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2007年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根据省下达的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要求,结合我市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工作,生态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督查工作重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财政投入到位和督查指导到位。通过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创模表彰大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生态市建设暨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市性重大会议,广泛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下发年度任务书等形式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措施。一是政绩考核更加重视环境指标。海曙区年初专门制定了《生态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鄞州区提高了生态区建设的考核比重,考核分数增加到7分,把生态区建设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区域生态建设更加明确功能定位。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其中宁海、慈溪、余姚、奉化、象山和市辖区还完成相关规划的评审工作。三是节能减排工作更加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编制完成《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制订了《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了《宁波市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还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着手制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要求纳入节能减排方案并进行分解。此外我们还编制《甬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对流域内的污染点源,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留有发展余地的原则逐家进行核查,明确其允许排污量,为下一步实施许可证发放打下了基础。
(二)污染物减排工作全面启动,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为确保全市如期实现阶段性污染物减排目标,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纳入到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其考核范畴;出台了《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措施和各地各部门的任务职责等。抓好工程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监督管理减排三大技术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排查企业250余家,查处违法企业84家,尤其是排查甬江奉化江污染企业活动,利用雷达控测仪,成功侦破了多起私设排污暗管偷排漏排的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采取了行政处罚、追缴排污费、新闻媒体曝光、公开道歉承诺等综合手段,起到处罚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了我市50家火电、热电、造纸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烟气排放情况,尤其是废气脱硫设施使用情况及处理效果情况,其中15家企业被立案调查。三是加紧落实“811”环境污染整治攻坚工作。针对几个尚未完成整治的市级重点整治区域,多次进行调研,指导、督查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目前,鄞州铜盆浦区域、镇海化工区、余姚丈亭酸洗区等3个市级重点整治区已完成污染整治任务,并通过审查验收。上半年取缔了“十五小”及“新十五小”企业50多家,有效遏止了区域环境污染,全面排查了全市9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责令16家排污单位限期关闭或搬迁。四是开展危化企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市23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和41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事故应急设施建设,规范化工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泥的处置,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五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的运行管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与省级联网工作,通讯线路调试完成,污染源点位可以在年底前接入全省主干网。省级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基本上建设了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三)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年度重点工程大部分完成较好。一是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取得新进展。去年以来,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改造、镇海后海塘污水处理厂、象山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相继建成。至今,宁波市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3%,宁波各县(市)的城区都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总干管工程已基本完成,预计今年10月将建成投运;总投资3780万元的姚江两岸截污工程按期进行,其中姚江东岸截污工程已完成初验,姚江西岸截污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2%;总投资10.4亿元覆盖23个乡镇、街道的慈溪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4亿元;总投资4.8亿元覆盖11个街道乡镇的余姚市域污水处理工程和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可望在今年底全面建成;奉化溪口到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管网连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以上;象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已完成80%;宁海、鄞州、镇海一批乡镇污水纳管工程也正在抓紧实施。二是以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基本完成。北仑电厂5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已于7月25日投产,提前半年完成脱硫改造,每年可削减SO2排放量8万吨左右;总投资24.3亿元的镇海电厂油改气发电项目已建成,其烟气脱硫工程今年起正式实施;国华宁海电厂投资11亿实施4台机组烟气脱硫,脱硫率达到95%以上,并投资2.3亿元率先在1台机组实施脱硝,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000余吨;乌沙山电厂2台机组脱硫系统已于7月底投入运行,另有2台机组正在安装。三是以危险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洁净工程”相继投运。去年,我市相继建成投运了北仑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站、北仑明耀热电污泥焚烧发电、化工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等3个项目。至此,全市医疗废物、化工废物、电镀污泥、污水厂污泥、餐厨垃圾等都具备了安全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大大提高。
(四)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今年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开展了40家牧场排泄物污染治理工作,目前进展顺利。此外,全市已关停拆迁畜禽养殖场(户)总数239家。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今年我市安排了500万元用于5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补助,根据各村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村庄特点,采用人工湿地、沼气化等多种处理模式,逐步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三是“村收集、镇清运、县填埋(或焚烧)”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级网络进一步巩固。通过枫林垃圾填埋场、鄞州野猫岙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建设改造以及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行,目前我市市区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15%,各县(市)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此外,目前需治理的废弃矿山共222家,已累计治理139家,治理率达到62.61%。“百千工程”投入资金11.36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新启动示范村建设38个、整治村244个,累计实施整治村庄达2338个;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已完成20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1平方公里;“绿色通道”建设105公里,累计完成1035公里;拆迁“三沿五区”和禁坟区坟墓43000穴;累计建成生态墓地740个,生态墓葬覆盖行政村的比率达到87.2%;累计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论证15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24.8万亩。
(五)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宣传部门与媒体联动,始终把生态市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常态性的工作,通过新闻例会和工作简报,及时部署、协调和指导宣传工作。组织“生态市建设”好新闻评比活动、第二次“杭甬温三地生态环保行”联合采访和第二届“环保、故乡、山江海”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通过开设各种专版、专栏、专题、专访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生态市建设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强化了舆论监督,对污染环境的现象,选择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起到了媒体应有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效地震慑了不法企业。上半年,我市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8个市级生态镇和119个市级生态村分别获得命名;新增国家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108家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创建成功并受到表彰。累计已完成省级生态监护站18个,省级“保护母亲河号”16个,省级生态环境教育基地2个。在成功创建宁海、象山和镇海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镇海、余姚、宁海三个县(市)、区正积极有序地推进省级生态县(市)、区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染物减排任务比较艰巨。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宁波作为华东重要制造业基地和重化基地,一些大化工、造纸、钢铁等临港型产业不断引进和建设,给污染减排带来更大压力。二是需要削减的污染物净值大。考虑到GDP、人口、能耗等增长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增量,到2010年我市要削减的COD、SO2量相当于2005年末排污总量的67%和141%,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任务十分繁重。三是个别地方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存在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等现象。
(二)局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重点流域及部分江河海域的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平原河网水质普遍较差,主要江河水体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近岸海域海水氮、磷普遍超标。此外,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有所下降,全市酸雨频率仍居高不下。
(三)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基础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当前全市91个乡镇目前仅有36个乡镇正在铺设污水管网,2697个行政村只有40个左右村实施了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此外,化肥及农药使用强度大也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四)少数生态建设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滞后。部分生态工程建设由于土地紧张、报批周期长、征地拆迁难度大等因素制约,难以顺利按期推进。部分年度目标任务,如江北区慈城镇英雄水库内养猪场搬迁工作,宁波南区、余姚、奉化、宁海等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以及《宁波市象山港保护和利用规划》、《余慈地区统筹发展规划》等规划环评工作都需抓紧推进,以确保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一是建立责任制,加强考核。要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是提高门槛,实施“区域限批”。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三是强化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不留余地。四是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鼓励污染物减排等银贷税收政策,通过政策调控,迫使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五是落实工程措施。开展全市8座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增管网)建设,关停或治理重点企业项目29个;新增17套火电锅炉脱硫设施等治理项目,力争年内完成市人代会上确定的今年污染物削减目标。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所有新建已建电厂必须实施脱硫工程,全面完成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北仑固废处置中心等的建设任务,启动江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推进乡镇尤其是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象山县水桶岙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完成慈溪市粪便处理中心扩建和西三垃圾填埋场改建工程,完成镇海区后海塘煤场整体搬迁。完成5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建设。
(三)加大力度,全面完成“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今年是“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最后一年,也是对照目标要求冲刺的一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的工作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监察、目标考核、信息公开等措施,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我市环境污染整治的各项重点、难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完成国家高新区梅墟工业区、石浦水产加工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和镇海区后海塘煤场搬迁任务;继续抓好慈溪新浦、宗汉镇铜熔炼加工区域、桥头废塑料加工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印染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高中水回用率,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巩固电镀行业污染治理成果。
(四)抓住关键,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查和环保执法行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关停保护区内工业直接排污口,所有建制镇完成合格饮用水源创建,完成慈城镇英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猪场搬迁任务。按照《宁波市禽畜养殖禁止养殖区域划分》要求,全面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禽畜养殖场关停转迁工作,积极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和污染治理,实施区域中小型养殖场沼气处理工程。做好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3000头规模以上养猪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存栏猪500头(牛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任务。
(五)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根据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选择一个县(市)、区深化开展区域范围内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宁波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进一步体现生态重要功能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内容,保证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六)针对问题,加大生态市建设督查和考核力度。一是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每月开展一次对生态重点工程的督查,发现影响工程进展的问题,立即协调解决,确保按期完成,发挥效用。二是严格实施年度考核。按照《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年底前将对各地各部门年度任务书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接受人大的监督。各位主任、秘书长、委员,我市生态市建设所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离不开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在此恳切希望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推进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