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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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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1-05 16:26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1﹞2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围绕三方面九条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处理,予以吸收采纳,并加快推进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系统治理,坚持抓当下与谋长远统筹推进”落实情况

    (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做好建筑垃圾各项工作是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一环,事关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大局。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全国人大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内容和市委彭佳学书记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站位、秉持全局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坚持担当情怀,以更高的站位和标准做好建筑垃圾相关工作。

    (二)加快健全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有序推进《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配套政策制定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倒排时间表。目前已草拟完成地方标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技术监控检测设备接入标准等政策,印发出台《关于共享建筑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的通知》文件,实现住建、综合执法与交警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管理目标、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示范文本、建筑垃圾跨区县(市)利用办法、建筑垃圾跨区县(市)消纳处置办法等文件正在抓紧起草,力争于2022年5月前完成编制,形成覆盖全流程各环节的配套政策体系。

    (三)切实增强规划引领作用,夯实保障基础。积极做好编制中的《宁波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与《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0)》的衔接,将大件垃圾处置设施、收运体系等纳入规划,计划设置宁波市装修(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北仑区装修(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及奉化区大件、绿化处理厂等3座大件垃圾处置场所。同时,抓紧研究配套布局合理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处置场所,加快落实陆上消纳应急处置场所。

    二、关于“强化重点环节,构建优质高效的全链条处理体系”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源头减量。市住建部门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泥浆固化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泥浆固化率已有显著提高,达到59%。下一步,将继续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工地版”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等两个制度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流程。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标准研究,适时提出符合宁波实际的建筑垃圾减量化对策措施。

    (二)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海陆收运监管方面:近年来,我市对运输码头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改革,改“源头支付”为“终点支付”,实现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有效结合,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对接、从粗放管理到有序规划的转变,海陆收运监管模式相对成熟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宁波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作用,强化数字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收运要求方面:市交警部门于9月起,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序淘汰老旧渣土车,逐步解决老旧渣土车跑冒滴漏、严重超重超载、违法改装等问题。市综合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车辆新型化建设,出台相关鼓励优惠措施,加快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规范,推动运输车辆更新换代。10月以来,新型智能环保车数量增长超过17%,有效消除了渣土车违法运行顽疾,切实保障了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装修垃圾管理方面:各地按照《宁波市装修(大件)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立足实际、深挖潜能,加快建立完善装修(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其中,镇海区已编制完成《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中转及资源化场所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利用新搭建的全链条智慧监管系统,在城区范围施行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试点;余姚试水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招标。下一步我市将召开全市装修(大件)垃圾工作现场推进会,计划2022年底前实现成全市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域化覆盖。

    (三)进一步加快资源化利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督促指导区县(市)政府统筹规划建设不少于20公顷且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尽快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目录,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广泛采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培育扶持一批新型墙体材料大型生产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开展绿色建材认证,鼓励、指导我市建材生产企业向具备资质的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推广使用示范项目。

    三、关于“强化监管执法,提升建筑垃圾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落实情况

    (一)强化统筹管理,落实监管职责。持续深化渣领办牵总协调、各部门通力配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优化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以属地为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监管机制,实现“新增可发现、存量可核查、卫片查疑似”的数字化监管。11月开展建筑渣土运输百日攻坚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以来,共查扣渣土车205辆,累计罚款129万余元。10-11月持续推进“铁腕治渣”整治行动,累计查处违法处置案件近900起、处罚款约800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明确两级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二)加大市级统筹协调力度。前期,我市已试行审批调整,由市级统一审批中转码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截止10月底,共核准往码头中转建筑垃圾量达1800万吨,有效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市级统筹强化。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市级跨区统筹协调力度。12月起,调整中心城区部分城市建筑垃圾跨区处置核准,将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建筑垃圾往本区域外的陆域消纳场地处置核准事项,由属地审批调整为由市级统一审批,实现前置治理。

    (三)进一步加快建筑垃圾数字化建设。我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自4月率先上线后,于9月被省住建厅列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项目,拟以此为基础为全省住建系统数字化改革提供样本。10月,该场景应用纳入我市“无废城市”建设集成应用子场景。下一步,进一步优化建筑垃圾处置场景应用,逐步打通建筑垃圾各条块数据瓶颈,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程过多跨场景应用,进一步赋能建筑垃圾处置各环节,运用“活数据”分析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的事态特征、发展趋势、存在问题,提出智能化解决方案,重构建筑垃圾行业现代化、智慧化治理体系。

    同时,市住建局正着手加大对建筑、建材(包括再生建材)全链条全周期数字化监管力度,实施智慧工地(未来工地)建设和建筑碳排放智慧监测,以碳达峰(绿色建筑)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