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8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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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