,书面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

        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报告11项:

        1、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

        3、“三改一拆”工作情况报告

        4、社区(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报告

        5、农业“两区”建设情况报告

        6、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告

        7、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

        8、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9、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10、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

        11、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二)开展计划、财政审查和监督。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全年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6项:

        1、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2、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2014年上半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4、2014年上半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5、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决算报告

        6、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预算报告

        (三)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以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为抓手,推动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点检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治污管网规划编制、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加快美丽宁波建设步伐。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为切入口,改进监督方式,深化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营造社会监督氛围,督促《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落实。围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五水共治”,加强对《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全市治水强基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四)拓展创新监督方式。实施专题询问办法,开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选询问内容,提升询问实效。创新监督方式,对司法机关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增强监督刚性。

        (五)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推动市委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战略实施,采取市、县(市)区两级联动方式,开展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有选择地组织重点审查。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查询系统平台作用,建立网上通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效率。

        (七)加强专委会监督。强化人大专委会职能发挥,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视察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内河管理、城乡统筹和扶贫、基层人民法庭等工作,听取残疾人保护、全民健身、少数民族等工作情况汇报,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推动“一府两院”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决定工作

        (一)贯彻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建立与“一府两院”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督促“一府两院”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常委会报告;注重发挥专委会的积极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和水平。

        (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作出促进改革创新决定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情况、市级财政决算、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决算、宁波市荣誉市民人选等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视情作出决议决定。

        四、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办法,坚持按规范流程操作,探索开展任后回访,加强对被任命人员履职监督,推动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法治意识。

        五、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认真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推动代表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围绕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生态建设、三治理一提高、四边三化、治水强基、城市治堵等全市中心工作,以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引导代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以生态环境保护、社情民意征集等为主题,开展代表主题月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汇集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拓宽代表“双联系”制度。探索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基层联系点工作,积极构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网络,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两根链条”作用。

        (三)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积极引导代表中心组开展会前视察调研工作,完善议案建议提出前交流制度,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健全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委会分工督办、工作部门联系督办“三督办”机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建议督办中的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

        (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扩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应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工作,积极推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重视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宣讲,探索开展专题培训、委托培训等新方式,提升代表培训实效。

        (五)推进基层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鼓励支持基层人大创新实践,研究出台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若干规定,认真实施《宁波市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工作。

        六、进一步发挥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作用

        (一)拓展人大宣传深度。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出台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对常委会重大活动、审议情况及主任会议研究讨论重点议题的宣传报道,搞好主题策划,注重宣传深化,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加强与市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办好专版专栏专刊,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发挥人大工作宣传主阵地作用。

        (二)深化理论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选择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提高理论研究和成果应用水平,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动实践。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系,建立共同研究工作格局。积极挖掘提炼人大工作亮点和创新成果,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继续保持高昂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高效、奋发履职,发挥一线作用。

        (二)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工作成果,大力倡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团结奋斗、廉洁从政。

        (三)加强人大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半年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若干意见情况调研,配合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为加快发展民主法治、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精心谋划主题,开好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和局级干部研讨会等重要会议,深入研究人大工作创新举措。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深化基层人大工作制度研究,推进基层人大队伍建设,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四)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若干意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坚持监督议题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监督活动邀请公民参与,及时公布监督工作情况。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发挥财经委员会咨询员作用,组建教科文卫委员会专家顾问团和食品安全市民监督团,拓宽公众参与监督工作渠道。

        (五)加强对外交流。探索开展与国际友好城市(地区)议会的交往交流,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宁波市荣誉市民的沟通联系和服务保障,督促落实荣誉市民礼遇。

        (六)加强机关建设。修改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有效执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力做好老干部工作,保障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创造条件,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加强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建设,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附件:1.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2.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附件1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起始之年,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之年,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创新有为的届中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双驱动四治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五水共治”等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社会重大关切,创新监督方式,促进监督公开,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推动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2014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2013年我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2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2013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2014年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防洪排涝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防洪排涝工作和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小餐饮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6月份例会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市政府贯彻市委创新驱动战略工作情况、落实相关科技法律法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8月份例会审议。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0月份例会审议。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

        此外,书面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报告11项

        1、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报告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报告

        3、“三改一拆”工作情况报告

        4、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5、农业“两区”建设情况报告

        6、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告

        7、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

        8、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9、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10、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

        11、宗教工作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全年安排计划、预算、决算等方面报告6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5、听取和审议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决算报告。

        6、听取和审议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财政预算报告。

      以上6个报告拟分别安排在常委会4月份、6月份和8月份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如预算需要调整,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围绕推动市委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战略实施,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对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落实措施。执法检查活动拟安排在7月份开展。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有选择地组织重点审查。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查询系统平台作用,建立网上通报制度,提高备案审查效率。书面审议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常委会12月份例会审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专题询问

        结合听取和审议贯彻落实《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报告,依法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尤其要注意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相关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增强互动效果,提高审议实效,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开展。由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厅、研究室等予以配合。

        六、加强专委会监督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组织视察基层人民法庭、高温劳动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开发造地、城市内河管理、城乡统筹和扶贫等工作,调研道路交通安全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残疾人保护、全民健身、少数民族等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要求,对列入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调研,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形势变化,对监督工作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附件2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根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要求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部署,2014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以下重大事项,视情作出决议、决定。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作出促进改革创新决定的议案。

        二、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修改情况的报告。

        三、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五、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六、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七、市政府关于“宁波市荣誉市民”人选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