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1)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程………………………(2)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2)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3)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草案)》的议案……………………………………………………………………(3)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3)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草案)》的议案……………………………………………………………………(4)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5)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草案)》的议案……………………………………………………………………(5)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6)
关于《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
补选华伟等2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屠爱康(7)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
华伟等2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8)
关于接受叶伟忠请求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9)
关于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9)
关于接受余红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10)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10)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17)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17)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18)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18)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18)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出缺席名单………………(19)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纪要………………………(19)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议程………………………(20)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彭朱刚(20)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21)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郑雅楠(27)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30)
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肖子策(31)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34)
关于接受裘东耀请求辞去宁波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35)
关于汤飞帆代理宁波市市长职务的决定………………………………………………(35)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出缺席名单………………(35)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纪要………………………(36)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议程………………………(38)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38)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彭朱刚(39)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的决定………………………………………………………………………………(40)
《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屠爱康(40)
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42)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彭朱刚(42)
关于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45)
关于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李关定(46)
关于市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各监督组民生实事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满意度测评准备情况的说明………………………(50)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1号民生实事项目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实施
完成情况评估报告…………………………………………………………………(51)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2号民生实事项目关爱老年人行动完成情况评估报告…………(54)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3号民生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评估报告……………………………………………………………………………(58)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4号民生实事项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
完成情况评估报告…………………………………………………………………(61)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5号民生实事项目群众体育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64)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6号民生实事项目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66)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7号民生实事项目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情况
评估报告……………………………………………………………………………(69)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8号民生实事项目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完成情况评估报告……(72)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9号民生实事项目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完成情况
评估报告……………………………………………………………………………(74)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10号民生实事项目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完成情况
评估报告……………………………………………………………………………(77)
关于宁波市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的报告…………………李关定(80)
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审查报告…………………………………(87)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李 飒(88)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钟建波(91)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钱燕珍(92)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许幼峰(94)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摘要…………………张 平(96)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会议出缺席名单…………………(99)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副主任胡军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建康、戎雪海、李谦、印黎晴和秘书长彭朱刚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华伟,市监委副主任魏祖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文岳,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宁波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沈晓鸣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以上干部。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屠爱康所作的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华伟等2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了该报告。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将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告。
二、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等议案。会议表决提出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分别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和选举;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列席人员名单。
三、会议分别听取了余红艺主任所作的有关任免议案的说明,常务副市长华伟受裘东耀市长委托所作的有关任免议案的说明,市监委副主任魏祖民受叶怀贯代主任委托所作的有关任命议案的说明,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受叶伟忠检察长委托所作的有关任命议案的说明。决定任命朱欢为宁波市副市长,何国强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王仁元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张文杰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励志纲的宁波市能源局局长职务;任命杨国章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小华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学兵为宁波海事法院院长。
四、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余红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叶伟忠请求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要求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决定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
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会议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三)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华伟等2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六)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七)传达学习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出《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
请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1月25日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提出)
1.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改草案)》;
2.选举事项;
3.其他事项。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
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出《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请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1月25日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提出)
主席团(8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乐年 王建康 王爱民(女)王梅珍(女)卞吉安
孔 萍(女)卢叶挺 叶怀贯 印黎晴 包朝阳
戎雪海 朱法传 朱学峰 朱哲生 伊敏芳(女)
邬志刚 刘 达 那雁翎(女)孙百南 李 谦
李新科 李德龙 杨小朵(女)杨慧芳(女)肖子策
吴国平 邱海燕(女)邱智铭 何乐君 余红艺(女)
沙忠明 沈 敏 宋汉平 宋吉林 宋越舜
张 平 张永平 张启表 张国锋 陈卫中
林 坚 林雅莲(女)罗来兴 金 昕 金 彦(女)
周海宁(女)郑敏强 郑雅楠(女)赵永清 赵宝荣
胡 军 胡永光 胡望真 钟关华 娄国闻
费伟华 姚志坚 贺威平 顾卫卫(女)顾国芳
徐 强 徐卫民 徐宇宁 徐真民 诸国平
诸晓蓓(女)黄京兴 曹德林 崔 平(女)梁 丰
屠爱康 彭朱刚 彭佳学 蒉开波 董国君
董学东 韩利诚 傅平均 傅贵荣 焦 剑
裘 蓉(女)褚银良 蔡申康 黎伟挺 滕安达
潘银浩
秘书长:胡 军(兼)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
召集人名单(草案)》的议案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出《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的议案。
请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1月25日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海曙区代表团: 徐 强 张启表 叶枝利(女)
江北区代表团: 张国锋 费伟华 杨正平
镇海区代表团: 林雅莲(女)顾国芳 林 斌 朱法传
北仑区代表团: 潘银浩 邬志刚 王 程 贺威平
鄞州区代表团: 沈 敏 杨慧芳(女)陈兴立
奉化区代表团: 胡永光 顾卫卫(女)魏建根
余姚市代表团: 傅贵荣 诸晓蓓(女)沃勇特
慈溪市代表团: 林 坚 孙百南 章 程
宁海县代表团: 滕安达 徐真民 楼鼎鼎
象山县代表团: 包朝阳 罗来兴 李晓东(女)
驻甬部队代表团:李新科 黄京兴 张永平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出《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请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1月25日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37名)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法定列席会议的人员(33名) | |
何国强 | 宁波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市支援合作局局长、党组书记 |
张世方 | 宁波市经信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 |
毛才盛 | 宁波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
费小琛 | 宁波市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
金黎萍(女) | 宁波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党组书记 |
胡 杰 | 宁波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
励 健 | 宁波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副主任(兼) |
姚蓓军(女) | 宁波市财政局局长,民建市委会主委 |
陈 瑜(女) | 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 |
孙义为 | 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兼)、市海洋局局长(兼)、市林业局局长(兼) |
林伟明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党组书记 |
金伟平 | 宁波市住建局局长、党组书记 |
胡海达 | 宁波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 |
张晓峰 | 宁波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
李 斌 |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
张 延 | 宁波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 |
詹荣胜 | 宁波市文广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
俞曹平 |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党委书记 |
王建云(女) |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
陈 强 |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一级巡视员 |
励永惠 | 宁波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
叶荣钟 | 宁波市外办主任、党组书记 |
徐 红 | 宁波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
金 珊(女) |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民革市委会主委 |
谢月娣(女) |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 |
张 霓(女) | 宁波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市体育总会主席(兼) |
杨馥源 | 宁波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兼) |
郑进达 | 宁波市医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
万江波 | 宁波市人防办主任、党组书记 |
郑一平 | 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局长、 党组书记、一级巡视员 |
戴 云 | 宁波市大数据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
崔秀良 | 宁波市口岸办主任、党组书记 |
周嫒儿(女) | 宁波市服务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
二、依法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列席会议的人员(4名) | |
傅建林 | 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
李贵军 | 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正局长级) |
汪闻勇 | 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兼),市信访局局长 |
薛晓伟 | 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
关于《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
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华伟等
2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屠爱康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就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选举单位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来,共出缺代表12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域9名:海曙选举产生的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施惠芳,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监委原主任傅祖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原行长陶飚;镇海选举产生的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叶伟忠;北仑选举产生的市委原常委梁群;鄞州选举产生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市分行原行长李强;奉化选举产生的宁波海事法院原院长张宏伟,市委原副秘书长高浩孟;象山选举产生的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李军,因工作变动调离了宁波市。辞去代表职务3名:江北选举产生的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陈秀忠,鄞州选举产生的宁波水务环境集团原二级资深经理王文成,余姚选举产生的余姚市教育局原局长王胜战,因到龄退休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分别向其选举单位提出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被接受。按照代表法等有关规定,上述12名代表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和选举法等有关规定,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进行了补选:海曙补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华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顺大,海曙区委副书记、区长叶枝利;江北补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敏强,市政府党组成员朱欢,江北区委书记张国锋;镇海补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钟关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何小华,镇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朱法传;北仑补选北仑区委副书记、代区长王程,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贺威平;鄞州补选鄞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兴立;奉化补选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唐学兵,奉化区委副书记、区长魏建根;余姚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平;慈溪补选慈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章程;宁海补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叶怀贯,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楼鼎鼎;象山补选副市长张文杰,象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东等20位同志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上述人员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华伟等20名当选代表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符合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
本次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市十五届人大实有代表482名。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请予审议。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华伟等20名
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单位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来,共出缺代表12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域9名:海曙选举产生的施惠芳、傅祖民、陶飚,镇海选举产生的叶伟忠,北仑选举产生的梁群,鄞州选举产生的李强,奉化选举产生的张宏伟、高浩孟,象山选举产生的李军,因工作变动调离了宁波市。辞去代表职务3名:江北选举产生的陈秀忠,鄞州选举产生的王文成,余姚选举产生的王胜战,因到龄退休或工作变动等原因分别向其选举单位提出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被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规定,上述12名代表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代表出缺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进行了补选:海曙补选华伟、王顺大、叶枝利,江北补选郑敏强、朱欢、张国锋,镇海补选钟关华、何小华、朱法传,北仑补选王程、贺威平,鄞州补选陈兴立,奉化补选唐学兵、魏建根,余姚补选张平,慈溪补选章程,宁海补选叶怀贯、楼鼎鼎,象山补选张文杰、李晓东等20位同志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上述人员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华伟等20名当选代表均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符合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
本次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市十五届人大实有代表482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接受叶伟忠请求辞去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叶伟忠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叶伟忠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何小华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关于接受余红艺请求辞去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年龄因素,余红艺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余红艺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月17日至21日在杭州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共604名,其中宁波代表团出席会议代表69名,列席人员32名。宁波代表团推选彭佳学同志为团长,张平、宋越舜、王建康、戎雪海同志为副团长。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一、大会概况
本次会议是在我省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踏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书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新答卷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依法确定新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举措,审议通过《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并进行重要的人事选举,对于团结和动员全省人民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而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省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选举省人民政府省长;选举8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大会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选举王浩为省长,选举王杰、王敏、王挺革、王晓峰、冯波声、佟桂莉、项永丹、蒋国俊等8人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了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本次大会我团代表提出议案1件(王建康:关于制定《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的议案)、建议68件。我团卓立甬、王梅珍、徐真民三位代表在五次会议上所提的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全省优秀议案4件,优秀建议14件),并在省人大常委会优秀议案建议表彰暨履职经验交流会上受到表彰。我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张芳、黄莉、张凯三位代表作了履职经验交流。大会共出简报61期,其中我团编发6期。
省内外新闻媒体全面报道大会盛况,我市的宁波日报、宁波电台、宁波电视台等媒体派出记者赴杭,共采编发布各类报道100余篇。
二、领导讲话
(一)省委书记袁家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1.在“两会”党员代表、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袁家军书记指出,今年的省“两会”具有特殊的意义,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是已经进入新百年、开启新征程,二是即将迎来一系列大事喜事盛事,三是探路先行光荣使命要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袁家军书记强调,纵览党的百年奋斗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创造的史无前例的伟大奇迹,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是党的百年奋斗最宝贵历史经验、最重大历史结论,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最重要的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体现了历史经验、历史选择、历史结论的高度统一,具体体现在“两个确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赢得战略主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实现中华民族万众一心、赢得精神主动这“五个根本保证”上。
袁家军书记指出,这些年来,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塑造了变革性实践、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打造了标志性成果,以“浙江之窗”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传承守护“红色根脉”,推进高质量发展跃迁升级,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构建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022年是赓续过往、开创未来的重要一年,要突出稳和进、防风险、促变革和共同富裕的目标导向,着力抓好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取得更多扩大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推进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取得圆满成功、实现预期目标,确保防疫动态清零,完善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等6方面重点工作。
袁家军书记强调,省“两会”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员代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建诤言献良策上当先锋、作表率,在全面准确贯彻组织意图上当先锋、作表率,在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防疫纪律上当先锋、作表率,认真履行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确保会议全程高质量、全面高质量。
2.在大会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袁家军书记指出,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得隆重、成功、圆满,取得了重要成果。过去一年,全省各级人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党建统领有成效,服务大局有实招,联系群众有温度,组织变革有作为,自身建设有亮点,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是满意的,给予充分肯定。
袁家军书记强调,新形势新任务对我省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人大工作,要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上展示人大站位,増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担当,增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自信,增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行动自觉。要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上彰显人大担当,有效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丰富人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渠道,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工作闭环。要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多出人大成果,持续深化示范区建设法规制度供给,健全完善重大政策监督体系,聚焦共同富裕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要在系统重塑人大机关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上积极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数字化改革的撬动作用,切实抓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意识,各级各方面要聚合力量共同推进人大制度的浙江实践,更好地以“浙江之窗”充分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
(二)王浩省长参加宁波全体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在听取了12位代表的发言后,王浩省长指出,今年是一个大事要事喜事多的重要年份,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我省将召开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举办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必须确保经济平稳健康、社会国泰民安、政治风清气正。浙江要坚决扛起服务全国大局的政治责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走得更稳更好更快一些,为国家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王浩省长强调,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总的就是要把高站位和实干事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的要求,增强“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紧紧围绕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抓好十方面重点工作,以重点突破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要突出稳增长,按照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的要求,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和财政、资源、金融、能源“四张要素清单”,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突出提质量,在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要突出促共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普遍有感,坚持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落地落细十方面民生实事清单,定点定时加强督促检查,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让全省人民早受益、多受益。
王浩省长与代表们一起,详细回顾、认真温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宁波作为我省“双城记”的一城,在全省发展中的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宁波稳、浙江就稳,宁波进、浙江就进,理应为全省多挑担子、多作贡献。王浩省长强调,宁波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始终保持“向东是大海”的奋斗激情,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挑大梁、当标兵,为全省乃至全国大局作出贡献。一要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上挑大梁、当标兵,二要在强化科技创新上挑大梁、当标兵,三要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挑大梁、当标兵,四要在加强高水平开放合作上挑大梁、当标兵,五要在深化数字化改革上挑大梁、当标兵,六要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挑大梁、当标兵。
三、报告精神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
报告内容分三大块,包含丰富的“宁波元素”(括号内):
1.2021年主要工作和成效。2021年,全省生产总值7.35万亿元、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2%、10.4%,十方面民生实事圆满完成。一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局。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编制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最佳实践等“四张清单”,启动28个首批共同富裕试点,承接财政部、民政部等15个国家部委的专项支持政策,40余家省级部门出台配套落实政策。二是高质量发展水平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提升联动推进(新增甬江、瓯江两家省实验室,宁波舟山港集团获中国质量奖,实现我省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投资消费较快增长;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3年全球第1,成为全球第3个3000万级集装箱大港和第6大加油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数字化改革引领体制机制重塑。数字化改革取得硬核成果;重点领域改革多点突破。四是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成效明显。长三角一体化扎实推进;“四大”建设呈现新亮点(建成宁波舟山港主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五年行动计划落地实施);山区和海洋加快成为新增长点;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同推进。五是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持续加强。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文化体育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持续深化;双拥共建扎实推进。同时,报告也指出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挑战,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2022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调查失业率5.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和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用好“金字招牌”,扛起政治责任,通过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通过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必须牢牢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的要求,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和财政、资源、金融、能源“四张要素清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切实增强“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境界。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十方面工作:一是千方百计惠企助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金融活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激活居民消费,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宁波舟山储运基地主体工程项目、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甬金衢上高速等项目开工,攻坚突破杭绍甬高速、甬台温高速改扩建、浙江LNG三期等重大项目);多措并举激活居民消费。三是千方百计稳外贸稳外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宁波片区锻造世界一流强港硬核力量、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创新发展)。四是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推动数字经济积厚成势。五是着力深化数字化改革,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扎实推进“扩中”“提低”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六是着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久久为功推进“四大”建设(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加快建设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加快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七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八是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全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九是着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向世界奉献一届中国特色、浙江风采、杭州韵味、精彩纷呈的体育文化盛会。打造一流赛事环境;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十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营造育儿友好环境;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新时代文化建设。对照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
3.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改革进取,建设创新政府;坚持担当作为,建设实干政府;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为民清廉,建设服务政府。
(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
报告内容主要分两大块:
1.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是守牢初心使命守好“红色根脉”,增强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二是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中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夯实数字化改革法治之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助力美丽浙江建设;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三是着眼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持续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引领社会治理先行示范;强化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圆满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四是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拓宽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渠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五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塑造变革能力和履职水平。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人大数字化改革;强化履职能力和制度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2.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人大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宣传报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系统重塑、整体提升。二是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放大地方创制性立法优势,促进立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围绕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围绕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围绕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围绕区域协同发展、实现长三角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三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握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找准监督选题,构建监督闭环,推动监督全覆盖、见成效。聚焦实现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聚焦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聚焦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四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擦亮基层民主建设人大工作品牌。五是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撬动人大履职提质增效。注重生成性学习、穿透性思考、前瞻性谋划,进一步迭代深化对数字化改革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的认识,坚持学用结合、高效协同、集约集成,加快打造彰显人大特色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继续强化全省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推进人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使用,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六是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高效衔接融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党建统领,强化塑造变革,强化上下联动。
四、审议情况
宁波代表团全体代表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时,始终牢记宁波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的使命和定位,准确把握发展大势和改革机遇,秉持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要求,发扬“向东是大海”的奋斗激情,提出了一系列有深度、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审议热点1:聚焦重大平台重点区域建设,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包括:支持宁波建设海洋经济中心城市;推进国家级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高水平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支持宁波建设国际化都市、一流国际航运中心、新型商贸中心;提升宁波舟山港资源配置整合能力,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加快建设宁波西枢纽;积极推动通苏嘉甬铁路建设。
审议热点2: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强化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包括: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数字化产业建设,建设数字经济高地;支持引进大健康、新能源、人工智能企业;支持新材料领域集聚国内外科创人才、实现重大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有色金属压铸行业健康发展;支持甬江实验室建设;支持东方理工大学建设;加快推进芯片、操作系统等软硬件自主创新;创新物流产业发展模式;支持宁波海塘安澜、平原排涝等重点水利工程列入“1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审议热点3: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增进民生福祉。包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统筹配置水资源;推进住房体系建设改革;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机制建设;创新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有效推进美育教育;提高技能人才、产业工人收入水平;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打造浙江特色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强化养老服务工作;出台更多鼓励生育政策;优化公共资源供给。
审议热点4:聚焦法治社会建设,促进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包括:推动高质量立法,提高执法检查刚性;更好发挥公共数据效能,加强公共数据使用的安全防范;加强物业管理纠纷矛盾化解;推进浙江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更有力举措解决“执行难”;进一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宁波增设国际商事法院;规范资本运行尤其是民间借贷;强化道德约束;加大“盲驾”行为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实施诉源全景图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欢为宁波市副市长。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国强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仁元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张文杰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励志纲的宁波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国章为宁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小华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学兵为宁波海事法院院长。
免去:
张宏伟的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出缺席名单
出席:(43人)
余红艺(女)胡 军 王建康 戎雪海 李 谦
印黎晴 彭朱刚 王乐年 王爱民(女)王梅珍(女)
孔 萍(女)卢叶挺 朱学峰 朱哲生 伊敏芳(女)
那雁翎(女)杨小朵(女)肖子策 吴国平 邱智铭
何乐君 宋汉平 宋吉林 陈卫中 金 昕
金 彦(女)周海宁(女)郑雅楠(女)赵永清 胡望真
徐卫民 诸国平 曹德林 梁 丰 屠爱康
蒉开波 韩利诚 董国君 董学东 傅平均
焦 剑 裘 蓉(女)蔡申康
缺席:(5人)
邱海燕(女)娄国闻 崔 平(女)姚志坚 顾卫卫(女)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下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胡军、王建康、李谦、印黎晴和秘书长彭朱刚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炳荣,市监委副主任包晓莹,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水维,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唐学兵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以上干部。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朱刚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原则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有关工作机构结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委托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雅楠所作的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子策所作的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敏强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会议经过对有关议案和决定草案的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裘东耀请求辞去宁波市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汤飞帆为宁波市副市长,代理宁波市市长职务。
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在会议结束前作了讲话。张平指出,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市委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了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张平强调,今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民履职,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平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发扬好的作风,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善始善终履职尽责,为本届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会议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二)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四)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
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彭朱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要点草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于去年10月起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班子在汇总各工作机构调研成果、分析社情民意渠道反馈信息、梳理公开征求意见回收情况、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和我市“一府一委两院”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于12月中旬起草了要点初稿,并多次征求机关内部意见。今年1月4日,常委会党组将班子年度履职情况以及今年工作安排初步建议,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2月10日,常委会党组会议对要点稿作了专题研究。会后,根据常委会党组会议要求,工作班子对要点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要点草案。今天上午召开的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了要点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要点草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凝练凸显了做好新一年人大工作的重点方向,提出了六方面共22条具体任务。
(一)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包括依法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筹备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配合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等三项内容。
(二)立法工作。主要包括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优化完善立法机制,切实强化备案审查等四项内容。
(三)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加强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专门委员会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等五项内容。
(四)决定和任免工作。主要包括有效发挥决定支撑作用,充分激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先发优势,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等三项内容。
(五)代表工作。主要包括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群众直接联系,不断提升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持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制度等三项内容。
(六)自身建设。主要包括强化政治统领,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强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强化履职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四项内容。
要点草案经本次会议通过后,待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作进一步对接,及时予以印发。
要点草案连同以上说明,一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们党新百年新征程的启航之年,也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起始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宁波实践,为宁波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为目标,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的人大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促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快提高塑造变革能力,深入实施科学立法“提质行动”、依法监督“增效行动”、研究宣传“赋能行动”、自身建设“强基行动”;必须始终坚持以守正创新为导向,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履职形式、改进方式方法,持续激发全市各级人大创造活力,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换届选举工作
1.依法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审查和放选等工作,从严从实把好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指导区(县、市)和解放军驻甬部队分别开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军人代表大会,选出选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
2.精心筹备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时开展会前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议案建议征集。认真组织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审议会议各项报告和议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新一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确保组织意图顺利实现。
3.配合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全面分析在甬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积极提出新一届省人大代表连任建议人选。配合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建议人选提名推荐、考察审查和组织选举等工作,筹备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组织大会选举。
二、立法工作
4.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紧紧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深入研究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法治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期盼,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依法治市要求,前瞻谋划、科学提出立法工作意见,研究建立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协助市委开好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
5.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实验性作用,统筹考虑立法需求和立法资源,因需、应时、精准、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年安排审议项目6件:社会信用条例、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公筷使用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改);预备项目7件: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家政服务条例、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疫苗接种管理条例、专利管理条例(修订)、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调研项目11件: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就业促进条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
6.优化完善立法机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立法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立法专班”以及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深度参与年度立法任务等创新机制,有效激发“一府两院”运用立法规范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的主动性,确保立法工作“量质并举”。突出宁波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在条文体例、上下联动、协同立法上积极探索,倡导“小快灵”、“小切口”等立法模式创新,走好“精细化立法”、“质量型立法”新路子。扩大开门立法,加强立法选题的征集筛选,完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机制,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网上网下代表联络站、立法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等载体。深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一体推进法规制定、贯彻实施、评估清理等工作。加强高素质立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立法研究基地、立法咨询专家等外智外力,促进提升立法能力。
7.切实强化备案审查。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创新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
三、监督工作
8.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好用实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常委会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情况以及《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报告,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以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报告,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告。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关于旅游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海塘安澜工程建设管理、宁波大学医学部建设、荣誉市民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危化品监管工作等情况汇报。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我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情况和推进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情况。
9.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深入落实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由相关法规主要实施单位报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9件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10.加强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承担党委赋予人大新的监督职责,保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包括重点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全市和市级(含园区)决算草案报告、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报告、重点部门支出绩效报告(含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及绩效情况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2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11.加强专门委员会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跟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管理情况,专题监督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制造业产业链优化升级、建筑和交通业“双碳”等工作情况,专题视察宁波海事法院涉浙江自贸区建设相关纠纷审理“一件事”机制改革、宗教特色文化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援助、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生猪养殖业发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消防救援等工作情况。
12.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用好对“事”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方式,在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报告同时,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完善“闭环”监督模式,综合运用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支持推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上下联动发力,市县两级人大合力监督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依托生态环境监督应用场景,围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在线开展问卷调查和跟踪监督。推行跨工委联合监督,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突破口,持续跟进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工作。
四、决定和任免工作
13.有效发挥决定支撑作用。依法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以及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审议票决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作出关于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四个机关”打造“五强过硬集体”、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决定。
14.充分激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先发优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优化细化应用场景建设,在提高代表和群众的参与度、获得感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宁波样本。积极支持配合省人大推进票决制立法进程,持续擦亮做优这一起源于宁波基层人大创新实践的“金字招牌”。
15.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化完善任前考试,修改人事任免办法。
五、代表工作
16.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群众直接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方案,坚持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创新代表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直通车”制度,建立采纳反馈机制。组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各专业小组并积极发挥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聚力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持续推动人大议题和代表履职“双下沉”,加快推进代表联络站提质扩面,建好用好网上代表联络站,构建“实体+网上+掌上+网格”代表联络站新格局。组织开展市级领导干部代表进站、“局长进站”等活动。全面落实《人大代表督事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更好发挥“代表督事”应用场景作用,提高督事成效。紧扣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等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六访六促”和“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助推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7.不断提升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树立鲜明质量导向,加强工作指导,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培训、闭会期间活动,引导代表将参加视察调研与提好议案建议有机结合。督促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深化“重点类”建议督办机制,探索推行同类建议集中面商、网上面商新形式,抓好建议办理承诺解决事项的跟踪落实。开展市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优秀承办件评选及表彰宣传工作。
18.持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制度支撑体系。围绕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研究制订代表培训五年规划,与市委党校合作建设代表学习培训基地,常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建好用好代表培训的新载体新平台。推广升级“代表通”应用场景,整体提升代表履职数字化水平。坚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修订代表履职登记及量化评价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数字化档案。
六、自身建设
19.强化政治统领。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瞄准“四个机关”目标定位,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题主线,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动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上下“一盘棋”、前后“一张图”,紧扣人大核心业务,更新完善“三张清单”,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急用先行、成熟先行的要求,迭代升级已建平台,存量优化功能模块,增量开发应用场景,深度融入党政整体智治体系,着力打造业务流与数据流联通更畅、用户体验更佳、运行质效更优的人大数字化改革系列成果。
21.强化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组织开展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总结好传承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波实践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宝贵经验。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专题研讨会等平台作用,结合宁波实践,深入开展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权威解读、答记者问、理论文章、图文视频等形式,用生动鲜活、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和“走进人大”等活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宁波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
22.强化履职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力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学习培训工作,建立“每月述职”、“季度交流”制度,持续提升法治意识、业务素养和审议质量,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担起新任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密切与县乡人大工作联系联动,加大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持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郑雅楠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2年立法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立法计划,是统筹安排立法工作、保障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工作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基础。“十四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改革过程中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立法需求不断凸显,对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2022年立法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中心工作,回应群众呼声,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宁波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2022年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
立法计划的编制既是保障立法工作与全局工作高度一致的重要基础,也是立法项目制定的必要前提。为做好2022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前期主要完成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意见征求。去年9月初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人大网、甬派等刊登通告,广泛征求了市级各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共收到42件立法建议。二是评审论证。按照《宁波市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法工委首次组织相关立法咨询专家,对14件2021年立法计划审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的调研报告开展质量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结合收集汇总的立法建议,法工委提出了立法计划初步建议,并组织立法咨询专家、相关工委和部门对拟列入审议项目的法规开展立法论证。三是沟通协调。根据立法论证结果,法工委在与相关工委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稿),并与相关部门作了多次对接、协调,通过宁波日报再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间还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社法委等单位的意见,向市委作了请示,形成了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草案经2月18日主任会议讨论后,决定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立法计划(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2022年是人大换届后工作的第一年,根据地方立法权限,遵循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的原则,优先考虑立法调研深入、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拟安排审议项目6件,审议预备项目7件,调研项目11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围绕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拟将《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列入审议项目,将《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修订)》列入审议预备项目,将《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宁波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等列入调研项目;二是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加强民生和公共服务建设,拟将《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列入审议项目,将《宁波市家政服务条例》列入审议预备项目,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宁波市婴幼儿照料服务条例》《宁波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等列入调研项目;三是围绕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社会治理法治效能,拟将《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改)》列入审议项目,将《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宁波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等列入审议预备项目,将《宁波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等列入调研项目。现将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议项目6件
1.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条例是2020年调研项目、2021年审议预备项目。经过2年多的立法调研,结合我市信用建设实际,目前立法时机基本成熟。条例制定拟进一步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拓展和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创设轻微失信豁免相关举措、深化自然人诚信积分制度、创新信用监测预警机制等,从而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我市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于2001年11月制定,2004、2010、2011年分别作了修改。条例(修订)是2020年调研项目、2021年审议预备项目。经过2年多的立法调研,目前立法时机基本成熟。条例制定拟进一步细化供节水行政管理体制,完善节约用水制度设置,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同时为更好地推进供水设施城乡统筹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拟将标题修改为《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调整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城乡。
3.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条例于2000年9月制定,2010年作了修改。条例(修订)是2021年审议预备项目。经过立法调研,发现条例部分条款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存在不一致,为不断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改革,立法较为紧迫。条例修订将进一步细化保密措施,加大对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力度,不断适应新时代技术秘密保护要求。
4.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条例于2008年9月制定,自2008年11月开始施行。条例(修订)是2019年、2021年调研项目。经过2年多的立法调研,目前立法时机基本成熟。条例修订拟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概念、发挥反家暴工作牵头机构作用、细化各部门职责、完善告诫书等,从而助推我市良好家庭风气形成,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
5.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去年法工委根据全国人大要求,针对立法形式创新开展了调研,为更好地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倡导我市公筷使用,拟以公筷使用为切入点对“小快灵”的立法形式进行创新。条例制定将遵循“有几条立几条”的小体例,围绕公共餐饮场所和家庭用餐公筷使用作不同规定,从而推进用餐文明。
6.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改)。条例于2015年2月制定,于2015年7月开始施行。条例实施后对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机构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了调整。条例修改将主要围绕主管部门的调整展开。
(二)审议预备项目7件
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围绕我市地方实际,从立法紧迫性和条件成熟程度安排了7件审议预备项目,将分别由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作深入论证调研,提出法规草案和调研报告,为下一年度立法作准备。
1.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条例于2006年3月制定,2006年10月开始施行。条例(修订)是2016年、2019年、2020年调研项目,2021年审议预备项目。经过多年的立法调研,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文本,但仍存在着一些矛盾突出、争议较大的问题,今年将围绕重点问题和配套文件制定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和立法风险评估。
2.宁波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近年来,我市将夯实村(社区)网格化作为基层治理战略的重要基础,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将相关经验上升为法规予以固化,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做实做细做深做优。今年将围绕我市特色亮点做法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
3.宁波市家政服务条例。条例是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经过立法调研,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文本。条例制定拟围绕家政服务定义界定,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义务明确,细化管理方式等展开。今年将围绕适用范围和管理方式等重点问题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
4.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条例于2001年7月制定,2011年作了修订。随着国家停车产业化政策导向调整和停车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停车、共享停车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现行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数字化时代停车发展需要,急需修订。今年将组织开展深入调研,修改完善草案文本。
5.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条例于2017年3月制定,2017年7月开始施行。条例制定对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有必要根据典范城市创建要求,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6.宁波市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条例是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随着我国预防接种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公众对疫苗接种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今年将围绕配套保障措施和公众接种意识提高等重点问题开展调研论证。
7.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修订)。条例于2003年9月制定,2011年作了修改。条例(修订)是2018年调研项目、2021年审议预备项目。条例修订将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增加专利保护、专利管理与服务等具体内容,从而不断适应知识产权改革的需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今年将围绕保护措施和管理手段等重点问题开展进一步调研论证。
(三)调研项目11件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意见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建议,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要求,从立法紧迫性、必要性、特色性角度确定了11个调研项目。这些项目,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立法需求,将分别由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作进一步论证调研,提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奠定基础。
以上说明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2022年2月18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审议项目(6项) 起草单位 提案人 联系工委
1.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 市发改委 市政府 财经工委
2.宁波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 市水利局 市政府 农业农村工委
3.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 市科技局 市政府 教科文卫工委
4.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 市妇联 社会建设委
5.宁波市公筷使用规定 主任会议 法工委
6.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修改) 主任会议 城建环资工委
二、审议预备项目(7项) 起草单位 提案人 联系工委
1.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政府 城建环资工委
2.宁波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市委政法委 市政府 监察司法工委
3.宁波市家政服务条例 市商务局 市政府 民宗侨外工委
4.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 市综合执法局 市政府 城建环资工委
5.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 市文明办 市政府 教科文卫工委
6.宁波市疫苗接种管理条例 市卫生健康委 市政府 教科文卫工委
7.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修订)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 社会建设工委
三、调研项目(11项) 牵头工委 联系单位
1.宁波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监察司法工委 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
2.宁波市水域滩涂养殖管理条例 农业农村工委 市农业农村局
3.宁波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生态环境局
4.宁波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住建局
5.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6.宁波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民宗侨外工委 市外办
7.宁波市婴幼儿照料服务促进条例 教科文卫工委 市卫生健康委
8.宁波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 教科文卫工委 市卫生健康委
9.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 教科文卫工委 市科技局
10.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修订) 社会建设工委 市民政局
11.宁波市就业促进条例 社会建设工委 市人力社保局
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肖子策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办公厅、研究室、各专(工)委的支持和协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有件必备”,规范开展报备工作
过去一年,法工委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地方性法规报备和接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21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2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12件,全部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同时,收到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市政府规章5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5件,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3件。特别是根据《关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的要求,正式启动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以下称“三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院”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此外,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后,按照规定对符合报送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接收、登记,对部分规范性文件存在备案文件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的,通知报备机关予以纠正,规范报备行为。
二、坚持“有备必审”,点面结合进行审查
法工委对接收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审查,加强审查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一是开展全面审查。法工委将全部接收、登记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所涉及的事项内容,分送有关专(工)委进行审查,并及时结合专(工)委反馈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经审查发现,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总体上能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新形势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审查。法工委在对所有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重点审查,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7件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立法咨询专家论证等方式,对其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深入审查。
三是推进专项审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的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法工委围绕党中央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要法律修改等组织开展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针对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开展了计划生育领域的专项审查,要求对社会抚养费、超生处分处罚以及将入学入户入职与个人生育状况挂钩等规定进行清理;针对行政处罚法修订,开展了行政处罚规定专项审查,要求对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不合法等规定进行清理。
三、坚持“有错必纠”,增强审查制度刚性
法工委对审查中发现存在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在听取制定单位意见基础上,进行了沟通、协调和论证,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一是纠正存在明显不适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在审查中发现个别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规定存在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与上位法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规定,企业将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改建成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应由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运营”,对改建企业依法自行出租房屋进行了限制,可能会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财政资金使用、抵押物类型的表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的规定与上位法未作全面衔接等。此外,“三院”报备的个别规范性文件内容也存在一些合理性问题。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法工委已经函告制定机关研究处理、落实整改,并提出了适时修改、慎重处理有关问题的建议。
二是及时梳理总结备案审查经验和纠正案例。法工委及时总结备案审查工作经验,撰写的《宁波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文在《浙江人大信息》刊登。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纠正工作开展,法工委对近两年的备案审查案例进行了梳理,并按照省人大要求报送上级人大进行交流学习,共有5件案例入选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辑印发的备案审查案例交流系列工作简报。
三是督促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备案。为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法规动态维护的要求,法工委将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2021年3月,法工委对2020年公布的5件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了调研。4月,专门就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向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书面通报。截止2021年12月,法规要求制定的7件配套规范性文件,除2件正在制定外,其余均已制定完成。
四、坚持制度创新,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第三方审查工作机制,法工委依托立法研究院(宁波大学)、立法研究基地(浙江万里学院)、资深立法咨询专家等审查力量,构建了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第三方审查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智库作用,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智力支持。一年来,第三方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0余件次,提出的部分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为审查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二是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2021年9月,法工委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家来甬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着重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新要求、工作实务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高了备案审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法工委还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交流会,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交流了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三是参与省人大立法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按照立法数字化改革,法工委积极参与全省统建的立法综合应用平台(包括备案审查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建设,通过相关模块测试,及时梳理汇总系统运行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形成平台建设的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
2021年,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备案审查力量尤其是基层人大审查力量仍有欠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审查与法工委的综合审查衔接不够紧密、报备工作存在不规范之处、审查的效果和刚性还比较有限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022年,法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的中心工作,谋划备案审查新发展,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督促规范性文件及时规范报送。法工委将进一步厘清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范围,加强规范性文件检索,督促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关特别是“三院”及时、规范报备规范性文件,确保“有件必备”要求的落实;同时根据我市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要求,督促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本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力度。法工委将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公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对审查中发现存在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将通过第三方论证、部门沟通、利益关系人座谈、实地考察等途径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的把握。同时还要及时向制定机关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是强化备案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法工委将不断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通过业务培训、理论研讨等途径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数字化改革。法工委还将积极参与备案审查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践,提出个性化模块定制方案,并根据立法综合应用平台开发进度,大力推动立法综合应用平台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实践中的应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2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汤飞帆为宁波市副市长。
关于接受裘东耀请求辞去
宁波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2月18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裘东耀同志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市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裘东耀提出的辞去宁波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汤飞帆代理宁波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2月18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汤飞帆代理宁波市市长职务。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出缺席名单
出席:(43人)
余红艺(女)胡 军 王建康 李 谦 印黎晴
彭朱刚 王乐年 王爱民(女)王梅珍(女)孔 萍(女)
卢叶挺 朱学峰 朱哲生 伊敏芳(女)那雁翎(女)
杨小朵(女)肖子策 邱智铭 邱海燕(女)何乐君
宋汉平 宋吉林 陈卫中 金 昕 周海宁(女)
郑雅楠(女)赵永清 胡望真 娄国闻 顾卫卫(女)
徐卫民 诸国平 曹德林 崔 平(女)屠爱康
蒉开波 韩利诚 董国君 董学东 傅平均
焦 剑 裘 蓉(女)蔡申康
缺席:(5人)
戎雪海 吴国平 金 彦(女)姚志坚 梁 丰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纪要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副主任胡军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建康、戎雪海、李谦、印黎晴和秘书长彭朱刚及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关定,市监委副主任魏祖民,市中级法院院长陈志君,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何小华,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局以上干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4名省人大代表。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朱刚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4月上中旬召开。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屠爱康所作的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了该报告,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将代表当选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告。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朱刚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会议经过审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要求有关工作机构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征求了对市政府工作报告(稿)的意见。
五、会议审议了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重视民生实事项目工作,2022年13个候选项目聚焦群众关切,聚焦民生期盼,紧贴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普惠性、公益性和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同意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票决。
六、会议听取了副市长李关定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重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强化,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2021年10个项目如期完成,应当予以充分肯定。会议结合各专项监督组的评估报告对10个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关爱老年人行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群众体育工程、稳就业专项行动、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项目、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等10个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关定所作的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涵盖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应急储备和保障设施等项目,重点突出,谋划科学,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目标定位。会议对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进行票决。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及樟溪北路(长丰桥至芝兰桥)工程、邵家渡大桥及接线(新园路-北环快速路)工程、鄞县大道(同德路-阳光路)工程、北海路(北环西路-洪兴路)工程、庆元大道(广德湖南路--天童南路)工程、句章路(广德湖路--宁南南路)工程、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工程、洪大路(江北大道-洪塘南路)工程、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及樟溪北路(芝兰桥至杭甬高速)工程、清泉路(梅竹路-东昌路)工程、世纪大道(永乐路-沙河互通)工程、鄞州职高迁建项目、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项目、宁波市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等15个建设项目均获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实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位由我市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李飒、钟建波、钱燕珍、许幼峰等4位省人大代表围绕新发展阶段中心任务,认真履职践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职成效值得肯定。会议要求有关工作机关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常态化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进一步提高省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履职热情和行权绩效。
九、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在会议结束时就学习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筹备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发表讲话。张平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广大人大代表要强化接续接力、确保人大工作行稳致远,要强化指导引导、确保代表履职依法精彩,要强化协调协作、确保会议筹备周密高效;要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行动自觉,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
(四)征求对《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稿)》的意见
(五)审议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各监督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的报告,票决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八)听取和审议我市选举产生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九)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3月11日
关于提请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的决定(草案)》议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彭朱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市委同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拟于2022年4月上中旬召开。根据有关程序,现提请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作出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下面,我就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作一简要说明:
一、关于会议议程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建议安排十四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宁波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波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审查和批准宁波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市和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波市2022年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四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审议和决定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八是选举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九是选举宁波市市长、副市长;十是选举宁波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一是选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十二是选举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是通过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十四是其他事项。
二、关于日程安排
根据会议任务,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会期预定4天半(包括代表报到、代表团活动、预备会议半天),正式会期4天,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幕式与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审议和票选民生实事项目,酝酿、通过大会选举办法等;第二阶段,提名、酝酿、确定各项选举候选人,进行大会选举,通过各项决议和民生实事项目,举行闭幕式及宪法宣誓仪式等。建议4月8日代表报到,4月9日上午大会开幕,4月12日下午闭幕。考虑到会议筹备还存在不确定因素,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会后媒体见报,只表述2022年4月上中旬召开会议。
以上说明,连同《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一并审议。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3月14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召开(召开日期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宁波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波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宁波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市和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波市2022年市级、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算;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宁波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宁波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他事项。
《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屠爱康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就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4月换届。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495名。为依法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市委同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除预留2个代表名额外,其余493个代表名额全部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1月下旬至3月上旬,全市10个区(县、市)和解放军驻甬部队,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军人代表大会,共依法选举产生市十六届人大代表491名(因人事安排原因,镇海区和奉化区应选代表名额各空缺1名)。
对于这次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和严明换届纪律有机统一起来,确保这项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与市委组织部保持密切配合、高效协同,及时会同各提名推荐单位在深入分析代表资源、充分沟通协商、积极提名推荐、严格考察审查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在大会选举中,各选举单位严格落实选举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提出代表候选人并提交全体会议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最终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顺利选举产生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整个选举工作,较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这次新选出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总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求。在选出的代表中,工农166名,占33.81%,其中一线工人54名、农民54名、企业负责人58名,各占11%左右;专业技术人员161名,占32.79%;党政干部147名,占29.94%;其他17名,占3.46%,其中解放军和武警12名。中共党员316名,占64.36%;非中共党员(含民主党派)175名,占35.64%;妇女164名,占33.4%;连任代表192名(包括今年1月因增开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补选的20名代表),占39.1%;少数民族、宗教界、归侨侨眷、残疾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占适当比例。上述代表结构比例与市十五届当选代表相比,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4.07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下降2.15个百分点,党政干部下降1.48个百分点,妇女代表提高1.37个百分点,均符合规定要求,落实了组织意图。
根据各选举单位选举结果的报告,3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所有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新当选的491名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代表选举办法、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2年3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4月换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等有关规定,1月下旬至3月上旬,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余姚、慈溪、宁海、象山等10个区(县、市)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解放军驻甬部队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顺利选举产生了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495名,除预留2个代表名额外,其余493个代表名额全部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在市委的领导下,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选举单位共提出代表候选人601名,经差额选举,依法选出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1名(因人事安排原因,镇海区和奉化区应选代表名额各空缺1名)。
根据各选举单位选举结果的报告,3月11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所有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新当选的491名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代表选举办法、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彭朱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以下简称《报告》)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换届之年的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一届履职成果的集中呈现,也是开局之年的郑重宣誓。常委会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成立写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进。根据安排,去年11月中旬启动《报告》初稿起草,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同步开展本届工作总结。去年12月下旬,形成《报告》初稿,并在机关内部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今年1月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情况和《报告》初稿汇报。3月2日、3日,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积极吸纳,并重点结合学习贯彻市党代会报告精神,对《报告》作出修改。经主任会议研究,《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起草原则
《报告》由“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和“今后工作思路”两大部分组成,目前总字数10200字。报告起草遵循两大原则:一是力求站位高远、提炼精准。五年总结部分力求突出主线重点、特色亮点、实践创新点,重在对工作成效和经验体会的提炼总结。在谋篇布局上,以“内容服务观点-实践得出经验启示”为逻辑,从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的政治属性、民主属性、法治属性、人民属性出发,分别对“服务中心大局、推动解决问题、注重实践创新、发挥代表作用”四个层面的内容进行阐释,力求逻辑严谨、不面面俱到,做到角度转换、侧重不同,有的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展开,有的突出解决问题和成效,有的谈理念和方式方法创新,目标要最大可能立体、生动地展示本届人大的履职特点。二是力求写实写新、紧跟紧随。充分体现中央、省委和上级人大的新部署新要求,用最新话语体系指导全文。在今后工作思路的阐述中,紧扣“坚守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提升履职行权能力和水平、发展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四个维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会议精神,全面对标、积极回应市党代会报告,力求彰显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新担当、新作为。在对今年工作的阐述章节,对照党代会报告提出打造“十大十新”,以写实的手法体现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党代会任务要求。同时,报告力求运用数据、案例、效果作为支撑,全文出现数据60多处。
三、框架内容
五年回顾部分,首先通过5个带破折号的小自然段概要阐述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及本届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权四大法定职权的工作情况。分别是: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立法工作实现量质齐升,监督工作凸显刚性实效,决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然后再分四大块进行工作提炼和经验总结,每部分开头对应“四个机关”中的一个机关写工作遵循,在结尾谈实践后的认识体会:
一是坚持紧扣大局、强化担当,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具体分为,深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能力;聚焦中心大局,忠诚履职尽责;应对大战大考,展现人大担当。这部分既谈政治能力建设,又涉及到一些聚焦党委和全市中心大局开展的具体工作,用了“五个围绕”“两个市委点题”来展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方式,充分彰显人大工作特点优势。具体分为,以立良法保善治、增福祉;以强监督破难题、助落实;以实督办解民忧、惠民生。这部分主要突出工作开展后取得的成效和解决的问题,用数据和案例作为支撑。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不懈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具体分为,以“盯住法”为根本,以“管好钱”为目标,以“把牢图”为基础,以“促变革”为导向。这部分重点突出机制、制度、方法上的创新,其中写到3个国内领先的创新经验,10几个省内领先的创新经验,以及数字化改革、获得“浙江人大与时俱进奖”、开展“走进人大”活动等创新性工作。四是坚持依靠代表、发展民主,始终做到人大工作深植人民。具体分为,依法推进换届选举,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提升服务代表水平。这部分紧扣代表工作展开,其中包括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代表督事制等。
在过渡部分,用一个自然段表示衷心感谢,用另一个自然段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作出分析。
今后工作思路部分:开头先是一段话烘托气势,然后写指导思想,再具体展开为四个部分:一是要以初心如磐的定力,交出确保人大工作行稳致远的高分答卷。主要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逻辑轨迹,讲理论武装、政治建设、如何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方方面面等。二是要以勇立潮头的追求,交出锻造人大履职行权硬核力量的高分答卷。主要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逻辑轨迹,提出四大行动,深入实施科学立法“提质行动”、依法监督“增效行动”、研究宣传“赋能行动”、自身建设“强基行动”。三是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交出发展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分答卷。主要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逻辑轨迹,提出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渠道。四是要以踔厉奋发的姿态,交出助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高分答卷。主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为逻辑轨迹,对标党代会报告的“十大十新”,把今年的重点工作摆进去。在报告结尾前加了一段话,“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主要是为了在结束前再次提高站位、增强气势。
四、下步打算
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起草小组将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下步还将征求全体代表和人大机关老领导的意见。同时,将从立法、监督、决定、制度建设等4个方面梳理形成“清单式”工作成果以及名词解释作为附件。
《报告》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有关情况的说明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2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委认真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梳理和对接工作,现已形成2022年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多方协同,开展项目征集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初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10月初制定了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方案,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开展市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10月20日,时任市长裘东耀向全市发布市长公开信,全面启动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社会意见征集阶段(10月下旬~12月上旬)。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网络信箱、现场座谈、函件征询等途径,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的意见建议。12月7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开机构单位(13家)和居民代表(10位)座谈会,现场征询民生诉求,市级相关部门予以充分回应,并积极借鉴吸纳。二是部门项目征集阶段(12月上旬~12月中旬)。结合前一阶段征集的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市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书面报送候选项目,经梳理、筛选、整合,形成了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初步方案。三是会商审议阶段(2021年12月中旬~2022年1月上旬)。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于12月17日和12月23日两次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会商研究,力求提高项目谋划质量。12月31日,常务副市长华伟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审议了24个候选项目,并明确要确保程序规范到位,围绕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和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资金安排。2022年1月4日,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第2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确定了13个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二、主动谋划,把握安排方向
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和方案形成过程中,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项目征集力争做到覆盖面广、参与度高,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提高项目谋划和实施的实效性和精准度。二是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聚焦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推进一批民生服务数字化项目,消除因制度性因素导致的公共服务共享障碍,提高优质资源使用效率和共享效用,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民生需求。三是突出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工作部署,力求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打造七个“甬有”民生幸福品牌的有效抓手,推动相关目标任务的细化落实。四是注重增强获得感。按照受益面广、操作性强、当年度完成的要求,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建设周期、实施条件等维度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如期圆满完成,件件惠民暖心。
三、聚焦重点,筛选候选项目
13个候选项目年度总投资额约213.3亿元,所需资金已全部落实,范围覆盖了就业创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体育健身、养老托育、公共安全、城市宜居、数字民生等领域,主要包括:“甬有乐业”行动、“甬有优学”行动、“甬有善育”行动、“甬有敬老”行动、“甬有安居”行动、“甬有数惠”行动、“甬有食安”行动、“甬有反诈”行动、“甬有帮扶”行动、“甬有健身”行动、“甬有安全”行动、“甬有美丽”行动、“甬有健康”行动。以上13个候选项目(详见附件)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票决10个项目作为2022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
关于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 李关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组织推动下,经过各区(县、市)、市级各相关部门一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10个市民生实事项目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见附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
(一)着力抓好责任落实。市“两会”结束后,市政府立即对经市人大代表票决产生的10个市民生实事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强调要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狠抓督促协调,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第一时间对10个市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相关指标的细化量化、牵头市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为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配合单位及各区(县、市)、相关功能园区的任务指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分解下达实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年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位副市长多次就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作出批示指示,多次实地检查督促市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滞后的市民生实事项目及时分析原因、精准施策、推进落实。各地、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市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当作民心工程来抓,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定标准、定时限、定专人,形成了层级责任落实机制,加强上下对接和横向协调,全面做好推进指导、进度跟踪、情况通报等工作,保障市民生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合力抓好任务实施。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地、各责任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顺利推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责任单位建立了市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机制,确定了项目“时间表”和“路径图”。如市综合执法局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示范创建“1对1”联系机制、工作进展和工作亮点每月报送机制。市供销社落实“四个一”要求(即开展一次专门对接、制定一个实施计划、抓好一次检查督促、建立一本工作台账),解决“搭把手”智慧回收体系建设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象山县推行“一件实事、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施“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项目化管理。二是突破重点难点。各地、各责任单位认真查找和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确保市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如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智能化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农贸市场常态化、精准化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农贸市场管理品质和管理水平。奉化区结合“三服务”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有关要素保障等瓶颈难题,顺利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从“保质保量”向“提质提速”转变。三是强化配套保障。各地、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为市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如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市人社局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区(县、市)、乡镇(街道)也将培训经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经费预算,积极保障培训资金需要。市人社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出台留工用工稳增促投7条、用工保障10条等政策措施,竭力保障企业留工用工。宁海县以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和省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为依托,在全市率先出台集六项政策、六种模式、一个中心和一个平台的“6611”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
(三)全力抓好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厅把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政务督查和考核计划,制定下发市民生实事项目督查方案和考核办法。2021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民生实事项目纳入省民生实事智慧地图管理系统,据此市政府办公厅实行线上督查和线下督查、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等办法督促市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推进,确保市民生实事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惠民。各地、各责任单位相应的制订了市民生实事项目督查方案和考核办法。如市体育局将群众体育工程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开展“三服务”专项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跟踪项目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市民政局坚持把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局“5432”攻坚行动的重点项目和对区(县、市)年度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鄞州区依托浙政钉平台开发运用了“鄞督办”应用场景,对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云督查”,准确掌握各项目节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江北区将民生实事项目列入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建立“三色灯”预警机制,对滞后项目亮灯警示。
(四)大力抓好宣传推广。按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大家提、人大定、政府办、群众评”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满意度”目标,根据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各责任单位适时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景宣传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阶段性成效,及时挖掘推广一批实施进度快、投用效果好、群众关注度高的市民生实事项目,全面、深入地宣传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新亮点、新成效、新经验,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市民生实事项目的知晓率、参与度、获得感和满意度。如市消防支队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常识,营造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科协制作公益宣传招生短片在电视、地铁、公交等播放和科普画廊智能手机招生专版在全市社区、村科普画廊展出。
二、2021年10个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见附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
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 | 进展情况 |
1 |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 | 新(改、扩)建5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35所建筑面积共38万平方米,建成后新增学位2.5万个。 | 新(改、扩)建5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36所建筑面积共4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5780个,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86%、110.53%、103.12%。 |
2 | 关爱老年人行动 | 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全年共45万人。新建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培训10万人次。 | 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上老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全年共4866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14%;新建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培训达11.06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6%。 |
3 |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 | 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 | 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面积492.49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3.12%。 |
4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 | 新增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区(县、市)分类示范小区占比达60%及以上。建设“搭把手”再生资源智慧回收体系,新建1500个回收网点、4个区域配套分拣中心(鄞州、北仑、镇海、江北)、新增100辆物流清运车,实现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智能化回收服务体系覆盖率达95%以上、其他区(县、市)覆盖率达60%以上。 | 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占比达79%,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成“搭把手”再生资源智慧回收网点155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47%;建成4个区域配套分拣中心(鄞州、北仑、镇海、江北)、新增100辆物流清运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智能化回收服务体系覆盖率达96.49%、其他区(县、市)覆盖率达91.0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5 | 群众体育工程 | 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2个、百姓健身房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0个,足球场(含笼式)10个。 | 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2个、百姓健身房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2个,足球场(含笼式)10个,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01.82%、100%。 |
6 | 稳就业专项行动 | 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计划,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 城镇新增就业344213人、职业技能培训400297人次,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5.13%、222.39%。 |
7 | 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 | 完成15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500个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 | 完成15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500个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8 | 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 | 新增3岁以下托育机构40家,新增托位2000个,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150个,改造升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200个。 | 新增3岁以下托育机构68家,新增托位3164个,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155个,改造升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212个,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0%、158.2%、103.33%、106%。 |
9 | 示范农贸市场创建项目 | 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40家、省“五化”示范农贸市场35家。 | 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75家、省“五化”示范农贸市场44家,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7.5%、125.71%。 |
10 | 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 | 建成22家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开展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50万人次。 | 建成22家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849477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9.9%。 |
关于市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各监督组民生实事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满意度
测评准备情况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市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各监督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满意度测评准备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各监督组评估报告
2021年,我市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票决产生当年度的10项民生实事项目。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督查落实;各区(县、市)、市级各相关部门协同攻坚、合力推进。为更好地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通过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相关专委会组织督办、代表中心组参与督办、专项监督组定期督查、年终提出项目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机制,确保代表广泛参与,项目实施结果受代表监督。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甬人大常办〔2021〕30号)要求,现已形成“1+10”报告:“1”是市政府报告,主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10”是10个专项监督组的评估报告,主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评估情况。从报告情况来看,10个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评估结果均为满意。
二、关于满意度测评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各专项监督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10个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测评分为三个等次,即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票达到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的,为测评满意;满意票不足半数,但加基本满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为测评基本满意;满意票加基本满意票不足半数的(含半数),为测评不满意。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则该项目由市政府督促整改。测评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根据市委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测评结果会后报市委。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1号民生实事项目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
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实施完成情况提出以下评估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教育是民生大计,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孩”“三胎”政策相继实施等新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挑战,城区常住人口逐步增加,教育人口密度持续加大,教育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为了破解学位供给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等短板,市政府拟逐年安排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促进全市教育布局不断优化。
2021年度目标为:新改(扩)建5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35所,建筑面积共38万平方米,建成后新增学位2.5万个。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为市教育局;配合单位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功能区管委会。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为牵头领导,市人大民宗侨外专(工)委委员、市人大民宗侨外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监督组。通过常委会领导带队重点督查、监督组日常督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规定全年开展4次以上集中督查,在年中专题听取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年终听取和评估项目完成情况,扎实做到了细化监督内容,延伸监督视角,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完善机制。监督组实行“一月一提醒、一季度一督查”跟踪督办机制,及时了解项目完成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反馈并督促整改。同时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监督组还定向联系市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依托中心组动员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组织人大代表以代表联络站为平台,以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通过视察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推进情况的监督。二是前期对接。4月,监督组与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就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对接,听取了项目建设的背景、内容和主要工作安排。监督组根据汇报情况,研究制订监督工作计划,确定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视察活动,明确了项目推进的时间节点,要求市教育局按时间表倒排工作计划。三是中期视察。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带领民宗侨外工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赴奉化区、鄞州区开展年中跟踪督查。监督组先后视察了奉化区方桥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宁波实验学校、鄞州区钟公庙第二初级中学等项目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教育局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大代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四是定期督查。监督组全年与市教育局共开展工作对接9次,组织项目实地视察、座谈交流4场次,同时结合平时到区(县、市)走访调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解。11月下旬,监督组在年终集中视察中,实地督查了江北区李渡湾幼儿园、爱菊艺术学校姚丰校区等项目,听取工作汇报,认为项目达到预期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五是终期评估。12月上旬,根据市教育局数据汇总,以及征求市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的意见,监督组形成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召开专委会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修改完善,使监督内容更细,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
三、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目标,新(改、扩)建5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竣工36所(幼儿园27所,中小学9所),建筑面积共4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5780个(幼儿园新增学位9000个,中小学新增学位16780个),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86%、110.53%、103.12%。主要做法如下:
(一)机制建设不断健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从市政府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抓紧工作节奏,坚持全市“一盘棋”,形成了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分工协作、市-县-街镇三级联动的教育民生实事工作机制,为构建起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奠定了工作基础。
(二)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在总结今年的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共同富裕先行市“甬有优学”行动计划和“十四五”教育规划,进一步优化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各学段教育发展布局,在今后几年分年度安排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和幼儿园,破解局部区域教育资源不足的瓶颈问题,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优质而公平的教育。
(三)项目验收不断强化。各地加强与公共建设中心和项目所在镇乡、街道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程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范程序,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前做好空气检测、环保检测,防止装修、教学家具、塑胶跑道等环保不达标情况发生,确保教育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考核完成一所。
(四)成果巩固不断完善。对于已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聚焦学校师生对教育设施方面的需求,从师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处理好投建与配置的关系,注重硬件建设和特色发展、质量提升相协调,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受惠、让百姓获得。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仍有一些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统筹规划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我市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情况看,虽然涵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各学段,但与新时期党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对更加优质教育的美好向往相比,与上海、深圳等国内先进城市相比,教育对接区域发展战略还不够紧密,城乡之间、各区(县、市)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严峻。二是通力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下,虽然工程建设进度不断加快、全市教育资源蛋糕不断做大,但因条块管理形成的部门壁垒还不同程度存在,区域教育协作机制和制度仍需研究深化,促进全社会形成教育合力的平台渠道也需要继续挖掘拓展。三是要素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当前进展来看,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来看,各地各级各类教育在土地规划、办学理念、硬件设施、经费投入及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区(县、市)普遍面临土地资源紧张、征拆成本过高等问题,给谋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项目带来较大制约。
五、具体建议
围绕问题导向,提出建议如下: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省、市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级党委要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要求,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进行统筹谋划,加快整体规划的落地,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通力合作推进项目落地到位;属地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不断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从“一指用力”向“聚指成拳”靠拢,从“短期工程”向“长期事业”迈进。
(二)以促民生的温度,推进教育公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做到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谋划上优先发展教育,用地和国土空间规划上优先考虑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要突出重点,建议市级财政适度加大投入,探索多渠道筹资建设模式,争取更多资金和用地支持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共同富裕先行市确定的“十四五”学位保障任务。要面向整体,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均衡资源配置及合理优化调整,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全市域打造一批有口碑有影响的优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打通堵点,找准制约当前教育公平的关键因素,梳理形成涉及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清单,规定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用保稳定的力度,严格基建管控。秉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要严格责任落实,工程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后,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都要分别制定详细的任务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将工程建设目标细化分解,按时间进度逐一落实。要重视过程控制,强化各级各地监管责任,配备安全专员,对施工作业实施动态监管,对完工项目严格检查验收。要强化跟踪督导,完善跨年度项目跟进机制,定期开展项目建设“回头看”,确保建成一所、管好一所,努力把项目建成平安工程、示范工程。
(四)按管长远的深度,提高教育质量。聚焦教育改革,强化对全市教育事业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要通过基础设施的扩容建设,全面促进学生德智体平衡发展;通过提升基础教育硬件,全面优化课程内容、实践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要立足国情市情充分预估出生人口增长周期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科学研判中远期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适龄人口规模,合理规划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模、数量,达到最优化发展格局。要用足用好新(改、扩)建项目,积极探索不同区域、学段的腾挪调配机制,优先保障人口密集区、教育资源短板区及学位紧张学段的需求,努力推动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项目评估意见
监督组对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2号民生实事项目
关爱老年人行动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第2号民生实事项目关爱老年人行动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评估,现将该项目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预计“十四五”末全市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变得日益迫切和需要。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票决,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牵头开展的关爱老年人行动,列入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根据项目安排,关爱老年人行动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对本市户籍65周岁以上的知情同意接种并无流感接种禁忌的老年人进行流感疫苗接种,计划接种人数为45万人;二是建设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三是组织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培训10万人次。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认真制定监督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任组长的监督组,监察司法(工)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等为监督组成员。监督组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多次听取关爱老年人行动的实施进程,先后赴海曙、江北等地现场考察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情况,详细了解部门牵头推进行动情况,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实施进展情况
(一)关于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021年是我市开展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项目的第一年,目标人群的接种任务数为45万人份,其中70周岁以上任务数为25万人份。截止到12月底,全市共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48.66万人,任务完成率达108.14%;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种32.1万人,任务完成率达128.67%。在任务推进过程中,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落实,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印发《2021年宁波市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区(县、市)目标任务数分解,并明确由市财政承担疫苗购置经费、注射器及接种经费。下发《宁波市2021年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对接种对象适应症、接种准备、接种实施及进度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项目实施。
二是加强摸底调查和疫苗准备。8月上旬,组织对各地疫苗需求数进行了排摸、分析和评估,向浙江省疾控中心提出45万支流感疫苗需求计划,由省疾控中心统一组织招标,根据项目进展的需求,追加3万的需求量,共计48万疫苗。于10月中旬全部配送至县级疾控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三是加强培训宣传。召集各区(县、市)卫健系统相关人员举行工作会议暨培训会,对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信息管理要求等内容进行具体培训和讲解,并对工作实施进度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另外,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开展了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的广泛宣传。
四是完善信息化支撑。9月初,全市所有接种点完成浙江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切换工作,并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为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撑。
(二)关于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工作
截至12月底,新建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任务推进过程中,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坚持把市政府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局2021年度“5432”攻坚行动的重点项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下发《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目标的通知》,将项目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区(县、市)和有关功能园区,并列入对区(县、市)年度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强化压力传递,压实各自责任。
二是加强进度跟踪。紧扣项目建设的调研选址、招标开工、装修施工、建成运营等四大关键节点,通过进展月报制度和常态化专项督查,解决部分地区遇到的选址难、资金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反馈,要求限时落实整改方案。8月27日,召开全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是加强标准引领。印发《宁波市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指引》,明确了“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的建设标准,推动老年人由“吃得上”向“吃得安全”“吃得好”转变。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编制《宁波市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引》,重点建设党建引领,建设生活服务、老年助餐、医养康养、基础护理等16项基础服务功能,帮助老年人就近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颐养天年。
四是加强数字改革。为推动养老民生实事工程信息化建设,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路走路,着力解决实事工程领域信息支撑薄弱问题。在“浙里养”系统和宁波城市大脑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甬易养”智慧养老平台,健全老年人养老数据库,构建养老服务业务和技术中台。
(三)关于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工作
截至12月底,全市共举办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培训2703场、培训老年人11.06万人次,总体完成进度为110.6%;培训后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频率比培训前提升了37.7%。在任务推进过程中,市科协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熟悉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教学管理系统,实现对课程进展、教学质量评估、供需情况等数据的综合分析,更加精准地推进培训工作。加强课程设计,充分考虑医院挂号、智能出行、浙里办等老年人社会应用场景。开展分段教学和实操教学,基础班学习手机入门、微信交流、应用软件、风险防范等基础操作知识。
二是不断推进培训扩面扩点。服务资源拓展,教学点不断拓展,全市线下教学点271个,此外探索在130个银行网点试点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拓展,将涉及老年人的网上服务、安全防诈骗等内容纳入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培训内容。根据疫情形势,在线下培训的同时,开展线上培训,推进智惠通和科普港融合,优化推出微信端在线学习智能手机操作技能的平台。
三是动员科技志愿者组织广泛参与。组建市科协、中国移动宁波分公司等10支科技志愿者队伍,招募骨干讲师508人、科技志愿者6243人,齐心协力为老年人服务。开展送教进农村活动,实施“你点我送”服务,送教服务覆盖1258个行政村。
四是构建“四轮驱动”培训支持体系。构建银龄互助体系,让老年大学的学员和老科技工作者先学,从中选拔优秀学员作为教员,带动更多的老年人。打造社区支持体系,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高学习的覆盖面。拓展社会支持体系,动员企事业单位关注支持,并提供应用场景,帮助老年人熟练运用。营造家庭学习体系,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教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关爱老年人行动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疫苗接种方面,疫苗接种信息系统有待优化,无法精准排查全市尚未接种人口,难以实现疫苗接种精准供应和调配;基层接种点疫苗接种工作任务重,除了承担常规儿童的接种工作外,需要承担大规模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任务,对本项目接种进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食堂建设方面,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还不够均衡,尤其是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资源相对缺乏,专业为老服务组织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标准化老年食堂的财政补贴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协调落实。在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普及工作方面,科普服务内容亟待丰富,在手机培训的同时,增加一些健康科普讲座等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对此,有以下几点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改进和落实:
一是强化接种人员浙江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培训指导,按规范落实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加强与省信息系统的对接,为明年的流感疫苗接种意愿排摸工作提供信息支持;进一步完善疫苗调配机制和供应计划,留给基层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接种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大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尽快完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既做好对老年人的照料护理,又注重精神关爱;既抓好兜底保障,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推动老年服务产业加快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养老服务产业。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老年医疗、护理、营养、保健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深入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五、项目评估意见
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3号民生实事项目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第3号民生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居民消费和完善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治理工程。2021年2月,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票决,“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列入 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该项目的目标任务是:全市全年完成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
二、跟踪监督情况
财经委严格贯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组建专班,系统谋进。财经委在市人大常委会李谦副主任的领导下,成立由财经委主任委员为组长,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财经专业小组成员为组员的监督组。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纳入专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节点任务,确保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健全机制,持续跟进。健全信息定期互通机制,年初与市住建局进行工作对接,全面了解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和实施计划;指定专人每月与市住建局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总体进展,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结合计划预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等专项调研,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社会效果等方面情况予以同步关注,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健全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处理反馈机制,运用“代表通”APP向人大代表定期通报项目实施情况,将收集的20余条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三是集中视察,全力推进。8月,市人大常委会李谦副主任带队,监督组联合市人大代表海曙中心组对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实地察看鄞州区东海小区和海曙区胜丰小区改造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住建局和海曙区、鄞州区住建局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李谦副主任提出,要坚持系统谋划,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程质量,强化建管并举,畅通民主合议渠道,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12月,监督组与市住建局进行多次对接,全面了解项目预计完成情况,同时要求认真做好收尾工作并开展工作自评。
三、项目实施情况
全市全年实际启动改造项目62个、498万平方米,涉及1748幢房屋、54907户居民。截至12月底,60个项目、492.49万平方米完成改造,完成率达123.1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完成情况
区(县、市) | 任务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 |
面积 (万平方米) | 面积 (万平方米) | 项目数 (个) | ||
海曙区 | 132 | 174.54 | 14 | 132.23 |
江北区 | 61 | 86.13 | 6 | 141.20 |
镇海区 | 67 | 68.11 | 11 | 101.65 |
北仑区 | 7 | 8.06 | 5 | 115.14 |
鄞州区 | 71 | 73.97 | 9 | 104.18 |
奉化区 | 14 | 18.03 | 3 | 128.79 |
余姚市 | 14 | 16.83 | 3 | 120.21 |
慈溪市 | 13 | 14.42 | 3 | 110.92 |
宁海县 | 3 | 3.63 | 3 | 121.00 |
象山县 | 10 | 20.49 | 1 | 204.90 |
大榭开发区 | 3 | 3.00 | 1 | 100.00 |
高新区 | 5 | 5.28 | 1 | 105.60 |
全市 | 400 | 492.49 | 60 | 123.12 |
(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和运行模式,健全“市住建局牵头抓总、部门协同合作、区县统筹协调、街道社区贯彻落实”四级联动机制,组织召开15次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座谈会、推进会和部署会,推动各地按计划、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发布《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导则(2021)》,在2020年试行版本的基础上,增加屋顶光伏发电、平坡改等内容,优化垃圾分类、路面铺装等内容,拓展改造方案编制阶段公众参与渠道。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及质量。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创新建立项目前期、施工招投标、项目开工和项目完工等四个关键节点阶段性考核机制,促进各地增强紧迫感,紧盯进度目标,狠抓任务落地。
(二)联动配合进一步紧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住建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加强横向联动、纵向沟通,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力有效开展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各区(县、市)政府积极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题,在争取地方专项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集团、国家电网宁波分公司等部门,就改造中遇到的车辆充电桩设置、适老化和片区化改造、小区智能化、电网管线规整、垃圾分类点位和“搭把手”智能柜设置等问题,同心协力,聚力攻坚,取得较好进展。乡镇(街道)和社区层面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提高了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
(三)经验亮点进一步呈现。我市“建立改造项目库、竞争优选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等4项政策机制入选住建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海曙区文昌花园、江北区桃源小区、鄞州区东海小区改造项目被列入住建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系点,其中文昌花园项目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验交流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此外,为做好群众工作,市级层面创新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舆情专题分析机制,一些地方推广使用小区公共决策APP,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提高居民改造全过程参与率,较好实现了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年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统筹还不够有力,区(县、市)财政总体压力较大。各地相关部门的配合度、审批流程的顺畅度以及主管部门的督导力度不一致,导致项目实施存在进度不平衡现象。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在完善多元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增强老旧小区“造血”功能,深化共建共治共享、调动群众积极性方面需加强探索研究。工作联动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由于涉及不同部门的专项工程沟通对接不深入,导致出现多次进场施工扰民的问题,引发一些群众投诉。对此,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系统谋划,精准发力。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按照“竞争比选”和“先保基础、后促改善”原则,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和分年度计划,明确改造对象范围,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工作标准。要综合考虑老旧小区改造对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作用,强化风貌设计,优化功能布局,进一步整合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同步推进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要按照“最多改一次、一次改到位”的要求,整合主干道整治、雨污分流、加装电梯、垃圾分类等条块工作,综合推动水、电、气等管线施工,避免二次进场施工,切实解决施工扰民问题。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
(二)创新模式,多向发力。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完善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要求,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大事清单,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加强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力度。要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创新筹融资方式,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要搭建更多的协商议事平台,建立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要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三)完善机制,持续发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完善统一指挥、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改造工作效率、凝聚工作合力。要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信息互动、经验共享,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做好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对重大事项实行挂牌督办,重大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衡量标准,建立完善“评估状况”与“财政奖补”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要注重总结、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各地比学赶超,树立典型示范,为全国、全省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更多“宁波经验”。
五、评估意见
监督组对民生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4号民生实事项目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
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占比6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占比10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事业单位占比50%。
(二)智慧回收项目
建设“搭把手”再生资源智慧回收体系,新建1500个回收网点、4个区域配套分拣中心(鄞州、北仑、镇海、江北)、新增100辆物流清运车,实现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智能化回收服务体系覆盖率达95%以上、其他区(县、市)覆盖率达60%以上。
二、项目监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认真制定监督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谦任组长,部分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代表专业小组成员组成的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落实专人与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进行联系对接。了解掌握项目实施前期准备情况和实施计划,及时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建立信息动态沟通机制,就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与两家牵头实施单位保持实时沟通。
(二)强化沟通协调,助推项目实施。监督组定期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对接市委督考办,督促协调项目实施。先后召开两次专题碰头会,了解部分项目存在的“条块牵涉广、资金落实难、建设任务重”等困难,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对策,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沟通,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用地保障、实施条件等方面协同考虑、协同推进,加快“智慧回收项目”分拣中心建设进度。
(三)强化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固废及垃圾治理主题,结合相关执法检查等监督,在每季度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基础上,赴海曙、江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同时,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扩大代表参与率和覆盖面,会同江北代表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核查。9月,结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委员会委员、代表,赴江北、鄞州、慈溪等地明察暗访,发现涉及生活垃圾相关的不文明行为51条,提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管理有待加强”“智能化设施落地难”等意见建议。12月,监督组再次赴江北、鄞州、北仑三地,对照项目核验标准进行年度核查。
三、政府实施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实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要求,印发《宁波市争创垃圾分类全面决胜先行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标对表分解指标,压紧压实创建责任,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市对区(县)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的“单列项目”,建立工作进展和工作亮点每月报送机制和垃圾分类成效“四色榜单”考评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同时,依托“世行二期项目”,在全大市试点全品类智能回收箱,优化投放模式,提升源头投放精准度。
经省分类办审核,截至12月底,创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1个,完成创建市级示范小区占比79%,超额完成19%,完成创建示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占比100%,实现示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
(二)智慧回收项目实施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市供销社实行专班化运作,对照考核目标清单,细化分解指标,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8月,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县域分拣中心建设、智慧回收网点布局、县级财政资金补助方案等重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相继出台《关于明确2021年“搭把手”智慧回收民生实事项目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下发2021年“搭把手”智慧回收民生实事项目相关核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标准、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建设核验标准等事项,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操作指引。同时,积极做好中心城区相关点位与“世行二期项目”布局规划点位的对接协调,加快“搭把手”回收模式由中心城区向周边区域拓展,进一步健全优化智能回收服务体系。
截至12月底,各地共建设回收网点1552个,完成率103.47%;配置物流清运车100辆,完成率100%;建成鄞州、北仑、镇海、江北4个分拣中心,完成率100%;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智能化回收服务体系覆盖率96.49%,其他区(县、市)覆盖率91.03%。“搭把手”智慧回收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部完成。
四、问题和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和智慧回收项目的实施,对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着力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促进垃圾减量减排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但对照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共同富裕先行市要求,对标先进,仍存在一定差距。监督组提出以下问题和建议:
(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
2.行业创建示范成效还不够明显。监督发现,居住小区示范创建已取得较好成效,但行业创建示范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管行业必须管分类”执行成效不明显,部分主管部门对行业内部及下属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示范引领作用还未完全发挥。
建议:进一步加大行业创建示范工作宣传普及力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分类”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挖掘亮点、提炼特色,按照“一行业一典范”原则,积极打造我市垃圾分类典范工程,扩大巩固分类示范工作成效。
(二)关于智慧回收项目项目
1.设施布局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该项目条块牵涉较广,市级牵头单位是市供销社,各地责任部门涉及商务局、综合执法局、供销社、经发局等多个系统。在中心城区规划布局时,存在与世行二期项目(计划三年内建成4000个全品类智能回收网点和9个分拣中心)对接与融合问题。
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结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一揽子、全系统考虑我市生活垃圾智能回收设施规划,加强项目间对接协调,发挥整体作用。同时,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及时合理地调整规划布局,确保设施有序高效运行。
2.设施设备建设管理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发现,个别分拣中心场地因选址落地难等因素影响,后期改造提升成效有限,距离高标准的核验要求仍有差距。部分智能回收设施摆放位置标识不明显,知晓率、使用率有待提高。
建议:设施建成投用后继续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投用后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做好项目后续运营及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加大宣传推广、普及应用力度,增强居民对智能回收设施的投放粘性,推动投放主体分类意识逐渐养成。
五、项目评估意见
监督组对该项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5号民生实事项目
群众体育工程实施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第5号民生实事项目—群众体育工程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就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实施情况
该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是:2021年全大市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2个、百姓健身房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0个,足球场(含笼式)10个。为有效实施该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及实施部门专题部署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区(县、市)体育部门具体落实、属地乡镇街道协调配合的“三级责任管理机制”,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2021年度宁波市群众体育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落实。同时市体育局创新督查机制,由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联系1-2个区(县、市)的群众体育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市体育局开展“三服务”专项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实地督查,及时跟踪项目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各区(县、市)均提前1个月完成任务指标,一年来,共完成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2个、百姓健身房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12个,足球场(含笼式)10个,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01.82%、100%。
完成情况 | 内 容 | 海 曙 | 江 北 | 镇 海 | 北 仑 | 鄞 州 | 奉 化 | 余 姚 | 慈 溪 | 宁 海 | 象 山 | 合计 |
百姓健身房(个) | 9 | 4 | 6 | 9 | 15 | 8 | 6 | 12 | 6 | 5 | 80 | |
社区多功能 运动场(个) | 2 | 1 | 1 | 0 | 6 | 8 | 3 | 1 | 2 | 6 | 30 | |
足球场(个) | 0 | 3 | 0 | 0 | 3 | 0 | 1 | 1 | 0 | 2 | 10 | |
新建或改建 体育公园(个) | 1 | 1 | 0 | 1 | 2 | 2 | 1 | 1 | 1 | 2 | 12 |
二、跟踪监督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委第一时间制定对群众体育工程开展跟踪监督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监督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担任牵头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专项监督组组长。同时建立与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的信息实时互通和季度汇报机制,定期不定期了解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市人大代表象山中心组参与了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办。一年来,一共组织项目视察活动2次、工作座谈交流4次。一是提前对接。4月,专项监督组成员上门与市体育局进行工作对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准确掌握1-5月份项目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中期视察。9月,组织专项监督组全体成员赴鄞州区福明家园社区城市百姓健身房、欢乐海岸生态体育公园等地视察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市体育局关于全市群众体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具体了解项目选址、规模和资金到位、工程进度计划等情况,与会代表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三是联动督查。11月,市人大代表象山中心组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工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活动,组织20名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爵溪街道瀛海社区足球场(笼式足球场)、丹东街道田洋里村体育公园和石浦镇平阳厂村百姓健身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四是监督验收。12月,专项监督组专题听取市体育局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的汇报,并督促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基层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群众体育工程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高,且缺乏财政专项建设经费的投入,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省体育局的专项拨款和体育部门自身工作经费,故难以调动区(县、市)的积极性。
二是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力度有待加强。各区(县、市)大多仅仅依靠当地体育部门在具体落实群众体育工程这项工作,限于体育部门自身力量和协调能力的局限性,很难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后期管理维护经费有待保障。特别是百姓健身房实行低(免)收费的要求,而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和农村百姓健身房的日常运营涉及工作管理人员经费开支、水电经费开支和健身器械维修更换费用开支等,后期管理维护经费保障存在较大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应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安排好民生实事项目专项建设经费;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同配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体育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的后期运营、维护保障经费的补助力度。
四、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6号民生实事项目
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市人大法制委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稳就业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将该项目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市始终坚持“就业是最大民生”工作理念和“六稳六保”之首工作定位不动摇。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票决,将稳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根据项目安排,稳就业民生实事项目主要内容是: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计划,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
二、跟踪监督情况
市人大法制委认真制定监督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任组长的监督组,法制(工)委和市人大代表小组有关人员等为监督组成员。监督组与市人力社保局建立起信息沟通机制,多次听取稳就业专项行动的实施进程,先后赴江北实地调研宁波市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众信职业培训学校,听取了江北区人社局有关稳就业工作汇报,以及企业、商户的意见建议,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4.42万人、职业技能培训40.03万人次,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5.13%、222.39%。在行动推进过程中,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定不移促进就业质量更高。一是抓政策创新。适应全市就业形势需要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发布“甬上乐业”和“甬上工匠”新政,持续强化在甬劳动者就业、落户、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5月24日,李克强总理考察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时说“宁波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政策值得好好总结”。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支持政策典型经验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1〕535号),推广宁波做法。二是抓创业带动就业。创新打造宁波就业创业资源对接平台,聚力深化“四有”创业服务品牌,持续激发创业活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9亿元。宁波首次以城市为展示单位亮相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作为全国6个城市代表之一参与主题交流,擦亮宁波创业金名片。开展新一轮小微企业成长行动,新增小微企业5.7万户。三是抓薪酬提升。细致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完成全市2843家企业、371869名职工样本数据调查、分析,形成薪酬调查报告。根据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发布我市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市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和2070元两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和20元两档。四是抓劳务协作。持续深化“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机制,与云南、四川、河南、湖北等10个省的20个城市37个区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与38个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29个劳务输出县市在我市设立劳务协作站,新增市外户籍劳动力来甬就业21.7万人。出台企业用工保障10项举措,市县联动派出50支人社小分队,开通“宁波欢迎您”返岗专列,接回外来务工人员3053人。春节期间留甬外省职工129.5万人,同比增加20%。
(二)推陈出新促进技能水平更优。一是深化技能提升行动。出台宁波市创业培训补贴办法、宁波市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行动配套措施。聚力项目制培训,先后发布三批100余项培训目录,开展项目制培训10余万人次。围绕我市临港工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探索学徒制培养新方法新途径,组织新型学徒制培训1356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1万人,同比增长20.11%。二是实施工匠培育工程。制定并下发《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意见》,提出“8大行动,25项具体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遵循。部署开展宁波市杰出人才(技能人才)的遴选,会同总工会、团市委开展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推荐,75人获评省浙江工匠。三是举办首届宁波技能大赛。成功举办首届宁波技能大赛暨“乡村振兴”技能大赛,近2万人参加选拔,690人进入决赛,17人获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
(三)部门联动促进工作合力更强。一是加强统筹联动。召开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压实齐抓共管责任。优化稳就业目标考核标准和指标,树立市县联动争先进位的导向。高质量举办“甬上乐业”—2021宁波就业创业服务交流大会,进一步交流集聚就业创业资源。二是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定期联系帮扶制度,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3万人,同比增长15.38%。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84亿元,惠及5.91万人。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低保标准的1.7倍,发放节日困难群众节日生活补贴6353万元。深化“三兵”服务体系,帮扶50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三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创新打造宁波市引才用工综合服务平台,平台数据已涵盖全市36万余家用工企业,汇集企业用人需求26万余个、人才简历61万余份,初步实现招聘需求发布、人才推荐、智能匹配等功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广应用企业码,建成甬易找、甬易查、甬易办、甬易问四大版块,上线112个涉企服务应用。深化双创载体建设,新增市级科创孵化器6家、众创空间14家。四是加强欠薪治理。深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劳动风险隐患处置机制,大力实施欠薪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连续三年欠薪治理实现五个“下降”和三个“不发生”,实现“无欠薪”创建市域全覆盖。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稳就业专项行动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就业结构性矛盾化解任重道远、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等。针对以上这些不足,提出三点工作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协同配合。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强化“一盘棋”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压实齐抓共管责任。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矛盾问题。全面落实“甬上乐业”就业保障政策和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培育意见,加快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培训质量,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一步完善“学-赛-训”互促机制,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以人为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持续深化就业领域服务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吸引各类就业人员。一方面要扎实做好就业人员“引育用留”各环节工作,抓紧谋划实施一批能够打动青年、吸引青年、激励青年的有效举措。积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高劳动用工引进能力。另一方面要“以就业为导向”,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面向就业、面向企业,努力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与区域产业发展相衔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要改变传统的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做法,职业教育的课堂有些要设在学校,有些可以设在工厂车间、服务场所和田间地头。要加快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工学结合。
三是要坚持资源保障,强化企业作用。要充分调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引才育才用才的积极性,对舍得花真金白银开发使用高素质就业人才的企业,要从政策、体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强化平台载体服务保障,积极依托数字就业应用平台载体,借势借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完善就业培训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企业需求和创业创新的调研指导,主动发现企业和群众的培训需求,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大稳就业资金投入,确保保障资金充足到位,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中的比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购海外研发中心等,引进更多海内外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使这些企业成为人才的“蓄水池”、创新活动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增加培训供给,不断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五、项目评估意见
监督组对该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7号民生实事项目
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人大常办〔2021〕30号)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第7号民生实事项目“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和评估工作。现将该项目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2月,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票决通过,将提升工程列入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仲朝牵头负责,具体责任单位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为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该项目的目标任务为:完成15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500个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具体分解任务如下表:
任务 分解 | 内 容 | 海曙 | 江北 | 镇海 | 北仑 | 鄞州 | 奉化 | 余姚 | 慈溪 | 宁海 | 象山 | 合计 |
老旧小区消防设 施增配改造(个) | 37 | 22 | 21 | 8 | 22 | 5 | 17 | 11 | 5 | 2 | 150 | |
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个) | 80 | 40 | 40 | 60 | 80 | 20 | 60 | 80 | 20 | 20 | 500 |
二、跟踪监督情况
“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牵头督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具体督办。为有力推动政府把提升工程办实办好,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建组织、定方案,推动项目有章实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专项监督组,制订并下发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跟踪监督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程序要求、评测安排等,规范推动提升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同时,要求及时通过“代表通”汇总情况、呈现进度、反映问题。
(二)抓节点、盯重点,推动项目有序实施。坚持按季度了解掌握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执法调研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针对性加强沟通协调。如,在第二季度例行督促时,及时就工程进度滞后等问题,了解原因、提出意见、推进会商,推动项目实施主体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优化实施方案、加快工作进程,有效保证了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共开展情况沟通、工作对接十余次。
(三)盯问题、促改进,推动项目有效实施。8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军带领监督组、市人大代表镇海中心组在镇海开展实地视察。先后察看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白龙小区、安居小区的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和镇海区相关情况汇报,并听取街道、企业等基层代表意见建议。此后,监督组按照视察发现的问题,抓好问题的督改,重点督促工作进度、统筹协同,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11月,监督组再次听取专项汇报,并发动组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了解群众对工程项目的客观评价,同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按计划做好收尾工作,严把数据统计汇总关,严把考核验收关,并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11月30日,全部完成15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500个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任务。累计增配灭火器11448具、应急疏散照明灯971具,改造电气线路5.2万米,增设电瓶车集中充电点220个,完成消防车道划线标识2.3万米。项目实施以来,实施主体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工作协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对接市住建局确定具体纳入提升的小区名单,制定《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任务。市住建局将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作纳入各区(县、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小区消防车通道集中攻坚整治,并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常态化检查事项。市综合执法局持续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开展小区停车、燃气安全、“多线合一”整治等工作,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延伸进小区,推动提升小区消防安全水平。
(二)加强规范引导。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宁波市老旧小区设计导则》出台消防车通道、电动车充电、微型消防站等方面整治标准,明确整治流程,并指导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成立技术服务指导组,实行责任包干。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联合规范小区固定障碍物设置,督促及时清理影响消防安全的铁桩、石墩、限高杆等,引导设置软隔离桩、可移动花架等规范居民停车。项目实施期间,消防救援部门共受理处置消防通道类举报7680次,处理消防车道“非接触”执法事件1700件,小区内消防违停事件明显下降。
(三)加强舆论宣传。相关单位累计在小区内张贴万余份通告、海报,还设置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册、点对点推送短信,开展消防宣传。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参与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通过灭火救援比对实验、模拟演练等,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同时,注重对“非接触”执法的舆论引导,推动重建消防车通道执法流程形成共识,推进提升工程建设与“秒响应、无死角、全流程”的理念要求相适应。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性工程。一年来,工程项目完成了既定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监督组认为,如下三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部分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要求与群众无处停车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车主“冒险求一时方便”的心理较为普遍。二是小区公用资源的统配统筹能力不强。政府配套、小区自建、社会共建的基本民生性基础性设施缺乏统筹体系,一些设施错配、漏配。小区、道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资源未充分地错时共用。三是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建议:
一是要持续推进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总结今年改造提升的经验做法,挖掘有效果、能持续、可推广的典型,推动提升我市小区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二是要及时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机制。梳理总结现有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利义务,适时制订并完善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完善自治章程,为长效保证小区消防安全提供合情合理合法的制度保证。
三是要高站位推动小区资源配置优化。研究分析小区公用资源的客观需要,按照主次程度建立民生设施补短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增设小区内部停车位和消防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共享错时停车。深化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智慧监管,切实开展“非接触式”执法。通过数字赋能监管,提高执法频度,进一步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
五、项目评估意见
监督组结合市人大代表镇海中心组对镇海区实施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的评估意见,对全市小区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完成情况作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8号民生实事项目
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第8号民生实事项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就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实施情况
该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是:2021年新增托育机构40家,新增托位2000个,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150个,改造升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200个。为有效实施该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及实施部门专题部署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区(县、市)卫健局具体落实、属地乡镇街道协调配合的“三级责任管理机制”,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2021年度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增加托育服务供给等九方面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协同民政、住建、卫健等部门定期暗访督查、随机抽查项目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各区(县、市)均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指标,全市共新增托育机构68家,完成率170%;新增托位数3164个,完成率158.2%;改造升级母婴室212个,完成率106%;新建婴幼儿照护服务站点155家,完成率103.3%。
项目目标任务 | 内容 | 海 曙 | 江北 | 镇海 | 北仑 | 鄞州 | 奉化 | 余姚 | 慈溪 | 宁海 | 象山 | 大榭 | 高新区 | 东钱湖 | 杭州湾 | 合 计 |
新增机构(家) | 4 | 3 | 3 | 5 | 5 | 3 | 4 | 5 | 3 | 2 | 0 | 2 | 0 | 1 | 40 | |
新增托位(个) | 200 | 150 | 150 | 250 | 250 | 150 | 200 | 250 | 150 | 100 | 0 | 100 | 0 | 50 | 2000 | |
建设婴幼儿 照护服务 站点(个) | 17 | 10 | 12 | 15 | 21 | 12 | 15 | 20 | 12 | 12 | 0 | 2 | 1 | 1 | 150 | |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改造升级或购买移动 母婴室(个) | 45 | 20 | 15 | 20 | 45 | 10 | 10 | 10 | 10 | 10 | 0 | 3 | 1 | 1 | 200 | |
项目完成情况 | 内容 | 海 曙 | 江北 | 镇海 | 北仑 | 鄞州 | 奉化 | 余姚 | 慈溪 | 宁海 | 象山 | 大榭 | 高新区 | 东钱湖 | 杭州湾 | 合 计 |
新增机构(家) | 8 | 8 | 5 | 5 | 8 | 5 | 6 | 6 | 6 | 2 | 0 | 2 | 0 | 7 | 68 | |
新增托位(个) | 524 | 226 | 218 | 275 | 473 | 190 | 240 | 300 | 290 | 120 | 0 | 128 | 0 | 180 | 3164 | |
建设婴幼儿 照护服务 站点(个) | 17 | 10 | 12 | 15 | 21 | 12 | 15 | 21 | 16 | 12 | 0 | 2 | 1 | 1 | 155 | |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改造升级或购买移动母婴室(个) | 48 | 21 | 18 | 20 | 50 | 10 | 10 | 10 | 10 | 10 | 0 | 3 | 1 | 1 | 212 |
二、跟踪监督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委于4月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的监督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监督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担任牵头领导,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专项监督组组长。同时建立与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的信息实时互通和季度汇报机制,定期不定期了解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市人大代表余姚中心组参与了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办。一是前期对接。4月,专项监督组成员与市卫健委进行工作对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准确掌握1-4月份项目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持续跟踪。7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带领专项监督组全体成员赴鄞州区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鄞州区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项目推进和贯彻落实市《实施意见》相关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卫健委关于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情况的汇报,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主要做法、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与会代表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同月,结合市人大代表“重点类”督办件活动,召开由建议代表、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针对代表提出的0-3岁幼托事业发展及机构建设等建议办理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力度。三是联动督查。市人大代表余姚中心组组织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活动,进入社区、妇保及卫生院,了解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群建设情况、医生不定期在社区进行早期婴幼儿照护活动开展情况等。四是监督验收。12月,专项监督组专题听取市卫健委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的汇报,并督促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托育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民办托育机构因收费较高,只能满足中高收入人群的需要。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机构偏少,无法满足多数群众需求,也不利于支持三孩生育。目前我市的托育服务主要针对2-3岁婴幼儿,0-2岁婴幼儿则以家庭照料为主,婴幼儿照护人科学育儿水平亟待提高。按照共同富裕先进市“2025年每千人口4.55个托位数”的指标要求,我市托位仍存在较大缺口。
二是市场监管难度大。国家、省印发了有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以信息咨询、文化咨询、儿童培训及家政服务公司名义注册但经营内容包括托育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普遍存在建筑设计不规范、消防要求不达标等问题,难以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目前由于没有配套的上位法,基层反映在市场监管上存在很多困难。
三是示范引领和普惠推进亟需财政保障。2020年、2021年省里均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健康浙江”考核,但至今省、市、县各级均未出台促进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由于支持力度不足,不利于调动地方及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普惠托育服务热情。制定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细化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日常化、全覆盖的动态监管机制,推进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成长服务。
四、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9号民生实事项目
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票决,将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列为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实施。该项目目标任务是: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40家、省“五化”示范农贸市场35家。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
任务分解 | 海曙 | 江北 | 镇海 | 北仑 | 鄞州 | 奉化 | 余姚 | 慈溪 | 宁海 | 象山 | 杭州湾 | 大榭 | 高新区 | 东钱湖 |
创建省放心 农贸市场(家) | 4 | 3 | 3 | 3 | 4 | 3 | 4 | 4 | 4 | 3 | 2 | 1 | 1 | 1 |
创建省“五化”示范农贸市场(家) | 4 | 3 | 2 | 1 | 8 | 3 | 4 | 4 | 1 | 2 | / | 1 | 1 | 1 |
二、跟踪监督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为该项民生实事项目的牵头领导。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一时间成立以主任委员王乐年为组长、市人大代表农业与农村专业小组为主体的专项监督组,在王建康副主任的领导下,对项目开展跟踪监督。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着力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制定监督实施方案,建立与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之间的信息实时互通和工作交流机制,结合常委会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跟踪监督工作和《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定期不定期对接了解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全年共开展工作对接十余次。
二是深化调研视察,着力推动项目按期进行。7月13日,王建康副主任率专项督查组赴本轮区实地督查项目推进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项督查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9月,参与常委会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专项监督。10月,参与常委会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跟踪监督工作,通过广泛的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进一步掌握示范农贸市场创建项目进展、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情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按期进行。
三是优化督查建议,着力确保项目办好办实。专项督查组在充分联系沟通、视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条例》实施和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跟踪监督相关工作,适时对民生实事项目作出阶段性评价,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在实地专项督查活动中,既肯定成绩,又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思想不松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民生实事项目抓好抓实。要做到要求不松懈,全面统筹、科学考量,围绕目标、需求和效果导向,科学推进创建工作。要做到工作不松劲,加强统筹协调、注重群众参与、强化舆论宣传,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引领全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为我市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来,市政府及牵头责任部门高度重视示范农贸市场创建项目,对标建设任务,多举措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提供资料显示:截至12月,全市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75家,超额完成40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的目标任务。全市创建省“五化”示范农贸市场44家,超额完成35家“五化”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的目标任务。在行动推进过程中,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攻坚行动推进会,裘东耀市长从打赢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收官战和凝聚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合力两个方面对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行部署。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改提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具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紧密。主要举措有:
一是抓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市县两级政府签订含农贸市场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内容的《2021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市对区(县、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市改提办对民生实事项目相关内容实施挂图作战,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市场,开展针对性督导。对含申报创建市场在内的104家城区农贸市场开展第三方常态化测评,查找突出问题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效。
二是抓资金补助,上下形成合力。根据市改提办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省放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四个一批特色市场创建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资金奖励补助。各区(县、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资金奖补政策,有效调动多方工作积极性。目前,2021年度市级安排奖补资金4262万元(三年总额1.253亿元),12月前,已分两批共计兑付2880.49万元,惠及农贸市场167家次。今年第三批奖补资金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各项申报程序完成后,即将发放。
三是抓分类指导,推进智慧监管。根据农贸市场基础情况和当地群众需求差异,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指导服务。一方面,按照浙江省星级市场、“五化市场”、“放心市场”等建设标准推进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打造了一批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的高品质农贸市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全市农贸市场层次较低的落后面貌。另一方面,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实施因地制宜的示范创建方案,例如:宁海、海曙、余姚及慈溪等地积极引导,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创建市场数量。北仑把示范市场创建作为亮点工作来抓,星阳菜市场打造成为了全市首家五星级农贸市场。鄞州和镇海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市场解决了市场创建所需的政务一体机、AED设备和其他智慧化设备。推广“宁波市农贸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试运行,推动农贸市场智慧化示范引领,通过溯源秤、AI摄像头等终端设备,对市场违规行为实施自动抓取、快速预警,实现智慧监管,有效破解了农贸市场长效监管难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贸市场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息息相关。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少数地区参与度不高、改造持续投入缺乏保障、市场环境持续提升面临困难等问题。对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重视项目质量,确保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当前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数量已超额完成,但由于各地对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地区市场创建数量较多,创建质量更需严格把关。市、区(县、市)两级改提办要继续强化对农贸市场创建质量的指导服务和检查督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细化落实部门责任,合力推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后期示范农贸市场持续健康稳定运营。要结合《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创建后期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相关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农贸市场建设维护、日常管理等监管机制,如健全农贸市场“二级考核”、第三方测评等长效机制,建立并实施专题督查、情况通报等制度。要求并督促各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并落实市场硬件设施日常维护、市场内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成效,确保示范农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运营。
三要进一步做好示范引领,助力农贸市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圆满收官。农贸市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时限为2019-2021年,今年是收官之年。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示范农贸市场打造成为改造提升项目的样板、典型,坚持问题导向,边实践、边总结,以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经验助力农贸市场三年改造提升行动取得成效,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提质扩面,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2021年市政府第10号民生实事项目
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
完成情况评估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项监督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项监督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组)对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和专项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今年3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票决,将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列为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由常务副市长陈仲朝作为项目牵头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开发园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配合单位。该项目目标任务是:建成22家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开展产业工人安全培训和实践50万人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表:
任 务 分 解 | 内容 | 海 曙 | 江 北 | 镇 海 (含石化区) | 北 仑 | 鄞 州 | 奉 化 | 余 姚 | 慈 溪 (含杭州湾) | 宁 海 | 象 山 | 大 榭 | 高 新 区 | 保 税 区 | 东 钱 湖 | 合 计 |
单位 (家) | 2 | 2 | 2 | 2 | 2 | 2 | 2 | 2+1 | 2 | 2 | 0 | 1 | 0 | 0 | 22 | |
单位 (万人次) | 5.3 | 3 | 3.5 (0.9) | 5.2 | 7.3 | 2.3 | 6.7 | 7.9 (0.7) | 3.3 | 2.6 | 0.6 | 1 | 0.7 | 0.6 | 50 |
二、跟踪监督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印黎晴为该项民生实事项目督办的牵头领导。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时间成立以主任委员卢叶挺为组长、市人大代表社会建设专业小组为主体的专项监督组,采取不同形式和途径,对项目开展跟踪监督。
一是紧密联系,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制订监督活动计划,建立与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之间的信息实时互通和工作交流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接了解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更新至“代表通”民生实事项目相关专栏中。
二是深入调研,推动项目按期进行。9月,印黎晴副主任率专项督查组赴北仑区,联动市人大代表北仑中心组开展实地督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专项督查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前期,社会建设委还邀请专项督查组成员参与消防法执法调研等活动。通过深入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按期进行。
三是督查建议,督促项目办好办实。专项督查组在充分联系沟通、视察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对民生实事项目作出阶段性评价,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注重协同、增强合力、改进工作、务求实效,确保项目办好办实。
三、项目完成情况
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标建设任务,多举措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完成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培训84.947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9.9%;累计建成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22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02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0起、死亡114人,均比分别下降26.44%、26.21%,以安全培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工作特点有: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层面印发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召开应急(安全) 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观摩交流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方案,部门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加强指导督促解决问题。各区(县、市)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任务。
二是重点突出、推进有方。在去年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深化对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危险性较高企业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较强,体现了“抓重点、重点抓”。
三是服务到位、保障有效。针对春节期间企业疫情防控、员工留企、节后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以及不同的企业需求,采取线上线下、进乡入企等形式开展培训和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培训便利。如推广应用“学习强安”线上综合互动平台,开展企业从业人员网络在线免费培训服务,送教育、送培训、送演练进乡镇服务小微企业等。
四是机制建立、督促有章。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民生实事工程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督查,对人员培训和场馆建设实施分类管理,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月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建立“以查促训”机制,将安全培训纳入日常企业安全检查执法内容,以执法促培训。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比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有些地方对项目的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力度还不够平衡;有些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还不够重视,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受疫情影响,开展企业从业人员线下集中培训的难度增大等。对此,专项监督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落实责任,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并落实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相关责任和义务;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法运用好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定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撬动作用,引领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组织、参与安全培训;建好用好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实践”相结合;持续加强安全培训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培训实效评估机制。
二要注重协同,打造民生实事项目成功模式。要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实训)馆建设的统筹协调、整合提升,加快安全培训场馆设备、课程师资等方面的“市域统筹、整体智训”。要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等的协同配合,强化依法监督,加大督查力度;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人大代表作用,推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梗阻、症结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等人民团体在维护和促进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要秉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走好群众路线,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一线工人的呼声期望,确保工作得到人民欢迎和认可。
三要服务中心,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常态长效。宁波是制造业大市,并正致力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全市制造业从业人员逾两百万。安全生产是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产业工人的安全培训永远在路上。要针对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努力解决好当前安全和技能培训中的突出问题。既要抓实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薄弱环节的分类培训,也要抓紧“小散零”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对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要保持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项目评估意见
专项监督组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结果为:满意。
关于宁波市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
项目计划安排的报告
副市长 李关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甬人大常〔2019〕30号)要求,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宁波市2020年、2021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共24个。2020年以来,各项目责任主体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截至2021年底,除铁路增建三四线涉及庄兴路下穿项目、档案中心新建项目等2个项目暂未开工外,已有2个项目建成投用,20个项目开工后正常推进,累计完成投资69.7亿元。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惠贞高级中学(暂名)项目:主体结构已全部结顶,文体综合楼、生活组团装修完成70%,教学综合体装修完成30%,市政附属设施完成30%。
(二)古林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宿舍楼、行政楼等主体部分结构结顶;图书馆、体育运动中心、教学实训楼等其他建筑正在施工。
(三)福庆路-鄞州大道快速路(东钱湖段)项目:主线施工基本结束,匝道施工已完成90%;鄞县大道跨线桥已基本完成落梁施工。
(四)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项目:完成全部61个沉井施工,完成10.6公里顶管顶进施工,镇骆路泵站开展设备安装,基本具备通水条件。
(五)铁路增建三四线涉及庄兴路下穿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稳评备案、涉铁方案批复、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目前正开展铁路代建合同谈判、签订工作,比原定计划滞后。
(六)庆元大道(天童南路-鄞州大道)项目:建成通车。
(七)世纪大道综合管廊(东明路-逸夫路)项目:完成明挖段主体结构和两个工作井主体结构施工,完成25%盾构顶进施工。
(八)学院路二期(中山西路-望童路)项目:建成通车。
(九)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2021年6月开始临建场区建设,8月份节点标段正式开工,正在开展路基桥梁施工。
(十)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工程总承包招标,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因该项目在院区选址论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耗时较多,导致进度有所滞后。
(十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项目已于2021年6月开工,目前正在开展地下室桩基施工。
(十二)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基坑支护设计专家评审、设计试桩、施工许可证领取,并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
(十三)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已完成桩基及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实验楼8层(共18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和综合楼7层(共14层)结构混凝土浇筑。
(十四)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正在开展主线高架桥桩施工。
(十五)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5月开工,目前工作井围护结构全部完成,井主体结构及沉井结构完成45%。
(十六)福泉大道(鄞州大道-会议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兴凯路至规划一路段,目前已基本完成南半幅路基施工,准备南半幅沥青摊铺。
(十七)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除规划一路(福泉大道-大堰路段)与轨道交通共线暂无法施工外,其余支路已完成桥梁桩基施工、高压旋喷桩施工,基本完成路基填筑和泡砼施工。
(十八)段塘东路(丽园南路-环城西路)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目前正在开展管线迁改及桥梁桩基工程施工。
(十九)宁横路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完成现场施工围挡,进行管线铺设和路基施工。
(二十)兴凯路(玉泉南路-鄞城大道)改建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目前正在开展桥梁桩基、道路水稳层施工。
(二十一)鄞奉路南侧地块(鄞奉公园)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2月开工,目前已基本完成体育场馆等建筑改造,正在进行室内设备安装。
(二十二)江北区下沉式再生水厂一期干管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工,正在开展桩基施工和污水压力管开挖。
(二十三)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新建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正在开展方案论证。
(二十四)宁波市档案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选址条件发生变化,目前正在重新论证,继续深化前期工作。
二、2022年度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
2022年共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约119.69亿元,2022年安排市财政资金24.94亿元。
项目主要包括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应急储备及救援等三类。其中,市政设施项目11个、总投资91.32亿元,2022年安排市财政资金17.94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个,总投资8.7亿元,2022年安排市财政资金2.5亿元;应急储备及救援项目3个,总投资19.67亿元,2022年安排市财政资金4.5亿元。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一)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及樟溪北路(长丰桥至芝兰桥)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长丰区块,主要包括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樟溪北路和电力工程等三部分内容。其中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沿江岸线长约1.6公里,面积约8公顷,新建滨江绿道、公园绿化等配套建设;樟溪北路道路长约660米,为城市次干路,标准断面宽28米;对110KV潘延、潘澄线和西潘、潘宿塘线跨奉化江段架空线落地改造。(2)建设资金情况。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0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1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0.64亿元,预备费0.24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2.64亿元。(3)前期进展。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招标。(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鄞州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项目是“三江六岸”拓展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构建我市城市滨江景观系统、打造连续和富有活力的公共水岸开放空间、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邵家渡大桥及接线工程(新园路-北环快速路)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工程位于江北区、海曙区,南起新园路南侧支路,与在建新星路相接,北至北环快速路,全长约7.1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人非系统随桥过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2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4.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4.1亿元,政策处理费11.9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安排资金3亿元。(3)前期进展。项目已完成工可批复,正进行初步设计深化,计划2022年9月开工。(4)责任主体为市住建局和江北、海曙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5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工程是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重要主干道,对加快构建姚江新区对外通道系统,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骨干路网,促进姚江新区与三江片区联动发展,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鄞县大道(同德路-阳光路)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海曙区古林镇、石碶街道,西起阳光南路,东至同德路,全长约2.1公里,道路红线标准宽50米,双向6-8车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道路绿化景观及沿河绿带提升、驳岸改造及河道等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5.62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7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2.86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开展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以及勘察设计招标工作。(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海曙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现状鄞县大道为二级公路加宽,无雨污水管道和人行道,道路破损严重、设施陈旧、功能欠缺。本项目是宁波市海曙区首批两条精品路线之一,建成后可以提升城西片区对外通行能力,对完善海曙区及临空经济示范区域路网体系,改善城西片区基础设施条件具有重要作用。
(四)北海路(北环西路-洪兴路)工程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江北区,南起北环西路,北至洪兴路,全长约1.45公里。道路建设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46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4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72亿元,预备费约0.31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正在开展选址及土地预审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江北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该项目是江北区南北向重要通道,已列入我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对于完善江北区区域路网、促进沿线开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庆元大道(广德湖南路--天童南路)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工程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西起规划广德湖路,东至天童南路,道路全长约1.6公里。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道路标准路段红线宽度44米,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17亿元,其中工程费约2.3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35亿元,预备费约0.47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开展选址及土地预审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鄞州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该项目是鄞州区东西向重要通道,对进一步完善鄞州首南片区城市路网体系、促进南部新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六)句章路(广德湖路--宁南南路)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工程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西起规划广德湖路,东至宁南南路,全长约0.66公里。道路规划规模设双向6车道,标准断面布置44米,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8亿元,其中工程费约1.0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78亿元,预备费约0.38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开展选址及土地预审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鄞州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该项目是鄞州区东西向重要通道,对进一步完善鄞州首南片区路网结构、促进南部新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七)恒山路东延(珠江路-临港二路)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工程位于北仑区,西起珠江路,下穿二通道、铁路货运支线,东至临港二路,道路全长约1.85公里。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标准路段红线宽42米,设双向6车道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下穿通道、雨水泵站、管线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59亿元,其中工程费约3.61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56亿元,预备费约0.42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资金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开展选址及土地预审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北仑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该项目是北仑区东西向重要通道,对保障服务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发展需要,完善片区路网,打通萧甬铁路两侧断头路具有重要作用。
(八)洪大路(江北大道-洪塘南路)工程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南起江北大道,北至洪塘南路,全长约1.5公里,含桥梁2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宽44米,双向六车道。(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3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2.2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1.85亿元,预备费约0.25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2亿元。(4)前期进展。项目已完成方案研究、立项批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5)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江北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该项目已列入我市城市道路“断头路”贯通工程,对完善城市路网、配套周边地块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九)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及樟溪北路(芝兰桥至杭甬高速)工程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长丰区块,北起芝兰桥,南至杭甬高速,西至奉化江,东至樟溪北路。主要包括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樟溪北路等两部分内容,其中奉化江东岸滨江休闲带沿江岸线长约0.9公里,面积约6公顷,新建滨江绿道、公园绿化及配套设施;樟溪北路道路长约1.1公里,为城市次干路,标准断面宽28米。(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45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4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0.49亿元,政策前期费约2.23亿元,预备费约0.29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鄞州区政府,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项目是“三江六岸”拓展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构建我市城市滨江景观系统、打造连续和富有活力的公共水岸开放空间、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
(十)清泉路(梅竹路-东昌路)工程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江北区甬江街道,西起梅竹路,东至东昌路。道路全长约0.84公里,含1座地面桥梁、给排水、河道、电气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道路标准横断面宽44米,双向6车道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2)建设资金情况。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1.6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2.3亿元(含政策前期费约2.1亿元),预备费约0.19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2亿元。(3)前期进展。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项目是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建设配套道路,对完善江北区域城市路网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十一)世纪大道(永乐路-沙河互通)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工程南起永乐路,接世纪大道快速路(百丈东路-永乐路)工程,北至绕城高速沙河互通,全长约4.1公里,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高架主线双向6车道,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地面辅道采用改建现状道路方式,双向6机+两侧机非混行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全线新建高架桥1座、上下匝道3对、地坪出入口1对。(2)建设资金情况。总投资约18.1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1.9亿元,政策处理费1.2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5000万元。(3)前期进展。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017年取得,需办理延期)和土地报批。(4)责任单位为市住建局、镇海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预期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世纪大道快速路是我市中心城区“四横五纵”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快速路网络,实现快速路网与绕城高速公路快捷对接,有效发挥“高快”路网体系交通功能,加强中心城区辐射功能,支撑城市空间布局拓展,强化城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该项目有利于密切城市内部联系,支撑镇海新城、新材料科技城向北拓展,促进石化区、慈东滨海区、前湾新区与主城区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十二)鄞州职高迁建项目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地块东至瞻虹路,南至纬二路,西至宝瞻公路,北至纬一路。主要建设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和生活用房、田径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9万平方米,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规划在校生约3600人。(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7亿元,工程费5.3亿元,建设其他费 2.83亿元,预备费 0.57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2.5亿元。(4)前期进展。项目建议书已批复,目前正在进行方案比选。(5)责任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建设周期为2022-2025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目前学校位于梅墟街道,紧邻殡仪馆和公墓区,地块规划为东外环城市规划绿地,现已不适宜办学,亟需移址迁建。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改善鄞州职业高级中学教学条件,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助于产教研深入融合,促进学校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十三)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与化工训练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项目位于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以西,澥浦大河北岸,碧海水厂以东。项目占地面积约135亩,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营房设施、化工模拟训练基地及配套道路管线工程。(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44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28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0.83亿元、预备费约0.33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资金4000万元。(3)前期进展。目前已完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办理,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4)责任单位为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周期为2022-2025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项目辐射范围可覆盖整个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及镇海部分地区,建成后能够较大程度缓解辐射区域的消防压力,完善现有消防布控体系,增强石化灾害事故处置能力。同时可加快我市消防救援力量转型升级,打造全灾种应急救援队伍。
(十四)宁波市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项目拟建于江北区慈城镇乌石山富家岭采石场地块,拟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东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8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应急物资储备库,直升机停机坪(兼晾晒场),医药冷藏库,清洗维护用房及消防、道路等配套设施。(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约4.13亿元。所需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由市财政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1亿元。(3)前期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4)责任单位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填补我市标准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空白,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可靠的应急物资保障。
(十五)宁波市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项目
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和内容。本项目拟建于江北区慈城镇乌石山富家岭采石场地块,拟建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西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1.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11万平方米,新建粮油储备仓容15万吨、大米加工300吨/日。主要建设散装原粮平房仓,成品粮平房仓,成品包装食用油仓房,大米加工车间,混合仓,大米成品车间(兼配送中心),及综合楼、器材库等配套设施。(2)建设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约11.1亿元。所需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由市财政统筹解决。2022年计划安排3.1亿元。(3)前期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4)责任单位为宁波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周期为2022-2024年。
2.建设必要性和预期目标。本项目是庄市粮库征迁异地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对于解决市级粮食储备有效仓容不足、提升粮食储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民生福祉,我们还安排了环城南路东延-梅山快速路、东钱湖快速路二期等一批预备类项目,目前暂不具备开工条件,后续根据前期工作进度、要素保障情况,适时提交市人大审议。
关于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
项目计划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政府提交的《关于宁波市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关于资金筹措、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入3亿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新建项目共15个,其中市政设施项目11个,应急储备及救援项目3个,社会事业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19.69亿元,其中当年计划安排24.94亿元。目前,15个项目均已完成立项审批,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涵盖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应急储备和保障设施等项目,重点突出,谋划科学,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目标定位。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网络体系,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提请审查批准的各个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较为充分,投资规模总体适度,建设资金基本落实,计划安排积极稳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15个项目。
为实施好2022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计划,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要紧贴项目抓保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深化改革,提高效率,有效破解要素制约难题,保障项目的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需求,特别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创新运用资产证券化模式,强化资金筹措平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要紧盯目标抓进度。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紧盯年度目标,统筹建设力量,坚持挂图作战,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部门协同,抢抓工作进度,推动已审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前期,开工项目抓建设,竣工项目抓投用,形成全程紧状态、快节奏、高效率的推进机制。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李 飒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晃就是五年。2017年,我荣幸地当选为省人大代表。这五年,我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各项代表活动等方面勇于担责,积极履职。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胸怀大局敢担当 勤勉尽职助发展
今年省两会期间,我在大组审议发言时提出了《关于支持宁波加快建设新材料科创高地的建议》,获得了王浩省长的肯定。会议期间,省科技厅就和我对接交流,因为这条建议已经被列为省政府督办建议,将由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研究办理。而在此之前,省财政厅已经来电表态,将在甬江实验室、东方理工大学的建设上持续出力。
作为一名时政新闻的首席主播,工作的特性使我对时事政治、大城小事都有广泛的了解,也使我对一些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和热点人物有持续的关注,但这还不足以支撑我提出有力度的议案建议。在成为一名人大代表后,我深深感到,通过有频度、有深度地参与人大组织的履职活动,提升系统思维、全局视野,自己才有更多的底气提出高质量的人大建议。在本届履职期间,我参加过如近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或修订座谈会等各类履职活动 60多次,8次人大视察和专题调研,3次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4次重要情况通报会,10次法检两院的座谈交流以及3次人大履职培训。共提出10件人大建议,其中5件是大组审议重点建议,内容涵盖宁波高质量发展绿色石化、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为了提好每个建议,前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心力做广泛调研和深度挖掘来摸透每个产业,但我深感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二、不忘初心守本色 牢记使命为人民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我不仅关注“高大上”的建议,也关注普通市民的“小确幸”。在上一届人大履职期间,我从周边朋友的亲身遭遇中发现,电动自行车俨然是“马路杀手”,而且管理乱象丛生,于是在2014年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建议》。经过省市人大的多年努力,2019年7月1日,新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将我提出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持证行驶、不得改变动力、结构和性能、驾驶人必须合规上路驾驶等建议写入条例,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自此浙江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及其相关管理都有法可依,也为平安浙江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本届人大履职期间,我聚焦市民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先后提出《关于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及水域淤泥建议》、《关于推进淤(污)泥和深层渣土综合利用 打造“填不满”的处置空间的建议》、《关于推进装潢和大件垃圾、废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 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的建议》等三个建议,用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为环境减负,为生态加分。2019年市两会期间,我邀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法学专家、社区居委会主任走进演播室展开访谈,对即将出台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生动解读。这档《(两会深一度)垃圾分类 宁波更美》节目获得了当年度宁波市人大新闻一等奖。
我既是一名主播,同时也是一位家长。我始终对教育这个民生话题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今年的人大建议中,我建议省政府给予东方理工大学政策扶持,将其列入省重点建设高校。而在此之前,我对浙江高考赋分规则让学生避重就轻、清北裸分考生比例过少影响教育公平、适度提高普高比例以提高下一代受教育水平等问题上提出了意见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2019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我和市人大合作,将执法检查组实地调研情况报告,加上1200份幼儿园问卷调查、7000份老师问卷、5万份家长问卷加以整合,发现两大共性问题:宁波各区域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学前教育总量不足,这成了年轻父母的一块心病。为此,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圆桌访谈,主题是《共话人生起跑线》,以寻求破解良方。我在总结时说到:“通过活动,我们达成了一些共识,那就是幼儿的增加对家庭是喜事,对宁波城市是好事。如何解决入园难、入好园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钦佩老一代宁波人张雪门先生的远见,也相信当代宁波人的智慧,相信解决当前一些短板的方法一定会有,而且还不止一个。”
在履职期间,我受邀担任了省高院特约监督员,也乐于加入法治宣传员队伍,参与市中院“破案故事汇”、市检察院第二届辩论赛等普法活动。我坚信,良法善治的公平环境,就是百姓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密切联系聚合力 同心同向共前行
在我参加的60多次履职活动中, 我提出过70多条意见建议,3条得到了车俊书记的当面肯定,1条得到了梁黎明主任的书面批示,批示的内容就是有关“向人民报告”活动。2019年初,鄞州区首次尝试通过媒体直播,政府负责人向全区人民报告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形成从项目征集、票决、过程监督再到代表打分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区人大邀请我一同参与前期策划和现场主持,而那时的我正好被选为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理事,正冥思苦想如何找到切入点,而这个创新实践正好是为人大工作研究提供“源头活水”。
3个月后,我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代表座谈会上介绍了《向人民报告》首场活动,得到了车俊书记的肯定。梁黎明主任在《浙江人大信息》上批示:鄞州人大常委会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的过程中,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创新平台、跟踪问题,通过《民情面对面,向人民报告》政情直通活动,将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效,希望鄞州区人大继续探索、不断完善、积累经验,走在前列。这些肯定给了我们澎湃的创新动力,今年参与“向人民报告”活动人数已经从现场的100多人扩展到“场内+场外”152.9万人,民生实事项目满意率平均值从85.89%提高到98.97%。通过四年的不懈努力,“向人民报告”品牌活动作为基层亮点,被写入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责,我将不忘初心,以高质量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钟建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是浙江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根据要求,重点就担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珍视职责,用心用情用力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5年来,我牢记职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基层和代表联络站,了解民情、反应民意,领衔提交了甬舟一体化、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深化职称改革、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加强医废处置服务疫情防控等建议21件、关于制定《浙江省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等议案1件。《关于充分运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凤凰行动”的建议》获2018年度省优秀建议。参加中心组、小组活动等11次,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12次,其他参与人大工作、联系选民、参加培训等履职26次等。利用多年区县街道工作的基层经历,我把部分社区(村)干部、墙门代表、物业经理等作为社情民意征集对象,每年都专门听取他们意见,确保所提建议来自基层、连接地气。
每年均应邀参加省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每年都被安排在宁波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作审议发言,认真参加代表视察座谈活动。本届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参加省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审查各一次。每次都精心准备、深入调研,取得了较好效果。比如,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垃圾填埋场、化工厂等实地体验调研养老和环保等群众关心关注的话题。比如,每次去杭州开会都带上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会议期间闭门谢客、集中精力准备发言提纲和建议议案。2019年1月,作为全省3名代表之一在省人民大会堂做履职经验交流《用真心、求实效》。
二、务求实效,紧密结合实际
建言献策的关键是结果怎样。我把提交高质量的建议作为履职重点,尤其是紧密结合浙江和宁波实际、紧密结合自己本职工作,努力做到有的放矢、讲深管用。2022年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我提交了“关于大力支持宁波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建议”并在宁波代表团发言,得到王浩省长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的积极回应。围绕“海洋经济”这一主题,从2013年省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始,我先后提交了“率先建设浙江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治理大湾区水环境、支持宁波建设港口经济圈、支持梅山打造国际供应链产业集群”等9个建议,锲而不舍地推动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在浙江和宁波深入实施。
我先后在商贸、工投、城投等国企工作,对国企改革、商务贸易、制造业转型、企业融资等问题深有感触。分别提交了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支持宁波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军城市、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等8个建议。2018年8月,参加省政府产业基金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向省领导反映当时经济和金融领域基层反响强烈的问题,建议对现金流暂时困难但主业优良、有市场和技术竞争力的企业精准纾困。2018 年10月26日省政府设立100 亿元纾困基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资金问题。
G20杭州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等重大国际交流合作活动有利于优化、提升承办城市的服务功能、产业体系及国际化水平。2018年1月我提出支持宁波申办全球智能经济峰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等建议。目前均取得良好进展和成效。
三、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跟上届相比,到联系街道和选区一线不够,建议的数量、质量有所下降。上届总共31件,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深化国企改革等建议被时任省长李强、副省长朱从玖亲自领办,关于湾区经济发展等2件建议被评为省优秀建议。本届省领导领办件1件,获表彰1件,建议总数少了9件。作为畲族代表,对少数民族同胞的权益关注不够。2013 年,我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针对少数民族农村人均收入与全省水平差距拉大的情况,领衔提交了《关于修订<浙江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并持续推动4年。2016年7月1日,新修订条例正式施行。本届没有民族方面建议。
以上不足,我都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加以改进。真正做到用真心、接地气、求实效,不辜负选民和组织的信任。10年的省人大代表履职经历给了我锻炼和成长的平台,我心存感恩并永远珍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钱燕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时光飞驰,一晃我当选省人大代表已近十年。这次汇报,让我对履职情况做了全面回顾,许多画面历历在目,特别的感动和感恩,由此也特别珍惜代表身份。
十年来,我积极参加各种调研、培训、选民接待等活动;参加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等座谈会、市政府情况通报会、立法调研座谈会等,并多次在审议时发言。领衔提交了1件议案、31件建议,其中2件是副省长熊建平领办的重点建议,并被评为优秀建议,今年的建议获得了副省长高兴夫的批示。如果说作为代表我做了一些工作,我想主要是得益于人大的平台和氛围,得益于单位的支持。具体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大局履职尽责能力有增强
人大有很好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学习讨论的氛围好,也有领导和其他代表给予的启发和指导,这些对我的培养和影响是持续的、潜移默化的。每年的代表轮训,都能学到一些精彩的课程,如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浙江省作为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召唤等,不断拓展了我的知识面,也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对履职有很大帮助。人大的主要工作是服务大局,不管是对一府一委二院的监督,还是制订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开展,服务浙江建设、服务人民群众都需有大局观,全局观增强使我的建议和发言更有高度和质量。
二、注重调查研究,关注重点领域提出建议有高度
我领衔了31件建议,在一次次建议答复之后,看到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在一次次发言之后,得到领导的回应关切,这给我很多信心和鼓舞,感受到了人大制度的意义!
每个代表都有自己关注的角度,我重点关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领域。事前我会通过现场走访、材料佐证、关注细节等,力求提高建议质量。近年来我先后走访调研了中国气象局科技司、国家气象中心等单位,在相关领导和专家的帮助下,领衔提出“关于工程项目规划建设重视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议”“关于加强应对极端天气及气象灾害能力建设的建议”“关于在防灾减灾中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的建议”等;针对2013、2014年灰霾日益严重的情况,连续提出“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建议”等4个建议,其中“关于加大灰霾治理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是副省长熊建平领办的重点建议,被评为省人大优秀建议。上述建议,许多工作得到了落实,健全了“全科网格”和“网格+气象”的社会治理和防灾体系,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对推动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提交建议中也收获了很多经验,如有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不同角度多次建议,可以借力发力。这一届人代会高兴夫副省长也在我们的江北镇海北仑联组,他从第一次参加小组会议就说,他主管工业、交通、港口等,有什么建议提出来,他会帮助解决。于是我提了一系列相关建议:“关于舟山跨海大桥通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建议”“关于加强舟山海峡轮渡集团有限公司白峰站危险品运输管理的建议”“关于水路客运站危险品专渡风险的建议”等。这些建议都得到了高副省长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及时回应。今年高副省长又在我提交的建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议”上批示:建议很好!请交通运输厅、宁波市、舟山市、省海港集团充分借鉴、合力打造。
三、发挥专业优势,推进气象服务国家战略有成效
我来自气象部门,如何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气象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了许多思考和积极探索。宁波舟山港在“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宁波的硬核力量。港航气象服务是“一流强港”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2017年,我们更加聚焦港航气象服务;2018年,我提交的“关于要求开展融合多源资料的港口气象智能预报应用技术研究的报告”得到了宋越舜副书记的批示;2019年,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基于气象保障的宁波港船舶调度关键技术提升及应用研究”正式立项,宁波市气象局成为国家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二期(2021-2025)超大型港群气象服务示范建设单位。目前,我们初步实现了涉港数据的融合应用,完成了更加精细的能见度、风力、雷电预报系统,尝试了人工智能在预报服务中的应用,有了客观化的灾害风险和效益评估系统等,拥有了相关标准、专利及文章等系列知识产权。2021年3月,宁波港航气象服务作为中国气象事业对外展示的亮点工作,登上世界气象组织(WMO)官网。作为代表,能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中尽绵薄之力深感欣慰。
我深知作为代表,还应该做得更好,我将更加倾力、倾情、倾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许幼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我再次光荣的当选为省人大代表,我感谢省市人大领导对我上届履职工作的肯定,更觉得有责任在新一届的代表履职中把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回顾过去的五年,我将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珍惜身份,积极参加履职活动。人大代表履职,最基本的是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本届六次人代会我都能全程参加,即使在2019年,我刚做完腰椎间盘手术,也克服行动不便和康复风险,坚持参加会议。会议期间,我能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做好审议发言,接受媒体采访,在重大人事选举中,能正确的行使选举权,投好神圣的一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相关活动,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履职的关系。如积极参加预算审查监督专题培训、红船干部学院和义乌干部学院等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宁波代表团及我所在的第四小组的集中考察和调研,几乎从不缺席。作为宁波产生的省人大代表,我同时关注宁波经济社会的发展,列席宁波市人代会,参与江北组的各项人大活动,联系基层选民,倾听并反映群众所想所盼。
二、点滴积累,提炼好人大建议。我来自市第一医院,承担着繁重的医院管理和医疗业务工作,完整的人大履职时间其实比较缺少。为此,我善于在工作、生活、日常交流和媒体阅读中,捕捉记录感兴趣的信息,通过思考和调研提炼成大会人大建议和会议审议发言的素材。5年中我共提出人大建议10件,内容涉及医药卫生改革、医疗保险、基本药物保障、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等。这些建议大都来源于平常的关注、思考和积累,针对性强,能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推进相关工作。多件建议得到了落实、采用和工作推进。我同时担任市人大社情民意信息采集员,报送过多条闭会期间的社情民意信息。
三、结合本职工作,力求提高履职实效。本人长期工作在医疗第一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际情况有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我国医改虽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仍远。医改推进中政策统筹、碎片化举措影响了实际成效。为此,我力求通过人大建议和审议发言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来。主要坚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把握政策趋势, 关注医改的政策和不同阶段的医改重点。二是放眼全省,立足本市,多倾听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决策。在每年省人代会前,我都主动征求卫健委领导对我市乃至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三是多下基层,倾听一线医务人员、基层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期盼。四是坚持调研,每年带领医院农工党基层委会完成一项课题。本届我提出关于医药卫生相关的建议有6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建议、关于促进我省药品零售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关于完善为患者供应国家谈判药品政策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的建议、关于调整我省超声医学诊疗服务价格的建议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平安和谐校园。其中,关于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政策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建议受到了媒体们高度关注和报道。
四、岗位作为,彰显人大代表风采。人大代表同时应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2020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我时任海曙区第二医院执行院长,作为全区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医院、24小时发热门诊定点单位、全区抗疫车辆调度中心,可谓是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我带领医院领导班子和全体职工奋战一线,连续两个多月没有休息,为全市取得抗击新冠工作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作为一个全市超声医学的学科引领者,我努力做好医学会超声分会主委和市超声医学质控中心主任的工作,创新学术交流,规范质量控制,全市的超声学科水平整体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据我省超声检查收费低的现状,我撰写了“关于调整我省超声医学诊疗服务价格的建议”,促使省医保局重视超声检查收费在全国最低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极不相称的现状,合理调整了收费价格结构。我感到为民进言,表现出了一个人大代表的为民情怀。在当前打造“医学高峰”行动中,我同样能积极投身到行动中去。
人大代表是光荣的,我将始终保持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在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继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平
(2022年3月14日)
本次会议是在全国两会结束后、市人大换届前,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一是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稿,为大会顺利召开作了准备。二是对2021年市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票决通过了 2022 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届末年初各项工作。
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开启我们党新百年新征程之际召开的一次盛会。会议期间,我市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紧扣大会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展示了良好形象。五年来,本届在甬全国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11件、建议189件,积极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献计出力,为助力浙江、宁波高质量发展鼓与呼,促进解决了一批事关宁波长远发展的大事难事,为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作出了榜样和示范。
上周六,省委、市委第一时间专题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对下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学习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代会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级人大组织、每一名人大代表、每一位人大干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一是要深刻领会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参加了内蒙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两个代表团的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疫情防控、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双碳”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依法治军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宽广、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既是针对所在地区发展实际给予的具体指导,也是着眼全国发展大局作出的总体部署。特别是首次系统阐明了五个“必由之路”新时代奋斗的重要经验,这是历史实践的产物、历史奋斗的结晶、历史规律的深刻揭示,一定要学深悟透,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遵循和前行方向,在新征程上把握历史主动、走好赶考路、一起向未来,不断夺取新的胜利。
二是要准确把握并有力推动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圆满实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从七个方面简要梳理了我国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总结了八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同时明确了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并从九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一年工作任务。常委会在谋划实施工作时要做好对照,更加凸显人大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权、尽职尽责,保障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要准确把握并认真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栗战书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可圈可点,经验亮点纷呈,比如立法数量创近年新高,仅新制定的法律就有17部。报告从七个方面对今后一年主要任务作了安排,并就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提出要求,这也为地方人大做好新一年工作提供了示范样板和重要遵循。
四是要准确把握并有效落实王晨副委员长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要求。王晨副委员长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人大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是要准确把握并切实执行地方组织法最新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共有49条,其中适当增加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完善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充实、细化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和议事制度,以及有关人大开展协同立法等规定,不仅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新的使命,也对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好落实好。
同志们,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还有不到一个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就将召开。这次市人代会,是在我市全面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换届会议,任务重要,意义重大。上周,我们已经召开了大会筹备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和人大机关动员会。这里,我就筹备开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强化接续接力,确保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过去五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进步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与时俱进取得跨越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有为,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换届程序,有部分同志即将面临离任、转任,希望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在剩余的时间里继续保持良好履职状态,彰显忠诚、担当本色,展现一线、尽职作为,用心用情站好最后一班岗。同时,也希望大家将五年来积累的有效经验总结好、发扬好,为新一届人大接续奋斗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指导引导,确保代表履职依法精彩。参加换届大会履行职责,是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首秀”,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发动、做好保障。当前,要抓紧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帮助代表尽快熟悉人大业务、进入履职状态。本周,我们将组织一次代表初任培训,指导代表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了解代表履职基础知识。希望全体市人大代表能够积极参与这次专题学习,同步登陆“代表通”网上学堂进行自主选学,进一步认识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代表履职常识和本领。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要抓紧开展会前视察调研,特别是组织好新当选的代表,重点围绕党代会决策部署、群众关注热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审议发言和议案建议,支持代表“首秀”出彩。
三是强化协调协作,确保会议筹备周密高效。人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纪律性都很强,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的保障任务,既要有周密严谨的统筹安排,也要有详尽细致的职责分工,还需要有序有力的协同配合。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开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共同使命,集中力量筹备。要充分考虑换届大会的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全面梳理流程安排,周全考虑安保布置,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预案,营造一个安全、舒心的会议环境。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主动加强沟通对接,以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全力以赴确保大会万无一失。人大机关的同志作为大会筹备的主力军,要充分认识做好大会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把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作为检验工作能力和作风意志的“大平台”和“试金石”,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成功作出应有贡献。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六会议出缺席名单
出席:(44人)
余红艺(女)胡 军 王建康 戎雪海 李 谦
印黎晴 彭朱刚 王乐年 王爱民(女)王梅珍(女)
孔 萍(女)卢叶挺 朱学峰 朱哲生 伊敏芳(女)
那雁翎(女)杨小朵(女)肖子策 吴国平 邱智铭
邱海燕(女)何乐君 宋吉林 陈卫中 金 昕
周海宁(女)郑雅楠(女)赵永清 胡望真 姚志坚
顾卫卫(女)诸国平 曹德林 崔 平(女)梁 丰
屠爱康 蒉开波 韩利诚 董国君 董学东
傅平均 焦 剑 裘 蓉(女)蔡申康
缺席:(4人)
宋汉平 金 彦(女)娄国闻 徐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