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形成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控制(以下简称“双控”)和减煤工作长效机制。前期,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李谦副主任带领下赴江北、镇海、余姚等区县(市)开展调研,听取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情况
“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降耗工作部署,着力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能源“双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剔除国家布局的镇海炼化扩建和大榭石化五期项目能耗单列后,2020年单位GDP综合能耗强度下降7.03%,较好完成了省定的下降7%约束性年度目标,“十三五”单位GDP综合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7.2%,按照省里调减后指标,预计可以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2020年能耗总量下降0.16%,完成了省定的不超过1.7%预期性年度目标,“十三五”能耗总量累计增长13.4%,与省下达的累计增幅不超过8.8%相差4.6%个百分点,没有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强化目标责任,落实节能监管。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宁波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波市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宁波市项目节能量审核暂行规定》等文件,每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能降耗工作,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二是落实目标任务。统筹考虑各地用能需求,合理下达年度“双控”指标,市政府与14个区县(市)政府(管委会)、11个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向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下达节能目标。各地层层落实责任,分解指标,明确要求。积极开展目标任务考核,通过月度通报、季度督促、年度约谈等方式压实属地责任。三是强化督促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能效标准,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十三五”期间共完成66个市级项目节能审查,对325家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69份,提出668条节能监察意见,跟踪落实企业整改。
(二)突出重点领域,挖掘节能潜力。一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通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可再生能源、淘汰落后产能,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十三五”期间淘汰燃煤锅炉2232台,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50.8万千瓦,为2015年末的32倍,光伏装机位居全省第一,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908家,整治提升各类“低散乱”企业(作坊)7978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创建绿色示范产业园区,重点推进51个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和产品均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提升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十三五”期间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500余辆,淘汰老旧营运车辆1.6万余辆,数量居全省第一。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达8572万平方米,确认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近100个。三是推进企业技改挖潜。针对高能耗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措施,开展专项诊断,深挖节能潜力,“十三五”期间完成2566个重大节能改造项目,腾出用能空间251万吨标煤。节能诊断320家企业,提升企业节能降耗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能氛围。一是开展政策宣传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灵活施教方式,加强节能降耗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印发各种书刊资料,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开展政策宣传教育,组织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共2000人次,普及节能知识,树立先进典型,推广节能技术。二是严控公共机构能耗。严格执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队的节能标准,创建市级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1家,精准管控公共场所能耗,杜绝能源的浪费和低效率使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带头作用。三是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推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电器,强化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节能降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现实情况,仍存在着不少差距和短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
(一)能耗“双控”与刚性需求矛盾加剧。一是煤炭消耗总量大。我市现有产业体系中,能源消耗用煤比重较高,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无法扭转。据统计,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达3555万吨,占全省耗煤总量的27.1%,碳排放强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5倍,均居全国全省前列。“十三五”期间,如果不扣除国家单列能耗,我市“双控”很难完成省定目标。二是高耗项目新建多。“十四五”期间有35个高能耗在建项目将陆续投运,释放能耗1211.6万吨标煤,规划新建高能耗项目21个,增加能耗1416.5万吨标煤,以及第一、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能快速增长,预计我市“十四五”末将新增能耗3028万吨标煤,增幅达到66.4%。三是能耗强度上升快。按照能耗总量五年累计增长66.4%、GDP年均增长6.5%测算,到“十四五”末,预计我市能耗强度将上升21.4%,其中56个高能耗项目拉动我市能耗强度上升45%。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定位,预估省下达我市“十四五”能耗指标不可能超过500万吨标煤,完成“十四五”“双控”目标任务相当艰巨,现实困难极大。
(二)能耗压减和技改挖潜空间收窄。一是高耗企业挖潜困难。全市重点高能耗企业通过技改等措施,每年腾出用能空间50万吨标准煤,目前,发电、炼油、造纸、烧碱等高能耗行业和单位产品能耗已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部分已达国际领先水平,根据现有技术水平,深挖潜力难度加大。二是拓展节能空间收窄。随着“十三五”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未来节能降耗的边际效应逐步递减,拓展节能空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成本将越来越高,难度也越来越大。三是节能动力逐渐减弱。我市传统产业占比较高,结构调整相对缓慢,优化改造更需科技支撑,而我市科研力量明显不足,新技术研发应用遇到瓶颈,资金投入产出效益不尽理想,影响了企业节能改造积极性。
(三)监督管理同执法检查仍需跟进。一是节能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项目评审、节能验收、能效后评估和重大专项监督等环节上,还存在着管理的不到位和制度上不合理。二是节能统计有待进一步完善。节能计量的统计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统计部门不提供单个企业的用能数据,能源部门不完全掌握面广量大中小微企业用能情况,反映的数据与现实有一定差异性,主管部门很难及时对企业实际用能情况实施预警和监管。三是节能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还有“重项目,轻双控”的思想认识,存在着对高能耗项目的投资冲动,在节能执法上,检查广度、处罚力度需要拓展和加强。
三、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能源“双控”,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绿色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十四五”时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也是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绿色经济是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按照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节能降耗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系统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创新发展之路。
(二)坚持统筹协同,严控“两高”项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谋划和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各层面节能降耗工作。“十四五”时期,重点严防借扩大内需、形成国内大市场之机,大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已开工建设的高能耗项目,要形成清单,逐一检查、重新复核、评估确认。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落实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正在洽谈、尚未获批的高能耗项目,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能效。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键,是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强化技术创新,着力培育建设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的科技攻关项目,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经济性和可靠性。要以数字化改革构建产业新生态,积极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全面提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水平。要全面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水平,实施更高要求建筑节能标准,推进绿色建造行动,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全面深化交通绿色低碳转型,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快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构建绿色出行体系。要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快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加快流向绿色产业,为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充足的要素保障。
(四)坚持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节能降耗是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环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根据各区县(市)现有产业特点、能源利用状况和“十四五”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科学落实能源“双控”各项指标,完善节能专项资金奖补办法,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要坚持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考核相结合,建立以环境质量考核为导向的减排考核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的固碳作用。要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扩大节能监察范围,尤其对存量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全部纳入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做到精准治碳、科学治碳、依法治碳,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