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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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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1-18 09:33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关于宁波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甬人大常办函〔2022〕15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条逐项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高质量编制能源专项规划。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论述的重要抓手,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于6月底编制印发了《宁波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科学设置节能目标。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各地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和布局、能源消费现状、节能潜力、重大产业项目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区(县、市)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积极推进《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起草工作。

    三是争取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积极推进镇海炼化15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炼化1500万吨/年炼油和120万吨/年乙烯项目、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项目、英力士苯领年产60万吨ABS项目列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合计能耗总量约1363万吨标煤。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建设,今年已对27家企业38个符合市级补助标准的项目进行补助,累计支出资金达2749.81万元。

    五是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能源、经信、发改、电力等主要涉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能源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支持镇海炼化、万华化学、逸盛石化、金田铜业等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参与编制国家、省行业能耗标准,主动争取能效标准“话语权”。

    二、严格依法依规,扎实有效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

    一是严格依法节能。审议意见反馈以来,严格执行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多起能评未批先建、超标用能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节能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重点用能企业常态化日常监察基础上,深入开展落后用能工艺和设备淘汰情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等专项监察。今年已现场监察52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

    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过0.52吨标煤/万元的新上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方案。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规划环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四是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大“节能降碳e本账”平台系统建设力度,对全市348家重点企业执行用能预算管理,推动能源要素向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今年全市累计完成项目节能审查271个,涉及投资1461.1亿元,重大产业项目能源要素保障成效居全省第一。

    五是加速推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汇集全市煤电油气热产供储销运的各品种、各环节能源数据,建设全市智慧能源服务系统,对全市能源运行进行多维度动态跟踪分析。截至目前,已有化工、纺织、造纸等高能耗行业3239家重点用能企业接入系统,全市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一是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聚焦节能降碳技术需求,对“变频超高效永磁节能电机及其驱动控制系统产业化”“柔性有机太阳能电池关键材料与技术”等绿色低碳科技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累计有20余项研究成果获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审议意见反馈以来,大力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印发实施《宁波市制造业“三类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5年)》,推动铸造、印染、表面处理(电镀、喷涂)等三大产业链特殊工艺环节企业整治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共整治高耗低效企业673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16家,整治“散乱污”企业979家,累计盘活工业用地9889.8亩,腾出用能空间30.06万吨标煤。

    三是大力发展非石化能源。加快推进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和涂茨海上风电等项目,有序推进海岛清洁电源项目。持续深化“光伏+”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滩涂光伏电站,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目前全市光伏装机容量427.9万千瓦,装机规模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四是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审议意见反馈以来,指导全市23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组织全市286家碳核查企业编制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动态关注国家、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工作进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能权确权课题研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四、加强节能宣传,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一是丰富活动形式。举办以“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为主题的第15个节能宣传月活动,利用“甬派”新闻客户端、宁波节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线上活动,广泛普及节能降碳基础知识;组织开展首届“节能低碳·你我同行”优秀节能宣传作品征集及评选活动,普及节能低碳的重要意义,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推动践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二是推广技术产品。举办“能效引领、绿色低碳”主题论坛,发布年度十大节能典型案例及电力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绿色高效制冷、化工行业系统能量优化、红外成像可视化节能诊断等主题举办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组织一批优秀节能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公益节能诊断。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初,组织开展全市能源系统业务培训活动,分析全市“十四五”能源工作形势,解读能评政策最新要求,讨论“双碳”背景下产业转型发展机遇和路径。依托市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开发能源业务综合培训功能模块,为年底前大规模开展线上培训做好准备。

    四是开展精准服务。今年入夏以来,面对极端高温天气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发布节电倡议书,市级相关部门贴近服务、科学调度,有力保障了全市社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下步,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节能降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考核刚性约束,优化能源要素配置,营造节能降耗良好氛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