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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和法院检察院改进工作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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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2-30 09:58
  • 来源:市人大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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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

    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和法院检察院改进工作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宁波海事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市人大继续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活动,对我院法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考察,既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让我们看到了漏洞和差距。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就我院被评议法官的不足之处、案件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我院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我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举措,部署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跟进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形成司法新格局

    在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阶段,我院深化司法公开意识,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司法公开机制,让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我院落地见效。

    (一)坚定法治信仰,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理念

    一是以小见大,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在案卷抽查中发现的工作不严谨、不细致等问题,我院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继续坚定新形势下做好海事司法工作的决心。二是以点带面,深化司法公开意识。利用首批员额法官选任考试考核工作的有利时机,全面强调党中央提出的“深化司法公开”精神,引导干警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明确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和实质公开标准,加快推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二)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

    一是持续发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要求,落实立案登记制,探索推广庭审录像公开机制,多渠道、多平台提供在线诉讼服务,推送案件流程信息,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重视做好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裁判文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展示我院良好审判质效,推动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打造“执行之窗”,公开执行流程、曝光“老赖”名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二是综合施策,提升司法透明指数。优化网络拍卖流程管理,以网络竞价方式快速处置财产,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拍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船舶扣押和拍卖管理系统开发,确保与审执程序中相关船舶信息同步对接,做到全程留痕、阳光监督。着力完善海事司法透明指标体系,2016年度我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继续保持第一。三是转换视角,扩大司法宣传辐射度。主动适应“互联网+”对司法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用好传统媒体、用活网络媒体、用足微媒体,传播司法正能量。第三季度以来,我院组织召开涉外涉港澳台与民生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改版扩容《海事司法论坛》,建立英文官网,发布中英文《海事审判白皮书》,助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

    (三)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独任庭、合议庭办案机制。修订《关于海事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独任庭、合议庭审判权运行规范,调整审判委员会讨论范围,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第三季度新出台《审限管理和大要案报告制度》、《海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节点明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公开透明”的审判权运行流程。二是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修订《案件评查、督查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初步建立起与办案主体相适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健全错案防范机制、责任倒逼机制,确保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二、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

    面对海事海商案件持续大幅上升压力,我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快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步伐。

    (一)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海事审判质效

    一是依托审执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化运用。以审执工作数据分析研判为突破口,做好月度、季度审判质效数据分析报告和审执态势分析报告,并将分析报告工作纳入每月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议程,加大分管院长审执工作点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不断破解审判执行工作难题,努力实现审判质效提档进位。二是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规范司法。加大评查力度、拓宽评查范围、用好评查结果。今年9月,组织开展申请首批入额法官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梳理汇总问题,专题部署整改措施。11月再次组织力量进行办案质量集中评查,突出查找立、审、执各个环节普遍存在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实质问题,充分发挥评查工作的“质检”“过滤作用”。三是加大类型案件指导力度,统一裁判尺度。组织召开二审发改案件自查分析会、审执工作例会,研讨类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统一认识和做法。先后对船员劳务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别细化制定审理指南,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二)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海事司法效能

    一是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按照“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的标准,完善小额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流程体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优势。11月我院组织“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活动,在舟山现场为91名船员调结250万元工资款,有效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二是创新模式,有效化解矛盾。借助新浪在线调解平台以及微信、QQ等通讯工具,创新实施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的司法为民新模式,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9月,借助微信平台视频连线身在国外的当事人,成功调撤一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三)谋划“十三五”,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

    我院紧扣“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抓住最高法院提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有利时机,制定出台《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实施规划》,确立了“要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努力使我院在‘十三五’规划末期发展成为全国一流海事法院、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审判机构”的五年工作目标。11月,我院陈惠明院长应邀在全国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与海事海商审判理论研讨会上作主旨演讲,受到与会领导和代表高度肯定,我院《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衡量指标与顶层设计之构想》课题报告荣获一等奖。

    三、优化派出法庭管理方式,努力深化司法服务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管理主体责任

    为切实加强派出法庭建设和管理,我院修订《派出法庭管理办法》,严格院领导联系派出法庭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派出法庭各项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为促进派出法庭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系沟通,专门成立派出法庭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派出法庭日常运行、审执工作、基础建设中各种问题。

    (二)回应基层关切,突出司法便民

    一是完善派出法庭立案窗口建设。按照“简约化、标准化、能动化、信息化、人性化”的“五化”标准,搭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派出法庭特色立案窗口,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办案重心下移,将海事审判的触角延伸至偏远海岛渔区,先后在舟山嵊泗、大衢建立巡回审判点,在温州各县镇建立海事审判联络站,利用休渔期集中办案或根据群众需求不定期驻点开庭,实现“审好一案、普法一片”的目的。三是扎实开展诉调衔接。借助温州、舟山、台州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通过我院主导,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与保障功能,促使各方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联动发力,快速高效处理好大量基层矛盾。因诉调衔接成绩显著,今年11月舟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旭批示肯定我院舟山法庭工作。

    (三)加强装备管理,努力推进硬件整改

    我院温州、台州法庭受限于经费和征用土地困难,仍以购房或租用商住楼形式办公办案,随着两地海事审判规模扩大,现有办公审判用房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我院党组已确立2017年为“基建项目攻坚年”,争取派出法庭基本建设有较大进展。立足当前实际,配置法庭门禁系统、安检和警用装备,推进法庭数字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加快法庭硬件设施建设。

    四、贯彻从严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奏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我院坚持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严管厚爱磨砺造就“四铁”法院队伍。

    (一)从严思想教育

    认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以省委夏宝龙书记提出的政法干部“七个决不允许”和“浙江法院五条纪律”要求,坚持对队伍从严教育;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干警保持政治定力、把牢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落实好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和谈心谈话制度,密切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开设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课,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示范作用;组织党建知识竞赛,帮助干警全面掌握和深刻领悟党的知识。

    (二)从严素质提升

    一是丰富培训载体,提高队伍业务素养。立足海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搭建港口业务实践平台、组建法律英语学习小组、成立熠然青年文化沙龙、开启海事海商审执业务系列讲座,积极带领干警拓广度、挖深度、提高度,增强司法综合素质,努力打造“懂法律、懂专业、懂英语”的复合型海事审判队伍。二是创新培养方式,激发队伍生机活力。坚持重在培养、创新培养,通过多岗位交叉锻炼、挂职交流、跨部门专题工作小组,帮助干警接地气、转作风、长才干,健全“干警业绩档案”,细化量化工作质效,推进队伍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三)从严内外监督

    一是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加强审务督察和审判纪律作风整顿,定期对干警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实地查究、跟踪问责。按照“立足日常、坚持经常、形成自觉”的原则,实行“月对账、年考评”相结合的“台账式”考核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审判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法官涉廉事项日常报告制度。今年10月,对1名副处级干部瞒报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事项进行诫勉谈话,正风肃纪。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在院门户网、微博、微信等对外平台公布我院举报邮箱、电话,广开言路,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各方面的评价和意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