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车荣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促进我市农村(社区)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组织开展了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含农村广播电视和体育)建设情况的调查。期间,先后听取了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和余姚、慈溪等6个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召开了基层文化工作者和乡镇(街道)、村负责人座谈会,察看了部分农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7月上旬,又召开全市人大文化工作研讨会,专题研讨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文化体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业余文体队伍不断涌现,文体活动内容日益丰富,民间艺术重放异彩,文化活动品位日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06年底,全市有县级图书馆11个,建筑总面积63539平方米,藏书175万多册;文化馆10个,建筑总面积41342平方米;社区文化宫152个。省、市两级“东海文化明珠”96个,乡镇覆盖率为83.5%。全市有村落文化活动中心近800个,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有了村落文化宫,其中市级村落文化建设示范点266个。2006年市各级共投入近2.4亿元建成了460个村落(社区)文化宫。从1998年开始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2098.8万元,完成农村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从2005年起,市本级每年投入250万元专项用于“千场戏剧万场电影”进农村(社区)活动。两年来,全市放映电影19129场,演出戏剧1855场,活动遍及2000余个行政村,吸引观众1000万人次。1998年以来,市本级投入经费2700万元,建成农村(社区)的健身路径2700条。
(一)加强对农村(社区)文化工作的领导,把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提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农村(社区)文化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甬党办〔2007〕4号文件,从“建设农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推进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大力开展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近年来,各县(市)区也出台相关的文件,北仑区制定了《关于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决定》,余姚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意见》,江北区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象山县作出了《关于海洋文化大县建设的决定》,有力地促进了本地区的农村(社区)文化建设。
(二)因地制宜,加强投入,推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市政府从2003年起,每年支出225万元用于基层文化建设,市体育局出台了建设一条健身路径补助1000元的政策。县(市)区也根据自身实际出台适合本地区的政策措施。例如,慈溪市出台了《关于扶持基层业余文化队伍建设促进活动开展的实施办法》,江北区出台了《村落文化宫评估办法和建设标准》,从去年开始北仑区每年设立500万元专项文化活动经费,镇海区每年拨出100万元实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五个一”工程,余姚市每年拨出700万元用于文化设施建设和活动开展,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以各种文化创建工作为载体,促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鄞州区从2006年起开展了“星光工程”创建工作,按三个等级实施,设置星级升降制度,设立了“星光工程”扶持资金。北仑区设立“文化阳光工程”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评估结果按不同等级奖励;余姚市以构建“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为目标,积极开展文化中心镇、中心村、中心户建设活动;慈溪市开展村落文化宫、样板村、示范村、合格村创建活动;江东区以人文社区为载体,实施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普及、精品创作、人才培养等四大工程;奉化、宁海、象山、江北等地积极开展各级村落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四)组织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目前,我市形成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各种大型节庆活动为基础的文化发展模式。如象山开渔节、宁海开游节、海曙商贸节、鄞州婚俗节、慈溪余姚杨梅节、奉化水蜜桃节、北仑外来民工文化艺术节等等,这些大型节庆活动激发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吸引了群众眼球,活跃了基层文化。不少乡村、社区建立了书画队、秧歌队、腰鼓队、健身舞蹈队、戏剧队、篮球队、民乐队等文体队伍。开展了各种文体活动,如老年门球赛、龙舟赛、村际篮球联赛、村民运动会、乒乓球联赛、农村(社区)文艺节等,活跃了农村(社区)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全市活跃着1800余支业余文体队伍,集聚了23500多人业余文体骨干。各地政府还注重挖掘民间文化,积极推动具有特色的民间艺术演出、展出和传承。梁祝传说、奉化布龙、宁海平调、宁波朱金漆木雕已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遗产名录。
(五)逐步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目前,全市县、镇乡(街道)、村初步形成了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余姚市在三级网络的基础上将网络建设深入到户,通过文化活动中心户建设方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促进了农村(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初步建立,全市行政村配备了各类文化管理员2286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594人,兼职管理人员1692人。规范了农村文化设施的使用、维护、服务、管理等办法,实现文化设施共享,由县乡统筹管理图书,各村共享图书的流动图书室逐步推开。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目前我市民间文化团体、协会等中间组织和部分企业开始参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据了解,宁海县9个职业民间剧团每年为农村举办1500场次演出;慈溪市每年有60多个演出团体在全市400多个演出点演出,村企互建文化格局基本形成;象山县15个乡镇(街道)拥有3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北仑区16个体育协会与企业互动,举办体育赛事年均达一百多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虽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领导干部认识还不到位。表现为“三重三轻”:一是“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认为抓经济工作是当务之急,抓文化工作是一时之需,缺乏全面抓,长期抓的意识;二是“重设施建设轻后续管理”,认为设施建设看得见,收效快,缺乏对设施的后续管理,文化设施的效益未得到有效开发;三是“重节庆大活动轻群众性活动”,认为搞大活动,请名角,能够促进文化建设,也有利于迅速提升区域知名度,实际上节庆大活动的效果往往是热闹一时,一哄而散,忽视了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普及和开展。
(二)农村文化建设尚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乡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调贫乏。调查中发现,打牌、搓麻将的人数居高不下;二是县域之间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条件的制约,余姚市、慈溪市、北仑区、鄞州区文化建设发展较快,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发展相对较慢,余姚市、慈溪市、北仑区村落文化宫建成比例分别达43%、48%和82%,而奉化、宁海、象山建成比例仅为5%、7%和11%;三是镇村之间不平衡。远离县城的镇村文化建设情况一般差于靠近县城的镇村。即使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各镇村之间也不平衡。如慈溪还有9个镇(街道)创建东海明珠工程未达标,有五分之一的行政村几乎没有文化活动场所;四是文化设施利用率不平衡,调查中发现,管理到位的文化设施综合利用率较高,但相当一部分文化场馆的闲置时间远远大于使用时间,场所出租现象比较普遍。
(三)农村(社区)文化投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就目前情况看,农村(社区)文化产品的供给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埋单。近年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文化体育经费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由于基数小,仍难满足实际需要,主要反映在:一是资金投入的总量不足,虽然每年都在增加,但与新增财力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农村(社区)文化经常性事业经费投入明显不足,据了解,市本级用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奖励、补助资金每年不足3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中包括基层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每年225万,且从2003年开始已多年保持不变,2006年投向农村只有111万元;二是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主要用于人头开支、基层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大型节庆活动以及重大赛事,对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和骨干队伍培训激励等方面没有专门的资金安排;三是政府资金投入尚未建立长效机制,不少县(市)区都存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经费时增时减的情况,绝大部分乡镇未将农村文化活动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搞一次活动伸一次手的现象比较普遍,村落更是如此。
(四)农村(社区)文化机构队伍建设弱化。一是农村文化站人员配备不足或编制移作他用情况较为普遍,据统计,全市146个乡镇(街道)文化站核定编制356名,缺编120名,有的文化站人员虽不少,但绝大多数是占编从事其他工作,部分镇乡(街道)在文化干部的配备上存在随意性,不少干部无文化专长,无法胜任农村文化工作;二是文化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全市文化站干部队伍存在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现象。由于文化干部职级待遇长期得不到解决,不少年轻干部纷纷转岗;三是农村(社区)文化工作部门分割的现象比较突出,文化、卫生、体育、科协、计生、工青妇以及当地学校企业,开展文化活动大都自成体系,各干各的,缺乏共建共享,造成有限的文化资源浪费;四是随着乡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有的地方文化站被撤销了法人资格并入社会事务办,出现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现象,余姚市连乡镇文化站的牌子都没有保留,各县(市)区普遍反映了这一问题,认为文化站的职能得不到加强,反而弱化,伤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心。
三、意见和建议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农(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促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要把发展农村(社区)文化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一是各级政府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农(居)民整体素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文化大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保障到位。要按照《宁波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围绕我市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目标,认真落实文化资源向农村(社区)倾斜的政策。二是要根据《意见》要求,建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农村(社区)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谋划、研究、协调、指导一个阶段农村(社区)文化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村(社区)文化工作。三是要更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文化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情,不是政府对群众的恩赐,而是群众应该享有的权利,也不是政府搭台唱戏群众抬头看戏,而是要引导群众参与文化、创造文化。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上,文化工作的触角要往下伸,重心要往下移,要从办大节庆文化转移到发展农村文化、基层公益性文化上来,由办文化切实转到种文化、管文化上来,要关注外来人口的文化生活和文化需求,让更多更广的人民群众享受文化享受改革成果。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文化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要把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将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方向、任务、内容、要求等进行指标细化,强化考核,提高文化工作在考核指标中的比重,使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样成为地方发展的硬任务。
(二)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要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和文化大市建设的需要,统筹规划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社区)文化的投入。应当确定农村(社区)文化事业经费每年增长的比例,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步提高。要把农村(社区)文化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街道)的预算管理,要建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经费的安排要向农村倾斜,尤其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倾斜。二是要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向农村(社区)文化领域,改进完善“万场电影千场戏”的运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采购资金利用的效率。三是要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步伐。要把乡镇文化站、村落文化宫列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综合利用现有农村(社区)文化设施,如“东海文化明珠”工程,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加强对省、市“东海文化明珠”及其他乡镇文化设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农村(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提供保障。一是要配齐配强农村(社区)文化干部。农村(社区)文化干部队伍在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工作中担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建议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执行情况作一次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省编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关于全省乡镇、街道文化站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等问题的通知》(浙编〔1994〕73号),按照每一万服务人口配备一名文化干部,每个文化站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的要求,配足配强。切实改变当前乡镇文化站人员不足和编制移作他用的状况,为繁荣农村(社区)先进文化提供人力保障,同时要在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长期从事农村文化工作的干部。二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那些已经撤并的要继续保留乡镇文化站的牌子。三是要强化市、县、镇三级培训辅导机制。各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为基层提供辅导、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文化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村落业余文化员的培训,使其成为村落文化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和传播者。同时,要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继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