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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柯亦武等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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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04 09:55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2015年4月28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柯亦武、钱旱军、张良宏、蔡惠娜、葛海军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良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陈晴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石坚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潘国悦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吕伟东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孔华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朱代红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徐盛森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徐水根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黄海兵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丁朝松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栋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叶永权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靖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奇辉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晖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钱成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节祥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锦菁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马金平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岚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文海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马洪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宋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魏金汉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陆玉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谭星光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非诉审查庭副庭长;

      陈爱娣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钱轶钢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宏亮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孙雪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代红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吕伟东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孔华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石坚强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柯亦武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晖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晓峰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丁朝松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钱旱军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蔡惠娜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晴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良宏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方良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马金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孙锦菁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