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暨改造提升三年攻坚
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金 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题询问,并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甬人大常办函〔2020〕16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对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14条意见建议;今年8月底,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收集到了10条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审议意见》和相关意见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了研究梳理和部署落实。一年来,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中,严字托底、实字当头,认真按照《审议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加快推动我市农贸市场整体水平提升。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
近两年来,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效果导向,全力抓好农贸市场这一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两年来,市县两级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近7亿元,星级化改造提升农贸市场271家,改造提升覆盖率达83.39%,全市乡村农贸市场星级覆盖率由2019年初的46%提升到91.69%,城区二星及以上覆盖率,由2019年初的56%提升到93.88%;新创建三星级及以上高星级农贸市场144家,省放心农贸市场147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北仑区星阳菜市场被认定为我市首家,全省第5家省五星级农贸市场。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靶向整治,仅通过第三方测评,倒逼整改问题10452项,成效显著,农贸市场测评分从“不得分”变成了“不失分”;围绕“立法、规划、政策、机制”建设,完成了《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实施了《宁波市菜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陆续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等10项基本性制度规范,逐步建立了市县两级协同推进机制和长效化管理机制,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整体水平取得了明显提升。
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制度供给
1.严格落实《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制定农贸市场商业用房和基础设施配置的最低标准。对接省新一轮星级文明市场规范标准,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受众差异和区块开发建设情况等,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管理标准体系。
(1)制定《最低标准》。市改提办(市市场监管局)已制定发布《宁波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最低标准》同时衔接即将发布的《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菜市场现场运营管理规范》和《智慧菜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等宁波市地方标准。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在满足最低标准的同时,还需满足上述地方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原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将引导其对标升级改造,提升建设水平。
(2)建立健全管理标准体系。针对农贸市场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先后建立了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浙江省“五化”农贸市场(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等管理标准,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在省管理标准体系基础上,我市开展了具有宁波特色的精品示范农贸市场、多元业态市场、绿色环保市场和党建引领市场建设,并制定了相关管理标准,形成了有益补充。
2.动态评估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及时补充完善农贸市场的标准设计、管理规范、绩效评价、业态经营、环境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相关政策文件,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
(3)动态评估三年行动。一是实行年度工作任务制,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改造提升重点任务纳入市民生实事工程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二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自2021年4月13日至6月11日,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指出了5方面问题,提出了4项建议。三是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市统计局对农贸市场公众满意度开展调查,调查发现6成公众知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对这项工作满意率为98.3%。
(4)补充政策文件。紧扣行动进程,市改提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波市农贸(集贸)市场行业规范》《宁波市农贸市场物品摆放卫生工作管理参考标准》《“四个一批”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三方测评标准》《关于推进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提升全市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建设管理的意见》《全市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宁波市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助力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3.同步衔接《宁波市菜市场管理规定》立法情况,依照我市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建设要求,提前谋划配套制度,及早出台加大资金保障、规划编制与实施、经营监管、市场周边及集中交易点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以优质的制度供给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有效遏制同业态无序、恶性竞争。
(5)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制定。去年初,《宁波市菜市场管理规定》立法启动后,围绕立法和改造提升行动加快谋划配套制度,在规范资金使用上,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规划编制与实施上,市商务局会同市资规局规划院于去年底启动了《宁波市菜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市商务局已着手建立落实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制度;在经营监管上,市改提办制定了《关于推进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市场周边和集中交易点治理方面,市政府出台下发了针对农贸市场周边管理的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74号),市改提办出台了旨在规范提升交易点的《关于规范提升全市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的通知》。今年8月1日,《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围绕《条例》施行和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际,各市级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谋划配套制度,完善农贸市场优质制度供给,保障我市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压实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4.将“菜篮子”工作、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市、区县(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照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全面推进市、县(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农贸市场发展规划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深化专项规划融合。
(6)纳入“十四五”规划。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已纳入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要求,优化全市商业网点布局,构建“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
(7)《菜市场专项规划》编制。今年上半年,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菜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配置标准研究工作,初步明确了农贸市场规划配置标准:一是千人指标和服务半径,千人指标不低于150(㎡/千人),单个菜市场设施的服务人口为1.5-2.5万人,服务半径为500米,部分可扩展到800米,保证1500米范围内须设有一处传统菜市场;二是建筑面积,单个菜市场设施的建筑面积为2000-3500平方米,新建的标准化菜市场鼓励集约复合、功能多样,结合社区商业体等商业设施建设形式实施。目前新规划编制进入选址分析布局阶段,已完成六区初步选址工作,9月上中旬,市商务局赴六区与区商务、资规局以及相关建设单位等对接专项规划编制,重点了解各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计划、市民反映的焦点问题,研究论证规划配置标准的合理性,以及选址布局的可行性。因市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发布,其对城市人口规模、城市发展重点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尚未明确,因此目前的选址布局仅依据已批复的法定规划进行,新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也需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发布后,修改完善并最终确认发布。县(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由县(市)自行实施。
5.加强对农贸市场规划条件、土地要素保障等前期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农贸市场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年度公开通报制度,压实推进农贸市场按规划布局、按设计方案施工验收,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率。
(8)规划实施情况。从2019年5月批复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看,农贸市场共建22处。其中海曙区6处,江北区4处,鄞州区10处,镇海区2处,目标达成率54.5%,规划执行率较低。为提高农贸市场规划执行的实施率,市商务局根据8月1日实施的《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要求,已督促区县(市)商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着手建立落实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形成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强化农贸市场规划的执行刚性。
(三)强化分类管理
6.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分类体系,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在“菜篮子”终端供应中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发挥集中交易点、社区菜店、网络配送等补充作用。
(9)健全我市农贸市场分类体系。2020年,按照宁波城区专业市场网点规划,先后完成5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搬迁工作,市场管理水平、交通衔接、业务辐射等得到极大提升;2021年,市商务局组织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网络配送等“菜篮子”终端供应点进行调研,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菜店、网络配送纳入宁波市菜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积极推动批发零售等企业推进数字化改造,鼓励运用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做大做强美菜、叮咚买菜、小六买菜等生鲜电商平台。逐步构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生鲜电商并存发展的分类体系。
7.系统调查“菜篮子”终端供应渠道,摸清业态底数,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临时疏导点和其他渠道的基础档案信息,并科学研判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
(10)系统调查“菜篮子”终端供应底数。经调查,截止8月底,我市“菜篮子”终端供应渠道中,有农贸市场325家,集中交易点(含临时疏导点)300家,设生鲜售卖区的大型超市和M6生鲜店394家,还有大量遍布居民区周围的社区菜店、街边菜店,注册登记的菜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超市等终端渠道网点密度在5.7左右,达到国家要求网点密度在4以上的目标。
(11)建立健全农贸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名称登记制度,依申请和规划,对新开办的农贸市场进行行政确认;深化农贸市场退出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功能差、已不符合市场名称登记要求的市场,实行依法退出;两年来,新登记农贸市场16家,注销农贸市场66家。
8.加快集中交易点、临时疏导点的规范提升、整治关停工作,推进规范运行、标准管理。抓紧研究社区菜店、网络配送、生鲜仓储等形态的发展问题,既要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又要保证有序发展。
(12)推进集中交易点规范提升工作。市改提办制定《宁波市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基本规范标准》,提出13项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以属地为主的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规范提升行动,规范提升村级农产品集中交易点263家;关闭62家,12家交易点登记为农贸市场。
(13)研究农产品业态发展情况。市商务局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专项行动,制订完成《关于开展宁波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研究社区菜店、网络配送等业态发展;推动批发零售等企业推进数字化改造,扶持社区配送等同城生活电商平台,支持“小六买菜”等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发展。
(四)完善多元共治长效机制
9.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或区域综合执法机制,统筹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治理。
(14)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发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高位推动优势,衔接“菜篮子”工作和农贸市场发展;依照《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落实区县(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菜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商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菜市场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菜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深化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运作,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商务、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委、消防救援和交警等部门组成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依托联席会议开展工作协商、工作督导。
(15)探索市场及周边综合治理。依托乡镇“四个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健全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农贸市场为中心的基层联合执法或区域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运作,统筹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治理。
10.压实举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食品安全抽检、诚信交易等专项整治,提高相关执法监督频次。深入实施《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将农贸市场信用管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6)压实责任实施专项整治。围绕农贸市场及周边,连续三年开展包含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周边秩序、诚信交易整治、食品安全抽检等内容的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已开展9轮农贸市场第三方测评,测评农贸市场686家次,倒逼问题整改10452项;持续开展重点农产品安全抽检,仅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11367家次,实施快检262941批次,监督抽检5472批次,查处案件187起,罚款66.3万余元。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教育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6.4万起,立案查处1903起,罚款51.4万元;教育劝导人行道违停1.4万起,抄告3.3万单。市交警局对市中心城区37家菜场周边近1900个道路停车位进行改造,同步建设违停球机51个。
(17)探索建立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市场建立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市场以每个经营户为单位,建立诚信档案,记录日常信用变化,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并公示信用评价结果,对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的经营户,给予优惠摊位费、优先招投标、评选先进或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失信经营户,运用舆论、经济或取消经营资格进行惩戒。目前全市已有194家农贸市场建立经营户评价制度。
11.加快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善肉菜追溯体系。推进检测数据、交易信息和监管情况数字化,以进一步深化信息公示、交易溯源、联网监测。探索推进市场经营“明码标价”。
(18)建设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已基本完成全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研发,拟将近期上线运行,整个项目将运用AI、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市场交易行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便民服务、治理体系的“五位一体”数字化监管模式,逐步实现交易监管精准可视、秩序监控智能高效、食品安全一链通达、便民服务业态融合、治理体系数据驱动,推动我市农贸市场向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发展。
(19)完善肉菜追溯体系。市商务局建设的宁波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已覆盖全市134家农贸市场,宁波市商务局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数据采集服务和平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正利用新引入的新型高效数据采集服务点,逐步替换老旧系统,以保障追溯体系的稳定运行。
(20)探索推进“明码标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基础设施较好的农贸市场开展针对性的智慧化改造,在每个摊位上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反映商品最新的实际成交价格区间,目前,已经有白沙、孙家、联心菜场、惠风西路等60余家农贸市场完成智慧化改造,实现了农贸市场内商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开。对暂时无法进行智慧化改造的农贸市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市场通过采取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公示栏、写字板、竹签等多种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五)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农贸市场疫情风险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深化开展生鲜食品风险监测,建立快检更新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积极推进初级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完善追溯体系。
(21)深化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市卫健委牵头持续开展市场环境、重点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采样和核酸检测,截至9月底,全市已完成2次应急监测,累计采集标本155670份,其中重点环境样本27942份,重点物品样本33786份,重点人员标本93942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改造提升,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2)持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市卫健委年初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今年重点完成479份水产及其制品样品的监测,涉及检测项目包括兽药残留、重金属元素、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甲醛)和病毒。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455份相关样品的监测工作,共发现存在风险隐患样品3份,均为兽药残留超标;对于监测结果,市卫生健康委每季度召开部门会商会议,按规定形成风险报告并及时处置存在风险隐患。
(23)完善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扩大以“全链路追溯、票据无纸化”为目标的“浙食链”应用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在“浙食链”系统中,激活农批市场8家、农贸市场284家,激活商户4118家,报备食用农产品55733条,交易数22095条。自去年起,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今年已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72万余张。
13.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快摸清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临时疏导点的火灾隐患,加强整治。
(24)强化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临时疏导点)消防安全监管。各地消防救援部门配合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联合督导,指导农贸市场规范日常管理,并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实施监督执法。今年,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已检查农贸市场78家次,督改隐患165处;推动乡镇(街道)基层力量,抽查农贸市场87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147处。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农贸市场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截止目前新增各类电气火灾监控和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90余套。推动建立30余个农贸市场微型消防站,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210余人次;组织消防宣传车和消防宣传小分队深入农贸市场开展消防宣传56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部署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深入市场熟悉演练68次,修订完善农贸市场灭火救援预案60余份,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
14.高度关注农贸市场、集中交易点、临时疏导点等的建筑质量安全问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5)做好农贸市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住建部门加强对新开工农贸市场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按要求落实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抽查,强化对施工现场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取样监督检测;重点对施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现场实体与施工图设计是否相符开展监督,对农贸市场施工过程中的支模架搭设、高处坠落防护等内容加强监管。同时做好即有农贸市场房屋安全管理,市住房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督促各地对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了大排查,特别对危房以及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加强重点巡查和动态监测,落实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城建项目建设计划,推进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地下管线、景观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建设,为市民营造干净有序市场环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尽管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对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一是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受星级市场认定规则影响(即省星级市场的验收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份),4个一批市场与星级市场认定又密切相关,因此三年行动中“乡村市场一星级及以上100%覆盖”“城区市场二星级及以上100%覆盖”“4个一批市场创建认定”等3项指标尚未完成,需要加速推进;还有部分硬件改造市场工程受多种因素因素影响,尚未完工。二是管理服务能力还需提升。经改造提升后,我市大部分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有明显提升,但与人民群众对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提升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全市67.3%的农贸市场有空摊,20.9%的市场摊位空摊一半以上,海曙区23家农贸市场,仅有10家盈利;市场自我管理力量薄弱,全市农贸市场管理人员2934人,50岁以上的有1497人,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同时管理人员学历较低,素质层次不齐,农贸市场运行管理、综合服务的能力亟需提升。三是深层次矛盾有待破解。部分地区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体现不足,区县市为主的属地管理模式构建仍需深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和体系建设仍有短板,布局失衡、规划执行力低的现状仍然存在;市场长效化管理、内外一体化治理方面也依旧任重道远,消防、住房质量和农产品安全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隐患,这些矛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和治理。
农贸市场事关“菜篮子”“米袋子”,涉及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下步,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效果导向,继续以市人大5方面14条意见建议为指引,持续抓紧抓实农贸市场这项民生工程。
一是狠抓进度,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立下的军令状,必须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对还当前存在的漏项和缺项,将充分运用考核、督办、通报等措施,压实属地、部门和主体责任;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坚持量质并举,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攻坚行动,努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高分答卷。
二是持续深化,扎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为我市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完成阶段性办理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继续以5方面14条意见建议和相关意见为指引,结合《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实施,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工作举措,将审议意见转化为有效措施,推动我市农贸市场各项工作取得不断进步。
三是围绕重点,不断升级市场服务管理水平。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市场网点布局和体系建设,把群众需求作为下步改造提升的主要方向;以提升市场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为着眼点,推进经营主体专业化,鼓励各地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统一化、专业化管理进程,进一步扩大统一化、专业化管理的覆盖面;继续组织分对象多层次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稳步提升经营者、举办者、监管者从业素质。
四是科学谋划,加快制定新一轮提升方案。一方面将适时组织召开总结大会,进一步总结、巩固、推广此轮改造提升行动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另一方面将结合当前农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当前我市农贸市场仍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快研究谋划新一轮提质升级方案,持续推动全市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