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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生态市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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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05-17 09:37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生态市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对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议意见认真组织研究并加以督促落实,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认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办理情况

      自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生态市建设战略以来,这项工作得到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把建设生态市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列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通过完善政绩考核机制推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程,通过科技支撑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财政倾斜与激励促使各地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信贷等非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序地推动了生态市建设工作。对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下一阶段将在以下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开展机关干部“走进党校”、企业干部“走进大学”、领导干部“走出家门”研修等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将环境保护内容全面纳入干部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对市管、县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科学执政、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教学工作;举办各类环境保护专题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知识素养和管理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生态市建设与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生态市建设和节能减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机制,探索把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各级政府今后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内容。

      三是深入实施基层创建工作。通过推进生态县(市)、乡镇、村等各级行政区域及环保模范组织的示范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全市上下贯彻生态市建设战略的覆盖面,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关于狠抓责任落实,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办理情况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所在,而2010年又是我市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此我市将加大以下三方面建设力度:

      一是推进一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建成江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时根据规划和建设任务分解,由鄞州区、北仑区政府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加快建设配套管网工程,力争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开工建设宁波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力争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快启动建设鄞西和滨海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实施配套管网工程;建成余姚小曹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慈溪、宁海、象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石浦、西店、莼湖、西周等4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其余12个中心镇的污水全部实现纳管处理目标(具体见附表1)。

      二是继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确保各项运行指标稳中有升。大力推进各县(市)、区开展排水许可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控能力,开展对污水处理厂的定期检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千方百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农村“百千工程”为载体,把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列入村庄整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启动世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贷款项目,推进工程落地。以年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创建生态示范区等为抓手,督促各地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建力度,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村区域的环境面貌。

      三、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方面的办理情况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从源头上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其中被列入全省11个重点环境整治内容的北仑、镇海临港工业废气污染问题,已于去年11月通过省级验收。下一阶段主要做好:

      一是继续加大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力度。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石浦水产品加工区域和慈溪市废塑料区域的整治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市级督办7个重点区域的整治目标,同时着手开展新一轮区域污染整治工作。完成全市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中的余姚工业园区、余姚经济开发区、慈溪出口加工区和慈溪经济开发区的污染整治工作,并通过市里验收(具体见附表2)。

      二是把好项目引进的环保准入关。充分统筹好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关系,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前节能环保等设施及保障措施的审查工作,严控火电、印染、造纸、食品、化工等高污染项目,提高项目环境保护的准入门槛。

      三是按照集约利用原则,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宁波长丰热电厂、庆丰热电厂搬迁关停工作,并对镇海电厂等4家大型电厂实施供热改造工程,确保余热向周边区域集中供热。

      四、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方面的办理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面完成镇海炼化Ⅲ电站等10项脱硫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综合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机动车排气检测线的规划和建设,建成并运行道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推进成品油贮运设施油气回收工程等。启动氮氧化物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确定氮氧化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调查研究全市工业企业VOCs排放现状,制定防治政策并在部分重点化工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以积极应对我市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努力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继续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按照“一年有变化,三年有大变化,五年有根本性变化”的整治目标,以改善水质为重点,加强水系沟通,恢复水体功能,加大沿岸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力争到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区内河整治任务的80%,逐步实现“河畅、水清、景美”的城区内河风貌。

      三是继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对重点近岸海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科学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强化沿岸工业、生活污染源监管工作。改造和削减规模小的人工养殖网箱,建立一批高效、生态、健康的养殖示范基地,全面推行水产品无公害认证工作,发展布局合理、标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海洋生态养殖业。

      四是逐步完成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经全面核查,目前全市尚有14家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未建污水处理设施。今年计划建成其中9家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运行,明后两年再完成3家设施建设(具体见附表3)。剩余2家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但没有明确具体建设时间,将督促当地政府抓紧规划,加大投入,早日完成新建或改建工作。

      五、关于健全体制机制,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方面的办理情况

      一是继续探索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制度。2009年以来我市重点推动了液化天然气和水价改革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和省里关于成品油和电价调整的政策文件。特别在水价调整中突出提高了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单位的经营性用水价格,有利于推动水环境保护。下一阶段,市政府将继续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区域生态补偿、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绿色信贷等多种经济调控手段,引导各类企业和组织注重环保投入及建设工作。

      二是继续强化监测监控机制与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二噁英检测、生物生态监测、遥感解译等一批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建立标准型灰霾监测站和生态背景监测站,进一步优化大气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着力提升生物生态监测能力,完善水质在线生物安全预警系统和水源地藻类等因子的应急监测体系,继续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县(市)、区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执法效能,以“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以火电、热电、印染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的飞行监测行动,并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作用,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三是加快建立“农家乐”有序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强化水利、环保等市级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研究划定禁止、限制和鼓励开发区域,在此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饮用水源地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进行治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取水口设置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要充分发挥属地政府作用,严把农家乐休闲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报批关,对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的农家乐,加强服务与指导,对以发展农家乐为名违法圈地、占地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要规范和促进“农家乐”产业健康有序建设,总结和推广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逐步实现饮用水源地区域经济和生态良性协调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故乡•山江海”、“11•28”环保志愿者活动日等主题、特色鲜明的宣教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之友”环保志愿者等民间组织力量,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综合运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全面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争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环境保护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构筑起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统一战线”。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

    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序号

    中心镇名称

    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年/月)

    1

    莼湖镇

    附属工程已于20091022开工,已完成工程的80%。厂区及配套管网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目前正在调整,计划在4月份完成施工招投标。考虑到该项目是世界银行投资项目,按照世界银行的程序,有可能工程滞后,力争年内完工。

    2010/12

    2

    西店镇

    已完成土方工程,拟采用BOT建设模式进行招投标。

    2010/12

    3

    西周镇

    西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计划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完善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2010/3

    4

    石浦镇

    工程于2010122BOT招商引资开标。

    2011/3

    5

    慈城镇

    古城、新城管网全部建成,连通工程受萧甬高铁工程影响,下穿埋管20104月开工,10月前完成。

    2009/12

    6

    骆驼街道

    骆驼老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改造和中大河截污工程已经完成,并入主干管。贵驷城镇片截污工程20099月底已开工建设,预计20104月份完成。部分遗留的邵家汇区块和中大河南侧区块由于区块问题将于2010年结合工业小区截污工程、中大河拓宽工程同步完成。

    2010/04

    7

    泗门镇

     

    已完成

    8

    梁弄镇

     

    已完成

    9

    溪口镇

     

    已完成

    10

    周巷镇

     

    已完成

    11

    观海卫镇

     

    已完成

    12

    宁海城关

     

    已完成

    13

    象山丹城

     

    已完成

    14

    集士港镇

    建成区及望春工业区的污水管网已基本铺设完成。

    2010/12

    15

    邱隘镇

    由东部新城统一规划铺管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

    2010/12

    16

    咸祥镇

    排污规划已初步完成,等待会审,一旦会审通过,将立即全面开展污水管网铺设工作。

    2010/12

     

    附表2

    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情况表

    序号

    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名称

    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

    (年/月)

    1

    宁波化学工业园区

    已经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2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

    已经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3

    宁波大榭开发区

    已经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4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

    已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5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已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6

    余姚工业园区

    余姚市根据省级开发区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竣工验收进行了整改,并对配套的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目前除了姚北开发区的2号泵站尚未完工外,其他工作都已完成,等待验收。

    2010年初

    7

    镇海经济开发区

    已经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8

    宁波鄞州工业园区

    已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22.32平方公里的工业开发区块控规,一旦控规批准实施,将立即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园区内5家企业已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力争在控规批准实施半年内完成整治

    9

    象山经济开发区

    已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1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已通过整治验收

    已完成

    11

    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

    各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待验收

    2010年初

    12

    余姚经济开发区

    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根据省级开发区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竣工验收进行了整改,并对配套的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完善,各项工作都已完成,等待验收。

    2010年上半年

    13

    奉化经济开发区

    已通过验收

    已完成

    14

    宁海经济开发区

    已通过验收

    已完成

     


     

    附表3

    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地区

    名称

    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年/月)

    江东区

    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910月已完成。

     

    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将迁至原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搬入已立项的公共卫生大楼。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经改造后可满足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预计公共卫生大楼将于“十二·五”中期建成。

    十二·五中期

    东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与明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设施)合并

     

    福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该卫生服务中心计划2010年拆迁,新址将于十二五期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也将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十二·五中期

    镇海区

    骆驼中心卫生院

    20101月已迁入新城医院。

     

    北仑区

    卫生院

    20101月搬入新址,更名北仑区中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奉化市

    西坞街道卫生院

    200910月已完成。

     

    萧王庙街道卫生院

     

    2010/10

    大堰镇卫生院

     

    2010/10

    广仁医院

     

    2010/12

    象山县

    石浦中心卫生院

    原定于2008年开始土建,由于经济原因延后。县府、县卫生局及市卫生局多次调研后,准备将该院并入现象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象山台胞医院),新院址也已动工,因此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具体事项交由象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处理。

    预计于2010年底动工

    爵溪街道卫生院

    主体工程正在改、扩、建。同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

    2010年底

    西周中心卫生院

    改扩建工程由于牵涉到100余平方米无证荒草地,现正与象山县国土局在积极协商中,原初步定于2010年年底完工的工程将不能按期完工,估计污水处理设施也将延迟。

    2011/9

    鹤浦中心卫生院

    土地刚刚完成征用,计划201010月正式开工

    2012/4

    慈溪市

    慈溪市峙山医院

    列入迁建工程建设内容

    2010/12

    附海镇卫生院

    列入迁建工程建设内容

    2010/12

    慈溪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列入2010年建设计划

    2010/12

    龙山镇卫生院

    200910月已完成

     

    天元镇卫生院

    200912月已完成

     

    逍林中心卫生院

    列入扩建工程建设内容

    2010/12

    横河中心卫生院

    列入扩建工程建设内容

    2010/12

    慈溪市皮肤病医院

    200910月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