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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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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10 10:59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姚蓓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为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意见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提信心、增动能、促发展,经济运行呈现承压上行、回升趋好、预期转强的态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64.9%,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9.6%;支出1293.1亿元,完成预算的55.3%,增长3.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186.97亿元,完成预算的60.6%,负增长2.4%,主要是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减少较多;支出299.11亿元,完成预算的56.8%,增长6.7%。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43亿元,完成预算的59.8%,增长22.2%;支出89.11亿元,完成预算的64.7%,增长9.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6.23亿元,完成预算的27.2%,比上年负增长46.5%;支出663.16亿元,完成预算的52.3%,负增长2.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47亿元,完成预算的24.6%,负增长48.8%;支出179.39亿元,完成预算的40.5%,增长10.4%。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0.26亿元,完成预算的26.5%,负增长83.5%;支出27.34亿元,完成预算的46%,负增长40.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7亿元,完成预算的25.1%;支出0.6亿元,完成预算的3.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7亿元,完成预算的14.9%;由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71亿元,完成预算的48.9%;支出244.27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4.66亿元,完成预算的47.3%;支出180.85亿元,完成预算的51.8%。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0.45亿元,完成预算的62.9%;支出0.25亿元,完成预算的58.7%。

    上半年全市财政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一)坚持加力提效,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统筹用好减税降费、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系列税费支持政策,上半年全市累计减免税费103.4亿元,有效支持企业减负增能。推动宁波舟山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支持推动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高效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强化市县联动,完善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优化涉企资金兑现流程,上半年全市涉企支出214亿元,兑现进度达92%,最大限度释放惠企红利。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支撑拉动作用,上半年全市累计争取专项债券351亿元,有力支持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通苏嘉甬铁路、市域铁路象山线、慈溪线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打造“全球智造之都”,上半年市本级累计兑现10.1亿元,支持高能级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累计兑现1.9亿元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支持稳外贸促消费,上半年市本级累计支出5.6亿元,全面落实外贸高质量发展、外贸便利化、出口信保等一系列外贸财政扶持政策;印发《“双促双旺”促消费稳增长实施方案》,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6亿元,支持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制订《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大力推进甬江科创区建设,高标准打造甬江实验室,加快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上半年全市科技支出增长13.2%。

    (二)坚持以民为本,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推动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将稳就业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运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全力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建设,落实“双减”政策、学前教育学位扩容等经费保障,上半年全市教育支出增长9.2%。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上半年全市农林水支出增长16.8%。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推进“医学高峰”计划,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宁波大学医学部等项目建设,强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公共卫生经费保障,上半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在去年高基数的基础上增长4.4%。支持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成功入选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3年内获取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时间从每年的7月1日提前至4月1日,让困难群众提前3个月享受更高的标准,持续优化“一老一小”服务,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支持推进文化体育建设,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支出1.9亿元支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活动,支出4.2亿元支持办好亚运会赛事。

    (三)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坚持全面推进、集成发力、多点突破,有效发挥财政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钱随人走”制度体系,制订出台《宁波市“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社会建设领域共同事权“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系统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1+3+N”政策体系,实现更加均衡的财力保障,提供更加均等的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推进财政产业政策整合提升,出台《宁波市市级财政产业政策整合提升工作实施办法》,聚焦“大三农、大智造、大商贸、大文旅”四大产业政策,优化整合跨部门同类型政策,制定“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和“资金清单”,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决策、实施、评价、反馈、调整相统一的双向闭环式财政产业政策管理机制。系统推进财政资金“拨改投”改革,出台《宁波市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整合部分资金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对产业项目实施股权投资,以及通过直接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由其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等方式,实现财政资金从“奖补”变为“股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机制,制定《宁波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职能,规范基金运作,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和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宁波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政府资产池管理,建立资产盘活动态机制,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四)坚持底线思维,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当前与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筑牢风险防范制度机制。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强化财政、国资、金融等部门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分部门的一般性支出科目执行预警亮灯和通报机制,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能力。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跨周期化债调剂资金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面实施乡债县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基层“三保”运行监测,从财政收支等六个维度对区(县、市)财政运行进行精准画像,实施常态化风险预警。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等重点,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二、下半年财政面临的形势和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下半年,随着中央、省、市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的持续发力,全市经济运行将延续平稳恢复态势,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提供了基本支撑,但由于土地市场持续偏冷,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财政综合财力稳定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同时,科技、教育、人才、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宁波西枢纽、甬江科创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一批重大项目都需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财政紧平衡形势将更加严峻,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挑战。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打好宏观政策、扩大内需、改革创新组合拳,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强化财政政策集成,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重打好政策的“组合拳”,围绕稳增长、稳就业、防风险等,及时出台、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调性强的政策措施。优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部门和区(县、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预算执行监控,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健全全市支出动态监控机制,切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管好用好专项债券,优化债券使用方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二)健全资源统筹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健全增量资金与存量资金、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机制,严格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增强对重大项目、重大片区建设的要素保障力度。加强政策综合应用,灵活运用PPP、REITs、风险补偿、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政策工具,发挥好“财政+金融+国资”的支撑撬动作用。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省资金用于帮扶企业、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协同,完善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新增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充分利用公物仓加强存量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利用。

    (三)加大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打造共富民生样板

    补齐民生短板,坚持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持做好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民生政策。深入实施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增收、减负、共享、补偿四条路径,加强政策统筹优化,为加快构建橄榄型社会、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政策资金支撑。谋划构建社会建设预算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社会建设预算支出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完善社建预算基本框架、制度体系、标准体系、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民生保障需求和民生政策论证评估情况等因素,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推动全市民生政策基本均衡可及。

    (四)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一老一小”等领域“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优化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式,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建立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通过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促进市域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协调发展,增强生态保护区域财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硬化预算约束,稳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