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适应无废城市建设新需要,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修订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现将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25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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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