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彼得•汉斯丹等13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4年8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彼得•汉斯丹等13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对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彼得•汉斯丹、姚力军、余海岁、徐正冠、王蓓、张金清、陆文杰、周亦卿、杨咏曼、朱英彪、黄崇毅、黄崇基、王伟东等13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
送:市委、市政府
市委台办、市外办、市侨办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9月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