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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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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2-10 16:45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副市长  张文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意见》精神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8年以来,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项报告了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并根据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整改。现将2020年度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9591.72亿元,同比增长12.03%;负债总额12832.35亿元,同比增长11.01%;净资产总额6759.37亿元,同比增长14.01%。

    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069.12亿元,同比增长6.62%;负债总额4244.79亿元,同比增长4.02%;净资产总额2824.33亿元,同比增长10.80%。

    区县(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522.60亿元,同比增长15.33%;负债总额8587.56亿元,同比增长14.83%;净资产总额3935.04亿元,同比增长16.44%。

    此外,宁波市国资委还持有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60.84%股权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2.32%股权,合计享有权益531.8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全市国有出资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8929.84亿元,同比增长22.7%;负债总额17363.64亿元,同比增长23.35%;所有者权益1566.20亿元,同比增长15.96%,其中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为465.28亿元,同比增长11.08%。

    市本级国有出资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7783.09亿元,同比增长22.76%;负债总额16330.54亿元,同比增长23.37%;所有者权益1452.55亿元,同比增长16.23%,其中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438.1亿元,同比增长10.51%。

    区县(市)级国有出资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1146.75 亿元,同比增长21.96%;负债1033.1亿元,同比增长23.09%;所有者权益为113.65亿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27.18亿元,同比增长20.9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64.58亿元,同比增长14.07%;负债总额 1007.74亿元,同比增长23.42%;净资产 2256.84亿元,同比增长10.34%。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71.61亿元,同比增长9.33%;负债总额167.1亿元,同比增长15.94%;净资产1304.51亿元,同比增长8.54%。

    区县(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792.97亿元,同比增长18.28%;负债总额840.64亿元,同比增长25.02%;净资产952.33亿元,同比增长12.91%。

    此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统计,2020年度全市公路总里程6628.52公里,航道394.64公里,不可移动文物5096 处,可移动文物管理维护数量为181026件,保障性住房共6200套。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全市国土总面积为97.32万公顷,森林总面积44.33万公顷,湿地总面积23.06万公顷,水资源总量122.22亿立方米,海域面积为77.41万公顷,大陆及海岛岸线总长1681.91千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成效

    (一)夯实管理基础,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稳步推进。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制度,推动各部门完善国有资产基础工作。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全方位资产管理行为。开展行政事业房地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账户,深化各类资产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报表统计体系,拓展国资报告内容。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权证登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

    (二)持续深化改革,国资管理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新突破。加强改革攻坚,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年新增混改企业21家,其中竞争类子企业股权多元化率突破70%,18个混改项目签约,总投资约120亿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精减监管事项,明确授权放权事项,探索“内部监事会+外派监事”新模式。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企业薪酬考核体系。扎实推进改革专项工程,种业股份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行动”,国投咨询和交工检测两家“双百”企业完成引战和员工持股。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探索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

    (三)优化国资布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优化重组国有企业,加强新兴产业布局,17家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股权和市产业发展基金已划转至通商集团等企业,重组市文旅集团、水务集团,成立甬兴证券公司,组建总规模500亿元的国企改革发展基金,布局“246”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2020年完成有效投资超650亿元。合理安排国有出资金融企业布局,实现国有资本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重要领域的全方位发展。高质量完成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单设,启动东海银行、东海航运保险股权转让、市融资担保公司组建等事项。统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通过内部调配、将部分资产充实国有企业资本金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资产布局优化。截至2020年底,共盘活土地2宗,面积1万平方米;房产431宗、码头2处,面积13.7万平方米。跨系统调剂7.67万平方米存量办公房,动态调整行政中心办公用房400余间次。强化国土空间资源规划管控引领,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编制《宁波市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统筹全市工业用地及集聚区布局。出台《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宁波市制造业“两小”企业综合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着力提升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效率。

    (四)健全体制机制,国资监管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对国有股权50%以下的混改企业探索实施“事前有规、事中授权、事后评估”的差异化灵活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上线国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全面预算、国企三年降杠杆专项工作,严控债务风险;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原市直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工作完成86.15%。建立和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1+1+N”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加快形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合力,完善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管机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监管,建立房产信息变更协调机制,资规部门、住建部门办理涉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事项时,要求产权部门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资产处置意见;建立专项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资源生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启动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摸排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别墅现象,全市违法用地面积呈现逐渐减少趋势。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底数不清,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尚未全部并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房地产管理存在权证不全不顺现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二是国有资产监管有待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未全面完成,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环节仍存在不规范现象,房产、自然资源等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部分重点领域存在短板。如资产证券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化核算处于探索阶段,生态补偿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出资金融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人才强企工程,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监管。

    (二)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大力推进混改和资产证券化。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进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方式,大力推进数字监管,严控重大风险。

    (三)加快构建国有出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职能有效发挥。建立健全国有出资金融企业产权管理、财务数据报送、经营预决算管理等核心事项制度管理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和管理模式,进一步聚合监管合力,以国有金融资本为核心,聚合金融国资、财务、行业等多维度监管力量,形成常态化的联合监测监管机制。

    (四)持续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探索建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体系,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等类型资产入账核算,保持资产管理监督力度,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工作,着力提升资产管理队伍能力。

    (五)筑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联合执法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附件1:关于 2020年度宁波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pdf

    附件2: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pdf

    附件3: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