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发改委主任 何国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宁波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面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全力拼经济、稳增长、强动能,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平安稳定。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45.1亿元,增长5.6%,较一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但也要看到,受需求不足、出口不振、价格下行等影响,恢复程度不及预期,部分领域依然承压,实现经济运行整体持续好转,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一)三次产业总体稳定
农业生产增势较好。上半年,一产增加值172亿元,增长4.9%。早稻播种面积31.4万亩,增长6.8%,超额完成年度播种任务,创七年来新高。蔬菜、水果、渔业产量分别增长3.4%、4.3%和6.6%。生猪累计出栏增长8.4%。
工业经济波动回升。上半年,二产增加值3499.1亿元,增长3.9%。受需求不足、价格下行、企业检修等影响,规上工业增加值2528.7亿元,增长3.2%,较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但当月增速由4月的1%持续回升至8.8%。前十大行业“八正二负”,其中化学原料、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分别增长14.4%、12.9%和10.4%。
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上半年,三产增加值4073.9亿元,增长7.2%,对经济增速贡献率66.3%。新增6家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累计达14家,居全省第3;新增总部企业54家。金融运行稳定增长。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34034亿元和36618亿元,分别增长16%和14.5%。港口运输总体稳定。宁波舟山港实现货物吞吐量6.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768.2万标箱,分别增长6%和1.2%,但受去年上海疫情货运分流影响,分别较一季度回落3.1个和2.3个百分点。商品贸易保持增长。商品销售总额增长6.7%,与一季度持平。
(二)内需拉动作用增强
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2%。其中,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交通投资增势明显,增速分别为45.2%和38%;民间项目投资、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13%、13.3%和24%。重点工程推进有力。更好发挥“1245”重大项目统筹推进机制,452个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率62%,镇海炼化150等51个项目提前开工。要素保障有力有效。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64亿元;发行专项债265亿元,资金使用进度65%,分别居全省第1和第3;争取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122亩;保障项目新增能耗372万吨标准煤。项目招引力度加大。出台招商引资新举措“25条”。完成国内招商引资1274.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增长11.1%。
消费运行总体良好。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4.1亿元,增长9.1%,较一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重点领域支撑明显。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25.4%;新能源车零售额增长49.1%。促消费力度持续加大。实施“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行动,开展200多场消费促进活动;共发放消费券6亿元,撬动金额114.8亿元。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截至6月底,全市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530万个,交易金额395亿元。
对外贸易承压恢复。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6229.6亿元,下降1.4%;其中出口、进口分别下降0.8%和2.6%,降幅较一季度分别收窄1.3个和3个百分点。对俄罗斯、墨西哥、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分别增长94.2%、51.2%和22.7%;太阳能电池、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出口分别增长31.1%、62.6%和34.6%。
(三)两项收入平稳增长
财政收入增势稳定。上半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9亿元,增长9.6%,较一季度提高2.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长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0%。
居民收入保持增长。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68元,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097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3元,增长6%。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8。
(四)创新深化稳步推进
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及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全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核心动能加快培育。
创新活力不断提升。联合杭州争创杭甬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全国首个地市级区域联合发展基金。高规格建设甬江科创区、甬江实验室、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创新载体,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绿色石化省技术创新中心获批。新增3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累计16家。上半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增长8%。签约落地科技人才合作项目44个;升级打造宁波“人才码”2.0,在库人才数超33万人。
创新主体逐步壮大。新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9家。新增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00家,新认定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286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2833家,增长38.6%,其中新增申报企业1520家。
产业创新转型加快。围绕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布局建设芯港小镇等24个战略产业园、前洋数字经济产业园等72个优势产业社区,新招引落地项目60个。建立标志性产业链“链长制”,新增4家省级产业链共同体,累计48家,居全省首位。新增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8家。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53.5%,前湾新区智能汽车平台成为全省首个通过验收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立未来产业新星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33家。
数实融合积极推进。实施数字经济投资倍增行动计划,甬友电子、中芯项目、群志群辉液晶模组等33个项目竣工完成,甬江软件园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全省首批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综合试点。新增省级未来工厂5家,获评第二批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35家,均居全省第1。累计建成5G基站2.92万个,人工智能超算中心算力使用率超60%。
(五)改革攻坚加力突破
强力推进改革攻坚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体制机制活力不断释放。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城市综合信用指数位列全国第1。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亲清政商关系、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等做法获国家肯定。获评首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出台提信心扩需求增动能“72条政策”,截至6月底,财政资金累计兑现率78.8%,进度全省第1,惠及企业超5.2万家。
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全面启动11个首批整治示范片区,截至6月底开工整治面积6931.1公顷,累计完工项目138个。上半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525亩,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4921亩,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88.7%、60.4%。
重点改革持续深化。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宁波工程学院杭州湾汽车学院入选国家首批现代产业学院。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北仑、余姚、象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列入自然资源部试点。“甬易办”“甬金通”、浙里甬文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数智菜篮子”等数字化改革应用加快迭代提升。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正式启动,推动形成“2+10+1”的市属国企新架构。
(六)对外开放提能发展
强力推进开放提升及“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持续融合内外两个市场,增强开放经济厚植性。
一流强港加快建设。修编《锻造硬核力量 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宁波舟山港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国家试点,双层集装箱海铁联运创新试点列为交通强国试点项目,宁波舟山港集团入选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名单。通苏嘉甬铁路宁波段、杭甬高速复线、金甬铁路宁波段、梅山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等项目稳步推进。
开放经济新业态积极培育。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104.1亿元,增长2.5%;数字贸易进出口1257.2亿元,增长7.8%,分别高于面上增速3.9个和9.2个百分点。深化二手车出口试点,二手车出口超5600辆。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金额153.5亿元,增长19%。实施内外贸一体化“六进”拓市场行动,培育省级“领跑者”企业78家,省级产业基地19个,有进出口实绩的规上企业中已开展内销业务的占比达91.4%。
“两区”建设再上台阶。高水平举办第三届中东欧博览会,中东欧商品采购订单超105亿元,创历史新高;获批全国唯一的中东欧农食产品先行先试口岸,全国首家中东欧跨境自提中心开业。自贸区建设提速提质,推出新一批29条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口岸出口通关时间跃居全国沿海主要口岸第1;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基本建成中国石化宁波成品油基地(一期),新增成品油储备能力44万立方米;完成全省首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
区域融合步伐加快。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形成《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杭甬共同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谋划实施12个年度惠民利企事项,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等10项不动产业务实现杭甬绍“通办”。深入推进甬舟一体化,甬舟铁路“一桥一隧”控制性工程全面开工,甬舟高速复线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宁波陆上段等项目稳步推进。
海洋中心城市逐步推开。上半年,92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92.2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72.6%。出台《宁波市促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环航海运、海液通航运落户宁波。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开园。组建成立宁波海洋发展集团。实现海洋生产总值1115亿元,增长12.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14.4%。
(七)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双碳”工作加力推进。印发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1+N+X”“双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双碳”工作获省政府2022年督查激励。国家首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入选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33家,腾出用能空间15.4万吨标煤。九龙湖旅游度假区等6家单位列为林业碳汇先行基地创建名单,数量居全省第1。
环境治理持续加强。实施“甬有碧水”攻坚行动,谋划“治污水”项目144个,总投资约60亿元。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工业废气治理设施提效改造,整治“低散乱污”企业3431家,完成宁波钢铁等4个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淘汰更新老旧车辆约4.8万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加快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推行污染治理“绿岛”模式,新建或提升小微企业园11个。
清洁能源加快发展。上半年,新增光伏装机44.1万千瓦、风电装机22.7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达25%。新增充电桩5000个,超全年目标。涂茨海上风电项目一阶段并网发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浙江LNG三期、宁海抽水蓄能等项目加快推进。
(八)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共富建设扎实推进。迭代升级共同富裕系统架构图2.0版,扎实推进18项标志性成果、52项重大改革。资源配置改革等5项经验案例被国家发改委推广,灵活就业服务体系、新市民住房综合保障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民商法治诊所”等6项获评省共同富裕试点,海曙茂新村等6个入选省共富观察点。482个和美乡村(含未来乡村)、8条“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和50个艺术赋能村加快建设。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扎实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成功入选全国示范。截至6月底,全市就业登记人数517.1万人,增长1.3%;其中灵活就业16.3万人,增长19.3%;城镇新增就业12.97万人,增长10.2%。
消费价格涨幅趋缓。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增长1%,其中6月当月同比持平。启动临时价格补贴,累计发放困难补贴约4773万元,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受影响。
公共服务优化提升。围绕“一老一小”,获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入选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4.13个,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人数超30人。围绕优教优学,实施小中高优质学位扩量工程,公办义务段学校结对覆盖率100%,随迁子女义务段公办学校就读率超过97%。围绕卫生健康,深化实施“医学高峰”计划,组建宁大附属第一医院;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76人。围绕社会保障,累计将6.7万余名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养老、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28.5万人和335.9万人。围绕兜底帮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55元/月,稳居全省最高水平;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5万套(间),新建房源规模居全省首位。
(九)严守安全发展底线
能源保供稳价持续深化。强化电力供给,上半年新增电力装机66.8万千瓦,居全省第2;出台工业企业移峰填谷和空调负荷管理等相关政策,成立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做好迎峰度夏工作。修订实施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防范。落实保交楼任务,“一楼一策”推进处置,30个项目基本化解保交楼核心风险点。落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稳定在50%左右。实施金融强基安民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在0.64%,创历史新低。建立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服务机制,围绕企业对外投资、劳务合作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提示、政策培训。
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形成“1+29+N”方案体系,突出风险联控、问题联治、基础联建,平安宁波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截至6月底,刑事、治安警情数同比分别下降9.9%和18.2%;全口径亡人交通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4%和31.5%;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降低至0.0058。
从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看,多数指标进度好于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总体较好。48项主要指标中,有上半年数据或替代数据的指标32项,29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时序进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制造业投资受企业投资需求下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受海运费价格大幅下跌,森林覆盖率受口径调整等影响未达预期。对此,市级相关部门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促指标加快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减速、中美战略博弈、内外需求不足、市场价格下跌等问题愈加显现,市场性因素、结构性问题、周期性矛盾交织叠加,对我市外贸依存度高、工业占比大的经济结构带来影响更甚于全国全省。
(一)工业经济承压明显。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35个行业增长面48.6%,其中石油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分别下降11.7%和10.8%,拉低面上增速1.7个百分点。
(二)企业经营不容乐观。上半年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下降22.1%,其中石化和汽车行业共拉低面上增速18.9个百分点。小企业经营压力更大,亏损面达32.3%,分别高于大型和中型企业17.6个和8.6个百分点。新增市场主体和企业数分别下降15.5%和3.6%。
(三)外贸恢复仍然乏力。上半年出口下降0.8%,分别低于全国、全省4.5个和4.9个百分点;其中对欧美市场出口增速分别下降9.5%、12.2%,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下降5.5%。外贸低迷对工业带来联动影响,工业出口交货值下降12.1%,降幅大于全省4.2个百分点。
(四)投资结构有待优化。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长2.3%,低于面上增速6.9个百分点,占投资比重降至52.8%,低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房地产投资下降2.4%。重大项目接续不足,省市县长项目申报中,20亿元及以上项目仅15个。
(五)商品价格大幅下跌。上半年PPI价格下降2.5%,同比回落10.1个百分点,6月当月下降5.7%,创2020年以来新低。其中化学制品类、金属材料类累计PPI价格分别下降9.1%和3.4%,受此影响,化工、金属材料类商品销售量分别增长25%和20%,但销售额合计增长11.5%。PPI价格下跌对工业产值回升也带来联动影响。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下半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实施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一体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全力锻长板、补弱项、提信心、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交出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分答卷。
(一)围绕培育内生动力,促产业优化
加快工业扩量提质。出台《关于推进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形成“1+1+N”政策体系。培育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出台实施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之城,引进一批电池、电机、电控等强链补链项目,谋划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推进“十链百场千企”活动,下半年组织对接活动100场次以上。推进石化、钢铁等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探索开展“零碳工厂”创建,全年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5家、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400家。
培育优质企业梯队。完善“大优强”企业培育评价体系,力争新增营收300亿元企业2家、200亿元企业1家,纳入省领航企业名单4家,新增“中国制造业500强”1家。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力争新增国家级单项冠军20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力争全市生产制造类园区占比达到60%。
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港航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三大攻坚行动。谋划推进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空港国家物流枢纽,推进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立总部企业“雁阵”梯队培育机制,尽快出台总部企业激励政策,全年引育总部企业100家。深化服务业数字化赋能,建设信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数字贸易等数字经济核心服务业集群。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力争完成晚稻播种面积91.7万亩。推进生猪稳产稳供,生猪生产能力达149万头。积极探索新型渔业经营模式,推动渔民“减船转产”,全年水产品产量达118万吨以上。做强乡村特色产业,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家,培育农创客2300人,新建数字农业工厂20家。
(二)围绕增强发展后劲,促投资扩量
强化项目集中攻坚。更好发挥“1245”统筹推进机制作用,按照“加快建设一批、提前开工一批、拔钉清零一批”要求,加快推进轨道交通7号线、镇海炼化高端合成新材料等143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建设,力促中国余姚模具产业园等28个项目提前开工,抓实甬江科创区等68个国企投资重大项目;做好剩余10宗530余亩地块“清零”攻坚,保障重大项目土地需求。
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建立五年规划期重大项目库,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机制。牢牢把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库调整窗口期,力争一批事关宁波未来和全局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级规划项目库。紧盯国家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提前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形成若干专项库。
持续强化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池,探索构建“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特别建设国债,支持长周期重大项目建设。创新谋划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加大投融资改革力度,积极推动EOD、TOD、专项债等项目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杭州湾跨海大桥REITs项目前期。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特别是未来产业“9+X”赛道,突出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精准有效破解项目招引的瓶颈制约。紧盯今年以来148个集中签约项目,重点围绕44个未落地项目、38个未开工项目抓协调、促落地。
(三)围绕提升发展动能,促创新深化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迭代升级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修订《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争创杭州—宁波国家区域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甬江科创区,出台支持甬江科创区产业培育、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6个专项政策。加快推进省创新深化试点落地。放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效应,实施“科创甬江2035”计划100项以上。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中科院材料所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石墨烯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科技企业梯队培育,深化研发创新“诊断+提升”行动,搭建“研值在线”应用场景,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7000家。
深化数实融合发展。出台《宁波市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的若干意见》。持续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倍增行动,加快推进52个在谈重大项目签约落地。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五大核心产业集群建设,争取国家3000亿集成电路大基金,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增长15%。深入实施“十景百品千项”行动,新增举办20场以上对接活动,力争培育优秀数字应用场景30个。深入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综合试点,形成10个以上产业数据价值典型应用案例。构建未来产业先导区政策体系,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改革攻坚
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深化世行B-Ready评估体系研究,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制定实施6.0版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持续提升“无感监测营商指数”水平。强化助企精准服务,加强“8+4”政策资金兑现落地,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充实政策工具箱。完善全市“一十百千”企业服务体系,强化困难问题协调解决。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举办民营经济大会,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政策”,制订出台支持民营经济专项政策,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享受与招引项目同等待遇政策。紧密跟踪对接中央预算内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
加快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业用地整治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五大重点整治任务,加快“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加强工业污染集中治理,推动一批低效用地集中连片再开发。全面完成11个示范片区年度整治任务。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力争9月底前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信用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改革试点等重大改革,加快落地见效。谋深抓细“增值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新产品研发“一类事”改革、“数字强港”集成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性、制度性、系统性的标志成果。
(五)围绕内外循环驱动,促开放提升
全力拓市场稳外贸。出台实施新一轮外贸高质量发展政策,开展新一轮拓市抢单行动,提升出入境便利化水平,加快广交会意向订单、中东欧博览会采购订单尽早转化为进出口实物量。利用“第五航权”政策优势吸引跨境电商头部平台(企业)业务落地,推动前置仓与海外仓“双仓联动”,全年跨境电商出口增长30%以上。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出口优势,全年汽车出口达到340亿元。争取内外贸一体化国家试点。
高水平扩大开放合作。推动宁波“枢纽自贸区”建设,加快建设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推进宁波舟山港保税LNG燃料加注业务发展,谋划打造国家战略资源配置中心。放大启运港退税政策效应,吸引航运总部机构和优质项目落户,提升国际航运综合服务枢纽能级。丰富“第五航权”货运航线网络,打造区域性国际航空货运基地。主动对标DE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引导企业对外投资,合理布局加工制造、研发设计、融资销售等环节,将核心环节留在本地,做大做强“地瓜经济”。
锻造一流强港硬核力量。实施《宁波高水平推进港产城文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港口集疏运体系,支撑一流强港建设。建设宁波数字港航服务平台,加快港航数据归集融合,打造核心多跨场景应用。开展“中国(宁波)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活动周”,高水平举办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等活动会议,提升海洋会展能级。
促进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全面融入上海大都市圈,争取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早日批复。唱好杭甬“双城记”,积极承办首届杭甬“双城记”高端论坛,推动“双城记”年度惠民利企事项尽快实施。推进宁波都市圈建设,深化甬舟一体化合作,推进甬舟共建现代海洋城市,加快建设甬舟铁路、甬舟高速复线、六横公路大桥等重点项目。
充分挖掘消费潜力。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20条”,深入推进“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行动,迭代升级消费券政策,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家居消费等消费新政,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等消费业态,培育发展“一老一小”消费品牌、消费业态。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街区、首店街区、夜市街区和24小时营业街区。高质量做好迎亚运服务保障工作,推出一批亚运精品线路和赛事活动,打造宁波体育IP,加快赛事经济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消费引流。
(六)围绕优化生态环境,促绿色发展
全面推进“双碳”工作。加快实施十大标志性工程和碳达峰十大行动。修订绿色制造体系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和节能政策体系,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改造,争创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打造一批星级绿色工厂和园区。深入开展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推动国家首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宁海象山海陆统筹GEP核算试点。
持续提升生态质量。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化工、涂装等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年力争完成130个源头替代项目。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90辆。强化省控、市控断面水质整治,编制超标断面“一点一策”整改方案,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针对性实施一批整治项目,促进断面水质提升。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力推动象山海上风电和涂茨海上风电项目年内全容量并网投产。加快推进镇海燃机热电搬迁项目、浙江LNG三期、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全年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180辆、出租车(含网约车)1500辆。
(七)围绕推动共同富裕,优民生福祉
深化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加快打造18个标志性成果,深化6个省级共富试点和8个省级最佳实践,健全“一地创新、全市共享”复制推广机制。深入实施扩中提低行动,完善重点群体专项扶持政策,深化低收入对象风险预警处置、企业员工工资协商重大改革。实施南翼地区崛起、四明山区域振兴行动,出台山区共同富裕政策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生态价值实现等机制。
提高就业和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调整稳就业“15条”政策,完善我市就业创业政策,鼓励企业稳岗,支持灵活就业,加大新增大学生就业力度。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困难群众精准识别分类帮扶机制,全面复制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托底性保障政策。加快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
千方百计促农民增收。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若干意见》。深化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改革,做好承包地二轮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全面推广闲置农房激活利用,新增闲置农房激活利用3500宗以上。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消薄”攻坚项目建设,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保持12%以上。创新“千万工程”宁波实践,加大城乡有机更新,塑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大美风貌,继续打造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共富基本单元。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升教育办学能力,实施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扩容建设工程,新(改、扩)建33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持续推进海曙高中、鄞州职业高级中学、古林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加快建设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宁波大学科技创新中心等项目。提升医疗卫生能力,推进“医学高峰”计划,加快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宁波大学医学部综合大楼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民生服务“七优享”行动,力争北岸医养联合体等民生实事重大项目提前开工。
稳定民生商品价格。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建立产供储销全链条价格调控体系,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健全突发应急调控机制,加快奉化等应急保供蔬菜基地建设,有效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
(八)围绕重大风险化解,守安全底线
加强能源保供稳价。做好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工作,科学实施移峰填谷负荷管理、有序用电等措施,加强空调负荷管理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对生产用电影响降到最低。全面深化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电量占比,全力服务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坚守粮食安全底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下达的粮油增储任务,深入推进粮食“五优联动”,确保全年实施面积达到10.59万亩以上。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物资在线平台保障应急救灾物资调拨。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动态完善“一楼一策”处置方案,稳妥做好34个风险项目“保交楼”工作;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完善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等合理需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前瞻应对不良贷款反弹,防范化解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风险,优化企业纾困帮扶和金融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加强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对石化化工、“低小散”、“三合一”等重点领域巡查检查力度,严格守牢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降低企业停工停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