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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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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10 11:01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准备工作,7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越舜带领下,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了深入调研,听取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8月初,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了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宁波甬港联谊会等六个重点监督部门的报告。在汇总梳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财政税收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提信心、稳增长、优环境、促发展,经济运行呈现恢复向好态势,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总的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财税收入稳步回升。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072.3亿元,同比增长1.2%,较一季度提升4.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9亿元,完成预算64.9%,增长9.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186.97亿元,完成预算60.6%,负增长2.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6.23亿元,完成预算27.2%,负增长46.5%,主要受土地出让因素影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71亿元,完成预算48.9%。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1842.9亿元,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920.5亿元,增长8%。从收入趋势看,1—6月逐月累计增幅分别为-6.4%、-0.5%、-4.7%、0.2%、0.3%、-0.9%,呈现小幅波动和逐渐收窄态势;从级次情况看,每月地方级税收收入均维持正增长,并与中央级税收收入保持两位数的增幅差,其中4月份达到26.6%,体现税收对地方财政的增长贡献。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3.1亿元,完成预算的55.3%,同比增长3.6%。精准实施助企纾困,上半年累计减税降费103.4亿元,优化惠企政策兑享,半年度涉企支出214亿元;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效能,今年累计争取专项债351亿元,有力支持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助力产业体系发展,上半年累计兑现12亿元,用于产业提升和企业数字化转型;稳外贸促消费,上半年落实外贸财政扶持政策5.6亿元,累计发放消费券6亿元;保障改善重点民生,教育支出增长9.2%,支持落实“双减”政策、学前教育学位扩容等经费保障,推动新一轮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卫健支出增长4.4%,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宁波大学医学部等项目建设;农林水支出增长16.8%,持续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力度;推进文化体育建设,市本级支出1.9亿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惠民,4.2亿元助力亚运会赛事。

    (三)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探索构建体系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制度体系,以更加精准的转移支付,实现更加均衡的财力保障,提供更加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产业政策整合提升,聚焦“大三农、大智造、大商贸、大文旅”四大产业政策,优化整合跨部门同类型政策,建立健全财政产业政策管理机制;系统推进“拨改投”改革,整合部分资金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对产业项目实施股权投资,实现财政资金由“奖补”变“股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机制,统一管理职能,规范基金运作,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和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强化政府资产池管理,建立资产盘活动态机制,有效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四)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分部门的一般性支出科目执行预警亮灯和通报机制,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能力;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跨周期化债调剂资金机制,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面实施乡债县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基层“三保”运行监测,对区(县、市)财政运行进行精准画像,实施常态化风险预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履责体系,全面完善纵横贯通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上半年预算执行虽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关注重视。

    (一)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下半年,随着中央、省、市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的持续发力,全市经济运行将延续平稳态势,加之去年基数较低原因,将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提供基本支撑,但由于经济增速换挡、落实减税降费和土地市场偏冷等因素,加之上半年石化等重点支柱行业跌幅较深,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同时,科技、教育、人才、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基层“三保”任务不轻,宁波西枢纽、甬江科创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一批重大项目,需要投入更多财力支持保障,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二)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总体看,虽然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有一些管理领域的问题亟待改进,主要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合理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进度不够均衡,预算刚性还需强化;部分预算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重视不足,一些支出半年度执行率偏低,有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论证不够充分,个别支出政策存在边界不清、事权不明、职责不配、重叠交叉等情况;绩效管理的制度建设、流程安排与改革要求还有差距,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制度和办法还不健全,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尚未真正实现挂钩。

    (三)风险防范仍需高度重视。根据财政部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办法,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增收基础不稳和还本付息压力,各级政府还债任务普遍较重,个别地区债务风险明显偏高。结合当前发展实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基本支出和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全市财政收支将处于“紧平衡”。根据全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化债期限虽有所延长,但部分区(县、市)由于存量债务规模较大,经济底子相对薄弱,且化债渠道和手段明显受限,需关注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确保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抓开源、重节流,力促财政平稳运行。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储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强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和资金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要努力挖潜增收,壮大财源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拓宽税源增收渠道,围绕新兴行业、科技型潜力初创企业,着力建项目培财源、兴产业培财源、强企业培财源,做好优质潜力财源培育服务工作,并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要加强市区库款管理调度,提升各地均衡调控能力,更好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三保”支出。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低效和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

    (二)严规范、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客观分析重大公共政策出台对财政支出整体影响,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全过程预算管理链条,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要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资金管理各环节,通过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优化资金分配审核流程,确保资金安排体现政策导向、资金使用直接惠企利民。

    (三)强监督、防风险,守牢债务安全底线。要持续跟踪分析宏观形势、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等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根据实际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妥善处理好稳增长、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要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要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努力向上争取额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聚焦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短板领域,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要压实各级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精准有效做好化债工作,着力在“控、降、提、督、防”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