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现将草案文本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9月15日下午18: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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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