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报告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阅读:
  • 时间:2022-11-18 09:4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印黎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实际,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开始,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将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开展了多层次多类型执法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总体情况。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特点有:一是领导重视带动有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实施方案,成立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常委会主要领导动员讲话,主任会议全体成员分别带队走进代表联络站开展就业促进主题接待,汇聚民意民智。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就执法检查工作报道二十余次,助力形成良好的稳就业促就业氛围。二是紧扣形势突出重点。将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服务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具体行动。紧扣法律规定,梳理确定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创业带动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9方面监督重点和28条检查提示。紧密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杂经济形势下就业情况,深入企业、学校、人力资源市场、村(社区)等实地检查33次,召开各类座谈会26次。三是代表参与广泛深入。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送公开信,开展“代表联、代表察、代表研、代表议、代表助、代表宣”系列代表主题监督活动242次,号召各级代表广泛参与,争当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监督视察、为民议事、岗位建功、宣传聚力的模范。专门制作访谈提纲和调查问卷,面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3642份,收到意见建议1878条。四是联动协同合力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区(县、市)全覆盖。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在甬开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赴北仑、慈溪、余姚等地实地视察、座谈听取汇报及建议。市政府及人社、发改等14个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人社、教育、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残联等单位面向对口联系的不同群体开展问卷调查。

    二、实施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基本实现“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标。截至2021年底,全市登记就业总人数507.4万人。2019年以来,全市登记就业人数年均增幅近9%,累计城镇新增就业90.7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控制在2%左右的低位。总体上,我市就业工作基础扎实,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就业促进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市政府连续将就业相关目标任务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县两级均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稳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和稳就业、促就业相关“综合+专项”政策文件体系不断健全。稳就业工作连续四年被列入市级民生实事项目。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促进就业资金39.35亿元(含财政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占全省比重约30%,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9.39亿元,占全省比重约25%。

    (二)稳岗扩岗政策举措不断深化。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减征等援企稳岗政策,2019年以来惠及企业超66万家次。实施企业“四上”行动、推出“一企一策”培育等措施,培养扶持规模、“专精特新”等企业。推出“微担通”、开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支持工具等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撑。通过设立“种子基金”、优化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等措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就在宁波”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获评2021年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问卷调查显示认为近两年单位岗位不变或增加、薪资不变或增加的占比为57.5%。

    (三)重点群体帮扶效果日益显现。2021年全市重点群体帮扶超24万人次,位列全省第一。高频次组织招聘会、多举措服务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2019年以来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采取按规定发放补贴引导鼓励等措施帮扶困难人员超20万人次,问卷调查显示认为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政策对困难群体就业帮助较大的占比80.83%。常态化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2021年我市残疾人就业率居全省第一。创新打造“直播带岗+线上招聘面试+线下精准对接”就业服务模式,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率超97%。

    (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服务网点全覆盖,建成高质量就业社区(村)623个,其中省级68个。建成全省首个人社智慧中心,创新打造“甬上乐业”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等一系列场景应用。形成“人力资源+资本+互联网”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获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全国首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2019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居全省第一。建立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提升政策体系,超额完成“155”技能公共实训体系建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目前就业促进法实施中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和困难。

    (一)稳就业促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促进法中有8条、共9次提到“扩大就业”;第42条规定政府要建立失业预警制度,预防、调节和控制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当前,我市岗位需求减少和就业人数增加之间交叠引发的稳就业促就业问题,亟待引起重视。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拉动就业动力不足。当前我市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疫情防控、俄乌冲突“两大变量”,下行压力加大。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经营遇到困难,对市场预期缺乏信心,用工需求减少,部分行业、群体失业风险有所上升。今年1-5月,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岗位需求总数同比下降59.23%。5月末,我市共有登记失业人员10.47万人,较2021年底增长7.4%。二是劳动力数量增加,扩大就业任务艰巨。今年全市应届高校毕业生5.7万,较去年增长1万余人,增长幅度超过20%,人数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市教育局问卷调查显示,截至4月15日,在甬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仅为18.85%。外来人口和农村人口流入数量大,截至2021年底,全市登记就业总人数中本市户籍192.3万人,市外户籍315.1万人。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促进法第7、15、67条和第五章,对政府、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职业教育培训中的责任以及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提高就业能力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前,我市“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破解。一是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短缺,企业招人难。制造业企业普遍反映高技能人才招聘困难,技能人才和熟练工需求较难满足,部分区(县、市)反映校企合作好的高、中职院校学生供不应求。人大代表和基层代表反映在甬高校的学科布局与我市产业发展适配度不强,技能人才培养数量不足。问卷调查收集到的1878条意见建议中涉及到人才引进、培养、补助等的有141条。二是劳动者就业意愿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就业难。检查发现,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还比较低,职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惠及面不够宽、量质有待提升。高校毕业生群体多数缺乏从事一线生产性岗位的能力和意愿,“慢就业、缓就业”趋势明显。企业转型升级造成低技能劳动者下岗失业。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能力较弱、流动性大。问卷调查收集到的1878条意见建议中涉及到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的有425条。

    (三)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还存在短板。就业促进法第7、19、44、46、49、50条,对政府为创业提供便利、开展培训增强创业能力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对创业工作高度关注,问卷调查收集到的1878条意见建议中涉及到创业的有1200条。当前,我市的创业工作还有诸多难点堵点,阻碍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发挥。一是创业支持力度不够。检查中,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门槛提出不少意见。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影响创业最主要因素是风险的占比58.07%,认为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不大的占比14.55%,认为创业资金获得难的占比13.37%。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中,有297条明确要求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202条要求强化创业培训,163条要求加强创业指导。二是双创平台带动就业能力不强。市级以上平台以企业注册、项目申请等综合类平台为主,专业类双创平台仅占1/5,且与区域专业产业深度对接不够,难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和产业集聚,带动就业效果较弱。三是农村创业就业基础薄弱。农村创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市场和灾害风险多的特点。目前创业就业政策局限于农业一产,尚未覆盖农业二产和三产,且种类仅限于创业就业补助和贷款贴息,对人才吸引力不强,难以带动农村创业和就业。

    (四)公共就业服务广度深度仍需拓展。就业促进法第5、15、23、24、54条和第四章,对政府为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和普通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前,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加强。我市对灵活就业关注早,相继出台了优化用工、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等制度,但由于新业态用工的劳动关系复杂、劳动供给不稳定等因素,其从业人员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形式监管难、缺少社会保障等困难问题,在劳资纠纷处理中处于弱势地位。二是服务信息统筹贯通不够有效。就业创业政策涉及领域多、内容广,政策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以出台政策的单个部门为主,缺少统筹全面的对外信息发布渠道,企业、劳动者较难掌握全面信息。求职信息和招聘信息分散,劳资双方信息发布、获取缺乏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依托数字化改革、整合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提供有效服务反映较多。三是公平就业环境有待优化。当前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实施,隐性歧视女性就业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剧,亟待从政策层面出台相应的关心关爱和补助补贴政策,以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利和人口政策的落实。

    四、监督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推进就业促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就业摆在“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的首位。对宁波而言,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是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基础。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稳经济、促就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高效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就业促进各项工作。一要守土尽责推动法律实施。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确保就业形势整体平稳和社会面平安有序。二要强化政策支撑和保障。应出尽出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细化制定稳企纾困、稳岗拓岗等政策,做到重点突出、保障有力。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优化流程、跟踪实施,使政策受益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要加快形成共富型就业体系。着力助推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推动居民劳动性收入较快增长,早日实现“聚力为民服务大提质,展现共同富裕新图景”标志性成果。

    (二)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坚持重大政策衔接、稳企助企纾困、优化创业生态,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一要推动政策有机衔接。在制定产业、金融、财税、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估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做到经济发展与稳就业促就业联动互促。二要综合施策助企纾困。深化“三服务”,系统全面、精准高效实施减税降费等稳链纾困助企政策,为企业克服困难、稳定生产、研发创新、开拓市场提供全方位支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稳住经济发展的大盘,夯实稳就业基本盘。特别要加强对吸纳就业人员多、受疫情和地缘冲突影响大的行业、优势产业、困难企业开展针对性援助扶持。三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构建一流的创业创新生态,优化双创平台布局,促进平台专业化,实现人才政策和产业发展共享,系统解决企业招才引智、首制首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加快壮大创业创新动能,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乘数效应。

    (三)以更加务实多样的举措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就业结构性矛盾是一项世界性难题,需要政府、企业、学校、个人等主体共同努力,通过培树正确就业价值观、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化信息互通等多措并举予以破解。一要弘扬和倡导劳动光荣的时代风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开展劳动模范、技能之星、能工巧匠等评先评优活动,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提升技能人才地位待遇,畅通职业发展渠道。二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精准对接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设置高校学科和职业培训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办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资源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促进培训基地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智能化、便捷化,提高技能培训的精准度。三要提供精准信息供给服务。加强就业、用工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完善岗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机制,优化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推送服务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四)以科学精准有效的政策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是重点群体帮扶的关键。一要精准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好用好人才市场等平台载体,开展“十城百校千企万岗”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积极吸纳就业;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力度,供给优质创业教育、培训、实习等资源。二要重视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深入研究新业态用工、灵活就业特点,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依法依规参与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工作机制,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等新政策。三要聚力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帮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时,财政资金要优先投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多的领域,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和就业质量高的项目。四要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对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农创客等群体,要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完善专项服务体系,细化落实融资、税收、社保、教育等各类优惠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