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主任林克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节约能源工作的汇报,体现了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高度重视。受市政府委托,我分三个方面报告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节能降耗有关指标完成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及全省节能降耗和压小火电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强化管理为主要抓手,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为突破口,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9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61%,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54%,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保三争四”的考核目标。据初步测算,今年上半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1%,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54%,为实现2007年省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今年以来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抓了以下六方面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构建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今年4月份,我市召开了全市节能减排暨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毛市长亲自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相关主要涉能部门签订了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建立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适时统一了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建立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如慈溪市抓好乡镇、街道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将节能工作由少数人抓的工作变为多数人抓的工作,成效明显。9月初,省政府督查组来宁波检查,对我市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6月份,市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毛光烈市长任组长。我市制定下发了《宁波市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相关部门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三是政府机关率先垂范。9月份,我市首次召开了由93个单位参加的全市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机关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强化政府机关节能责任及作用,大力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我市组织举办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大力表彰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9月份,建成了国内第一个节能减排主题科普公园;前不久,我市还编辑发行了《宁波节能降耗简报》,及时报道国家、省、市出台的节能降耗新政策、新举措和节能工作新动态。目前,“节能光荣、浪费可耻”风尚已逐步深入人心,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
(二)整合财力,完善政策,着力加大节能降耗工作扶持力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扶持,今年我市在整合原有每年1500万元节能和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财政预算安排2800万元资金,节能专项资金合计达到43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不同程度加大了对节能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两级财政用于支持节能降耗的专项资金总额达1.6亿元以上。我市还安排了3000万元粘土砖瓦窑整治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各地依法关停粘土砖瓦窑的补助,确保年内完成关停淘汰50%粘土砖瓦窑的工作目标。另外,我市制定下发了6000千瓦及以上非统调地方电厂发电量计划,优先支持热电比符合国家规定且热负荷增长较快的热电联产企业,向节能环保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倾斜。
(三)扶优汰劣,提升结构,着力推动产业层次不断向高级化演进。一是坚持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召开了“中提升”现场会、全市金融发展座谈会、全市会展工作会议,组织开办了全市领导干部现代服务业应用知识专题研修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物流、会展、金融、工业设计、创意、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推进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提高。今年上半年,在去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从前年的5.3:55.3:39.4优化到4.9:55:40.1的基础上,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3.8:55:41.2。二是积极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以创新支撑创业、创业引领创新,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三大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216亿元,增长40%;专利授权量跃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位,达到4698件,同比增长81.6%;新增中国驰名商标9只,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已达到34%;共有86家企业主持或参与161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家企业参与3项ISO、IEC国际标准修订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截止8月底,我市已关停宁波舜江水泥厂4.29万千瓦机组、宁波丰山发电有限公司5.4万千瓦机组等一批小火电机组共29.69万千瓦,相当于节能48万吨标准煤,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小火电机组关停33.89万千瓦目标的87.6%任务量。全市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也正全面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批8座粘土砖瓦窑已于9月20日爆破拆除。此外,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份我市组织了对全市钢铁、铜、铅锌、水泥、电力等五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清理自查,得到国务院检查组的肯定。
(四)强化导向,构建平台,着力推广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一是强化政策导向。编制并发布了《宁波市节能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分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商贸民用和机关节能、农村节能等五个方面,向全社会推广58项节能技术(产品),并对应用变频调速技术等节能技术(产品)的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是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我市确定178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全市各地全面铺开清洁生产工作。三是积极构建各类平台,加强节能降耗技术推广应用。今年以来,我市在第一产业重点开展渔船节油装置推广活动;在第二产业工业领域,分别组织举办了高耗能行业变频调速节能技术推广会、热电行业复合相变换热器节能技术现场观摩会、印染行业节能新技术推广交流会,在建筑领域举办了全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会,对建筑基础、建筑玻璃、墙体材料、门窗等节能技术进行了重点推介;在第三产业,重点开展了餐饮行业炉灶节省煤气(油)节能技术和商场、菜市场、商务楼宇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此外,我市老三区还完成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村改居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目前,变频调速器、注塑机节电器、节能灯等多种短平快、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7月中旬,我市有关部门还成功地举办“2007’宁波‘新能源’&‘新光源’论坛”,并启动首期“院士专家宁波企业行”活动,院士专家走进工厂为宁波企业提供节能降耗等新技术应用咨询与科技服务。四是积极探索节能推广新模式。为破解企业节能改造的资金难题,我市对节能推广模式进行有益的探索,向社会推广国内首创的节能推广银企合作新模式,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浙江日报等重大媒体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企业的极大兴趣。
(五)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实施市重点用能单位“333”节能行动方案。着力抓好石油化工、造纸、钢铁等重点耗能行业、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316家重点用能企业(单位)的节能工作,并完善服务措施,如余姚市组织节能专家开展免费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诊断活动,北仑区实施网上节能“三线”(在线申报、在线诊断、在线测算)实时服务,解决企业节能难题。通过努力,全市重点耗能行业综合能耗水平均有较大幅度下降,今年上半年,35个行业大类中,30个行业产值能耗均实现同比下降。二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项目建设。明耀环保热电公司污泥焚烧发电项目、镇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科环新型建材公司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等一批节能降耗项目陆续投运;装机容量4.95万千瓦的慈溪风电场示范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开发区热电公司热电联产技改项目获国家核准;宁波万华聚氨酯公司MDI生产装置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项目已入选2008年国家节能备选项目。三是全面推进建筑、交通等其他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目前,我市市区全部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以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正在逐步推广,以地源、水源热泵为主的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不断扩大,既有高能耗公共建筑的改造工程也已正式启动。交通、商贸、宾馆饭店、农渔村等其他领域的节能工作也得到了不断推进。
(六)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着力提升节能监管水平。一是强化了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我市已完成了对41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其中10家国家、省级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均已完成;配合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完成对我市4家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的督查。二是初步建立了节能降耗统计公报制度。我市已建立了以年度万元GDP综合能耗,半年度万元GDP电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为核心指标的节能降耗统计公报制度。三是加大了节能执法检查力度。今年6月份,我市开展了家电产品能效标识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活动;8月份,先后4次组织对59个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宾馆、银行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置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本市主要新闻媒体跟随宣传报道,效果非常明显。四是初步加强了节能监测能力建设。近期,我市拨出249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对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部分相关仪器、装备进行更新换代,改善了节能监测的工作条件。五是开展了我市地方立法的调研工作。市人大财经工委、法工委、市节能办、市法制办开展了宁波节能立法的调研工作。
我市节能降耗工作虽然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要完成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的目标,任务艰巨。从目前我市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六方面:
(一)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我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节能工作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仍有不少地方、企业和公众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开发、轻节约的倾向,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降耗作为软指标。不少企业由于用能占成本支出比重不高,对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性不高,节能投入不足,有的依然使用应淘汰的落后设备、工艺,也没有制定和落实相应的节能制度,节能在很大程度上尚未成为企业单位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工业结构加速重型化所带来的压力日益加大。根据国家、省总体规划布局,我市是华东地区、浙江省重要的临港重化工业基地。近年来,我市工业重型化趋势加速显现,今年上半年,重工业所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已上升到67.4%,比去年底提高2个百分点,而且重工业发展势头明显快于轻工业,重工业增幅比轻工业高1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我市又将有21个临港重化大项目建成投产,虽然这些新上的钢铁、造纸、化工大项目能耗水平均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但仍然分别高达7.6、5.2、2.4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远远超过2006年我市能耗强度0.91吨标准煤,也大大超过规上工业能耗强度1.73吨标准煤。这些项目投产后,必将大幅抬高我市总体能耗强度。如宁波钢铁有限公司400万吨炼钢项目,由于今年是试生产,没有纳入统计,暂时对全市能耗强度无影响,但明年正式投产并达到300万吨生产能力时,将使全市GDP能耗强度上升6个百分点;后年全部达产后,将使全市GDP能耗强度上升7.6个百分点。
(三)产业能效准入标准缺失。目前,国家虽然已初步建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但仍然缺乏科学的产业能效准入标准,致使在执行产业准入条件时,特别是对于高耗能行业项目,无法科学、有效地确定能耗环节的准入门槛。
(四)淘汰落后产能和查处高耗能企业违法用能缺乏刚性手段。目前,对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和查处高耗能企业违法用能时,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部分条款可参照,但是由于该法颁布时间较早,加之过于注重原则性而缺乏操作性,已难以适应当前节能降耗形势的需要,无法成为淘汰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和查处高耗能企业的强制性、刚性手段,以致现在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时,更多的是以激励引导为主,无法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使节能降耗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不利于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五)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新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国外普遍采用的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还在探索之中。由于缺乏有效机制的激励和约束,用能单位对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的积极性不高,技术进步对节能的支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能源统计力量薄弱,尚未建立有效、完善的节能统计体系。同时,对节能降耗工作的依法监管也不到位,节能执法监管主体不明确,节能监管机制还不适应节能监管的要求。
(六)大型企业经济效益波动影响不容忽视。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一批规模上百亿、数百亿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全市总体能耗强度的下降影响极大。以镇海炼化公司为例,受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近几年该公司经济效益波动非常大,2006年与2005年相比,能耗总量下降2%,但利税总额下降41%,减少27亿元,约占我市GDP的1%,影响相当明显。虽然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利润达28.4亿元(去年同期为0.37亿元,全年13.3亿元),但效益的走势与去年相反,呈先盈后亏,下半年很不乐观,近期国际油价持续走高,已突破80美元/桶,直接影响该公司经济效益,进而间接影响我市能耗强度一定幅度的浮动,为预测我市能耗强度带来不确定因素。
三、下一步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主要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节能降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硬任务,全面实施《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全力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力争顺利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政策促进淘汰落后产能。一是认真执行《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在完成调查摸底、甄别并上报80家企业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做好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此外,学习和借鉴外地超额用能加价政策,结合宁波实际,研究制定我市超限额用能加价政策或措施,加价增收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降耗。二是继续抓紧实施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和粘土砖瓦窑工作。督促有关县(市)、区抓紧完善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配套政策,如期完成今年全市依法强制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50%目标任务。三是开展对重点耗能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摸底调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落后生产能力退出的综合措施。四是年底完成宁波市集中供热规划修编,研究制定集中供热区内的落后小锅炉淘汰方案。
(二)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一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大力培育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充实提升生活型服务业。二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优先发展以汽车及零配件、精密数控机床、环保装备、节能型塑料机械等附加值高、能源消耗低、对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装备制造业,以及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软件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实现“腾笼换鸟”。目前,我市有关部门已实施半导体照明产业规划,大力发展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如半导体灯、地源热泵空调等宁波节能产业(产品)。三是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抓紧制定并出台《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强制性门槛,禁止投资新建、扩建、改建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项目。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进步。一是加强节能技术开发。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专项,我市继续组织实施兆瓦级风电机组、百瓦级LED灯等一批可再生能源、新型照明、建筑保温等节能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攻关,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二是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引导、鼓励用能单位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对传统工艺、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计划于12月份召开交通领域节能技术研讨会,重点推广车船节油等节能技术、产品。三是继续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进一步完善我市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今年全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78家,力争年底前验收80%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实现节能18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开展餐饮行业、宾馆等第三产业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四是做好节能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年底前,按照《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用能企业(单位)节能降耗研发、改造及清洁生产等一批申报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工作。一是强化依法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稽查,定期开展节能专项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后高耗能设备使用、空调温度设置等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四季度,市节能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能效标识实施情况大检查;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重点开展一次建筑领域节能专项检查;在市重点用能单位中,分步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活动;继续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测(审计),完成列入计划的2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和25家企业的电平衡、水平衡测试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监察能力建设。尽快落实市县两级节能监察队伍的人员编制、经费和执法条件,提高节能监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节能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是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节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节能服务体系,扶持20-30家专业化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创新服务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组织节能项目银企洽谈会,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节能工作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是要抓紧建立完善节能降耗责任、报告、公告、考评、督察五项制度,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强逼机制。从今年起,定期向人大报告节能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向各地人大报告节能工作。计划在11月份由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14个县(市)区政府、委管会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落实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初步建立节能降耗的社会监督制度。聘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民众为宁波市节能降耗巡查员,不定期地开展对各地政府、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巡视、检查活动。三是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年底前,我市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能源统计和节能分析体系,强化节能统计分析、预测等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真实,与节能主管部门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有效地向有关部门提供节能数据信息。四是发挥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11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重点用能行业协会节能降耗工作座谈会,建立中介机构的节能推广专业委员会。五是建立节能咨询机制和项目储备制。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宣传教育。结合目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形势十分峻,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任务非常艰巨”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提高我市公众节约指数,增强广大企业的节约能源资源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珍惜能源、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使节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10月底至11月份,开展“宁波企业节能行动”宣传活动,组织宁波主要媒体和驻甬中央、省级媒体记者走企业进车间,对企业节能应用、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产品生产的典型进行系列报道。
(七)进一步发挥政府机构节能表率作用。继续做好我市行政机关创建节能示范单位试点工作,摸索总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节能管理有效办法,重点推广市公安局、市环保局2个机关单位节能工作经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能;抓紧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建立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努力降低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同时,在全市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系统实施节能教育和节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制定我市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办法,逐步建立政府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的规章制度,严格禁止采购淘汰类用能产品和设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油耗、低排放环保型车辆。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