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情况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措施。现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联动,努力形成共建共享轨道交通的良好氛围
(一)坚持顶层设计,努力在部门和地方中形成共识
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确立“发展轨道交通就是发展经济、建设轨道交通就是建设城市、运营好轨道交通就是改善民生”的理念,进一步突出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和运营管理办法的宣贯,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工作机制,强化组织考核,突出“市区共建、利益共享”,积极调动各方面建设轨道交通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坚持和谐共建,努力在沿线居民中形成共识
在建设过程中,继续组织轨道交通沿线社区与施工单位开展以资源共享、活动共办、难题共解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共建活动,进一步密切与沿线居民的沟通联系,取得沿线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全面宣传,努力在全体市民中形成共识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平台,围绕轨道交通建设的意义和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辟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大营销力度,引导更多市民亲身体验已投运线路,切实感受轨道交通的便捷、舒适。
二、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一)探索开展项目示范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轨道交通工作实际,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逐步探索以部分线路为示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已正式开展向社会资本进行股权融资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研究利用现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渠道,进一步落实第二轮规划建设项目资本金和轨道交通发展基金,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示范项目在前期补贴、资本补助等方面给予多种形式的支持。同时,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切实考虑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三)加强项目管理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项目采购、预算管理、收费定价调整机制、绩效评价等管理方式,规范项目运作,实现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
(一)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投融资方式,促进我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带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今年11月,市政府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宁波市轨道交通专项土地储备的实施意见》,对收储范围、收储工作机制和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出让等工作均进行了明确,确定市轨道交通指挥部(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作为专项土地储备地块的一级开发单位,受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实施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
(二)明确收益分配机制
对于缴入市级的轨道交通专项土地储备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在按规定提留有关税费后(不含市级统筹部分),将余额全部拨付用于轨道交通专项土地储备地块的征收补偿、土地开发和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提留的农田水利建设、教育和住房保障等专项资金,由市级统筹,优先用于轨道交通开发涉及的水利、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建设。
(三)强化规划管理
由市规划部门会同轨道交通部门编制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作为轨道交通专项土地储备用地范围的依据,并将规划成果纳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由相关县(市)区政府进行提前控制。对于不属于建设用地的农用地,由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进行适时调整。
(四)抓紧启动土地储备工作
下一步,将尽快完成第一、二轮建设规划所涉沿线土地储备专项规划,争取2015年明确储备地块规模,加快1号线天童庄车辆段综合基地、东环南路站、大卿桥站、高桥西站,2号线藕池站、孔浦站,3号线永达路站等地块出让工作。
四、多措并举,建立健全资金平衡机制
(一)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模式
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坚持走“地铁+物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通过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沿线具备可实施综合开发空间条件的站点及其周边500米半径范围内用地(含市政府明确需列入轨道交通专项储备的用地)进行专项储备,进一步稳定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根本性的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投融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运营补亏机制
从“补建设”逐步转向“补运营”,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动态补贴机制,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政府预算。参照南京、苏州等城市经验,结合实际,对票价优惠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对有关税费实行减免。同时,政府与运营方签订补亏协议,每年在扣除资源开发收益和票价优惠补贴后,按季度预拨,次年根据年度审计审定金额,由财政弥补差额部分。
(三)建立健全运营衍生资源开发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经营理念,加强营销策划,通过对车站平面广告、PIS系统、单程票卡、自动售货机等衍生资源加大招商开发力度,强化地下商业和站点地铁商铺开发,进一步拓宽运营收益来源。
五、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
按照职能更明确、运转更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清政府和企业职能,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建设、运营、开发职责明晰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按市场化模式,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投融资管理。同时,根据轨道交通工作实际,适时制订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
六、着眼全局,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体系
(一)强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围绕《宁波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创建,进一步强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和中运量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为延伸的多层次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本着客流疏导和交通引导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不断优化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力争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场站、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接驳点同步规划、同步部署,更好地发挥轨道交通在缓解交通拥堵和带动区域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结合城市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统筹,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15年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试运营、1号线二期工程基本具备试运营条件,今年底前开工建设3号线一期工程,2015年开工建设2号线二期、4号线和奉化线,到2020年全市将形成5条运营线路,宁波市轨道交通基本成网。
下阶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市轨道交通事业科学发展,争取我市轨道交通网络化格局早日建成,为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