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把“更好发挥领跑和带动作用”贯穿始终,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 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协同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对标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找准人大服务中心大局、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奋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实立法工作
3. 实施立法计划。聚焦“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的新要求,立足实际做好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立法。全年安排继续审议项目:城市更新条例;提请审议项目: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轨道交通条例、不动产登记服务规定、海上休闲船艇管理条例、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对我市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清理;审议预备项目:雪窦山建设促进条例、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港区集装箱车辆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修订)、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渔业安全生产条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调研项目:网约房安全管理条例、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发展条例、发展规划条例、现代种业发展促进条例、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修订)、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文旅融合发展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
4. 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强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项目、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草案审议把关方面的主导作用。扎实开展五年立法规划前期调研和论证,增强立法项目的前瞻性和时代性。开展“小切口”立法,推进区域协同立法,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院、立法咨询专家库,深化县乡人大联动参与立法调研,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立法意见征集反馈制度,不断扩大开门立法。加大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力度,注重开展立法协商,提升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力推动配套政策与法规文本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做实立法“后半篇文章”。
5.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大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力度,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统筹指导和专业辅导,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
三、抓实监督工作
6. 强化专项工作监督。紧扣加快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选准人大监督议题,用足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情况的报告,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促进共同富裕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35年)》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的报告,“校园餐”品质提升及校园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开放强市建设情况的报告,雪窦山名山建设情况的报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海曙区秀水街、江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委托主任会议听取非传统领域国家安全、招商引资、再生水资源精准化配置、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跨境贸易便利化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7. 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检查《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严格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由相关法规主要实施单位报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古树名木保护规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4件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8. 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宁波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含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202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5年决算草案(含重大政策、重点支出、民生实事项目等预算绩效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2026年新增债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9. 强化专门委员会监督。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专题调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口岸安全联合治理、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节能降耗、“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四明山区域统筹协调发展、茶产业发展、数字种业项目建设发展、低空交通服务监管、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提升、宁波枢纽(机场四期、宁波西站)建设、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建设、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及支持、宗教中国化、民族团结进步特色工作品牌建设、《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学校建设、殡葬管理等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财力保障及资金使用、土地综合整治(多田套合工程)等专项监督以及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10. 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深入贯彻监督法,健全监督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询问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促进共同富裕等工作。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人工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情况、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坚持闭环模式,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质量。
四、抓实决定和任免工作
11. 发挥决定支撑作用。着眼发展所需、群众所盼,作出关于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促进共同富裕、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决定。在听取相关报告和审议相关议案基础上,作出批准市级财政决算、新增债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以“一决定两办法”为牵引,持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12. 健全决定工作机制。修改《宁波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原则、程序、内容,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等机制,推动人大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跟踪监督决定执行情况,增强决定实施成效。
13. 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确保党组织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工作评议、案件评查,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
五、抓实代表工作
14. 扎实推进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研究起草指导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推进市、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严把代表入口关,提好连任代表建议人选。加强协同配合和过程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15. 深化“两个联系”。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公民旁听等机制,拓展代表“走进部门”“走进两院”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人大各类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丰富常委会、各专(工)委联系代表的内容和方式,扩大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常态开展“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创新“代表联络站+”运行模式,大力推行“代表码”“活动码”,就近就便接待联系群众。
16.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深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建议‘甬’为”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一体推进议案建议“提、交、办、督”,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中梳理人大工作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健全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代表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化精准交办,及时向提出建议的代表通报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增强各承办单位依法办理的意识,加大协同办理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实际举措。认真组织市委书记牵头督办代表建议活动,坚持“重点类”督办做法,对本届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果。
17.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丰富“网上学堂”学习资源。充分发挥代表中心组、专业小组作用,深化多级联动机制,推进代表跨区域视察,系统优化代表履职组织形态。用好“代表履职全生命周期智慧中心”,研究制定系列保障举措,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甬’在”工作机制。
六、抓实自身建设
18.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对标“紧起来、动起来、快起来”要求,强化人大干部专业培训和履职实践,持续营造忠诚干事、敢为善为、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质效。畅通“人大民声直通专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拓宽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深化“AI+”行动,推进“浙里甬人大”数智中心建设,进一步放大数智赋能效用。
19. 加强研究宣传工作。聚焦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以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为牵引,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等作用,发动全市各级人大联合开展课题攻关,推动形成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国家宪法日、“走进人大”等活动,建优“宁波人大”微信公众号平台,健全重大主题采访常态长效机制,深化与各级主流媒体通联,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
20. 加强对外联系交流。深化与长三角城市人大的工作协同,助力唱好杭甬“双城记”、建设宁波都市圈。增进与友好城市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的交流交往,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密切与县乡人大的联动,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注重总结、提炼和推广,打造更有辨识度、更具影响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