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对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审议意见》(甬人大常办函[2019]05号)。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发展能级
一是聚焦培育“246”产业集群。出台了《关于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意见》(甬党发〔2019〕38号),并召开了动员大会,提出:到2025年培育形成绿色石化和汽车等2大万亿级产业集群,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大5000亿级产业集群,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体用品、节能环保等6大千亿级产业。围绕这一目标,重点组织实施产业平台提质、动能培育提升、创新驱动提效和制度改革提速四大行动,并确定了相关保障措施;制订发布了12个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每个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和路径;研究制订支持“246”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政策以及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形成“1+X”政策支撑体系。1-5月,全市5582家“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规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505.1亿元,同比增长4.2%,高于全部规上工业产值增速0.5个百分点。
二是聚焦培育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前期着力培育千亿级企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企业主体基础上,“246”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着重在产业链上进一步聚焦深化,以重点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加速推动优势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梳理排摸四类重点企业、四类项目信息,进行分类施策。强化重点企业在建和新开工1000万以上技改项目、5000万以上工业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2019年,1000万以上技改项目共计1847个,1-6月计划完成投资595.1亿元,5000万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共计625个,1-6月完成投资216.5亿元。此外,以“246”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依据,积极开展“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布局,为“246”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建设。研究编制新一轮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引导各工业集聚区围绕“246”产业集群中本区域优势产业精准发力,引导各工业集聚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浙江大湾区战略。按照“一链一镇一风格”要求,在工业集聚区内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园、特色小镇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前湾新区,启动研究制定前湾新区发展规划,谋划前湾浙沪合作发展区工作。推进园区整合提升,制定《宁波市工业平台(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6号)、《宁波市小微企业园工业地产发展管理细则》(甬工强办〔2019〕4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小微企业园建设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等各项规定。开展小微企业园用地需求排摸,编制《宁波市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用地空间布局。组织召开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暨“低散乱”整治推进大会,鼓励小微企业园采取政府主导开发、工业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开发等多种模式,积极推广制造研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生产生活配套、金融服务和智慧园区管理为一体的新型园区建设模式。截止6月,我市新建小微企业园14个,改造提升22个。
二、聚焦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
一是深化创新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52号),提出了极具含金量的46条支持政策。初步编制了《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5年)》。大力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成立甬江科创大走廊指挥部,基本完成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纲要和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研究院集聚区。大力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全球创新资源协同破题”机制,面向全国发布“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142个项目(课题)的申报公告。以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为抓手,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目前全市累计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4家、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家。制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力争各区县(市)年内各组建1家以上,并积极争创省级创新中心。扎实推进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中心相关工作,推动智能成型技术和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实质性运行,积极筹建智能网联汽车以及超级电容储能、密封材料等领域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国家级汽车检测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
二是增强科研院所支撑。创新提出“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引才模式”,针对性推荐海外产业高端人才与我市高校院所合作,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全力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重点推进2018年以来新引进的12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落地建设,其中,9家已启动实质性建设,3家即将签署落地合作协议。启动精准引进建设新一轮产业技术研究院计划,目前在谈项目10余家,已完成签约1家(英国诺丁汉大学),即将签约3家(北京大学、天津大学、荷兰国家应用科学院)。
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大市场的纽带作用,开展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双向对接发布系列活动,今年已成功举办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场科技成果推介会、首场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会及新材料、磁性材料领域推介对接会等4场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项目19项、意向金额1980万元。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应用示范计划,为自主创新产品首次应用提供示范平台。建立自主产品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本地优质产品目录,有31个产品纳入2018年度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组织召开自主创新产品供需对接会,鼓励自主创新产品首购首用。
四是加速汇聚高端人才。在连续8年实施“3315计划”的基础上,2018年首次同步实施“3315资本引才计划”和“泛3315计划”,首创市场鉴才新模式、首涉城市经济新领域。2018-2019年共吸引包括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28名国内外院士、196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在内的2752个海外高端人才团队项目申报,申报项目数年均增长32%,集聚高端人才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连创新高。根据“3315”系列计划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专项评审工作方案,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方式科学。2018年,共有20个团队、25名个人入选“3315计划”,31个团队入选“3315资本引才计划”,30个团队、40名个人入选“泛3315计划”,带动全大市引进高端人才团队424个,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突破1.3万人。大力推进“甬智回归”工程,通过以情感为纽带、共赢为目标、服务为抓手,更大力度集聚甬籍院士、校友乡贤、甬籍学子等“甬智”人才资源,推动广大“甬智”人才感情回归、智力回归、技术回归、项目回归、团队回归。持续在“甬智”资源密集的国内重点城市设立人才联络服务站,2019年新增天津、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3个站点,累计已达12个;今年已走访高层次人才540余名,对接联络项目近200个,牵头或协助引进人才项目54个,引导申报“3315”系列计划87个。
五是构建开放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国内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以委托开发、研发外包、合作开发等方式探索政产学研合作的提升路径,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深入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推进国际技术对接、产业联合研发,促进科技创新开放融合,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达9家。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推进长三角城市合作建立科技飞地,目前,我市企业已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地建立了多家高水平科创中心,涵盖了人工智能、高端医疗、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
三、聚焦要素保障,提振投资信心
一是优化扶持政策。深化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化诊断“两个全覆盖”,上半年推进937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年度任务的65.3%,在去年提前一年完成2481家有智能化诊断需求企业诊断全覆盖基础上,今年开展了新一轮诊断需求调研,目前已有702家企业提出了诊断需求,下步将继续做好诊断工作。加大技改扶持力度,今年,共对28个市级技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下达市财政补助资金5431.8万元,下达诊断补助资金1031万元。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作用,制订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据税务部门初步测算,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抵扣两项政策合计为企业减负85.6亿元,同比增长19.5%。强化社会与金融资本对创新的支持作用,针对原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中存在的不足,组织开展《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市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以利于更好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的引领、吸附、杠杆作用。开展拟投项目排查,建立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为宁波市工信产业基金寻找项目提供方向。修订《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扩大至10亿元,单次最高投资额增至300万元。截至6月底,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累计跟投项目233项、跟投金额2.2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28.3亿元。以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保险创新,加快装备首台(套)保险、新材料首批次保险等产品推广应用,今年上半年共有7家企业的18台(套)产品获得2018年度市级智能装备首台(套)保险补贴资金,涉及合同金额合计6836.38万元,保费金额合计205.09万元,获得市级财政保费补贴金额合计164.07万元;2018年共有23家新材料企业参保市级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险金额约22.49亿元,保费金额6746万元,获得市财政补贴5397万元。结合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发挥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涉企信息整合、共享,推动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定期通报在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投放情况,评定年度金融支持制造业优秀银行,力争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超过30%。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工业项目不少于30%、小微企业不少于5%的政策要求,2018年,市、县两级共计完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供应6.87万亩,其中,工业用地2.62万亩,占比38.1%;小微企业园用地0.37万亩,占比5.4%。严格落实谋划项目用地五年保障方案,全面排摸2018-2022年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支持“中国制造2025”试点项目用地,2018年,供应工业仓储用地2.62万亩,较上一年增长53.5%,创2012年以来新高,为杭州市的220.9%;对65宗0.37万亩产业用地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有力支持了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深化“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工作改革,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7602家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约42万元/亩(增长11.1%),保持全省第一;亩均工业增加值约136.5万元/亩(增长6.3%),居全省前三。2019年上半年,我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2%、7.4%。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研究制订《关于扎实推进宁波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争效。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排污权交易纳入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实现进场交易。2018年以来,共有82个项目进场,38家企业参与交易,实现交易总额2823.9万元。深入开展“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市本级组建了29个由局级领导领衔的企服小分队和90个由处级领导带队的企服工作小组。1-5月,市领导带头深入走访服务企业,市各企服小分队、工作小组累计进企服务695家次,发现问题(需求)151件,已流转解决68件。各区县(市)企服责任人累计进企服务近3万家次。以“8718”为枢纽,推进建设“一十百千”企服大网络,实现对规上企业点对点和中小微企业服务全覆盖。截止5月底,市平台网络推动实现奉化区、江北区等8个区县(市)8718子平台实体化运营,累计整合服务机构近千家,提供服务项目1007项,组织各类服务活动1081场,服务企业20.8万家次;受理企业各类问题(需求)4536件,已办结3633件。建立“企情快报”制度,针对政策落实新障碍、企业发展新诉求等问题,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推动困难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