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通过。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30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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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草案)》意见的通告.pdf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