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行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规定(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将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市民和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10日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315066 联系电话:89182967
电子邮箱:nbrdfgw@163.com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