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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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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10 14:28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妇儿工委办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发文,确定宁波市列入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一年多来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政策体系更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含29家职能部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市直单位职责分工和各区(县、市)禀赋条件,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发布市级试点单元和区(县、市)项目清单,细化建设任务,实行挂图作战,亮灯推进。三是开展理论研究。成立全省首个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研究院,建立由儿童公共政策、规划、教育、安全、产业、医疗健康、生育养育、文体供给等相关领域共34名专家组成的智库,开展《构建生育友好社会打造儿童友好城市对策研究》《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发展指数》等课题研究。四是探索数智赋能。推动“浙里E童爱”数智系统试点建设,基于儿童友好七大领域建设童优享、童空间、童护航、童资讯子场景,对儿童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进行业务协同、流程再造,横向并联市级相关部门,纵向形成省市县三级数据集成,为儿童及家庭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树立标杆意识,公共服务更完善

    一是提升教育普惠服务水平。顺应广大儿童及家庭需求,“甬有善育”“甬有优学”和“教育助学”“婴幼儿托育”先后入选2022年、2023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逐步破解入学难、入园难、入托难。二是提升儿童出行质量。宁波地铁连续十年为儿童送出节日福利。修订《宁波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和《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扩大儿童免费乘坐范围,于2022年7月正式实施。三是提升儿童医疗服务。在市康复医院开展儿童康复中心建设,在市妇儿医院、宁波明州医院率先开展儿童友好病区建设。加强市妇儿医院儿科诊疗与保健的服务能力,发挥好市级专科医院在全市的带动作用。四是优化儿童健康指导。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连续4年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成功入围2022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系全省唯一。完成对全市60多万中小学生脊柱侧弯普查,干预治疗近6万人次。开设全省首家运动康复门诊,遴选首批84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供专业课外服务指导。

    (三)坚持底线思维,权利保障更健全

    一是健全儿童关爱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关于持续推进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等,今年1.42万非本市户籍儿童凭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市户籍儿童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以“弱有众扶”为目标,强化保护措施,提升服务标准。二是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水平。调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孤儿每月基本生活保障达3024元/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每月生活保障达2419元/人,均较上年度增涨17.2%),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我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持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三是畅通儿童参与渠道。聘任首批儿童友好大使、“小小体验官”,在政策制定、环境提质等方面参与体验。培育各级各类儿童观察团100余个,畅通儿童诉求表达渠道,探索儿童意见建议征集、交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

    (四)聚焦儿童所需,成长空间更优化

    一是推动试点建设。提质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学校、社区、病区,推进既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滨水空间、运动场地等适儿化改造,建成最美上学路100余条(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在鄞州区召开全省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鄞州区“最美上学路”“精准接送系统”“限时接送智慧管理”),建设宁波图书馆儿童阅览室、宁波帮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北仑区儿童友好综合文体中心等项目。二是打造标志性项目。开通全省首列儿童友好地铁专列,打造全省首个儿童友好商圈,推动全省首个全龄段、无动力儿童专类公园等公共空间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亮眼工程”和“清凉工程”,全市中小学普通教室灯光达标率达100%,空调安装16670间,学生宿舍安装空调35781间。三是选树空间样板。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在宁波落地,组织首届儿童友好城市空间设计作品征集大赛,邀请儿童作为现场评委,入围总决赛空间设计作品30个,有效选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空间样板,促进儿童成长空间的建设水平。

    (五)提升服务实效,发展环境更优越

    一是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设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267个,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儿童之家190家,累计开展活动10716场,服务儿童达11万余人次;累计命名市级示范家长学校9批499所,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打造15分钟亲子阅读圈、15分钟幼托服务圈,丰富儿童文体需求供给。二是净化网络环境。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网络保护生态治理行动,聚焦儿童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网站、平台环节和服务类型,及时消除儿童网络负面影响,保障儿童网络合法权益。三是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将全市各级学校、幼儿园列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明确安防工作制度。壮大“护学岗”力量,固化由民辅警、教师、保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高峰勤务力量和快速响应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出行安全。四是营造社会氛围。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并推广宣传语,对logo赋权使用。各地标建筑为儿童点亮象征友好的蓝色之光,共庆国际儿童日。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100多场。中央及省市媒体新闻报道100余篇,多次在全国、全省相关活动中作经验介绍。

    (六)强化工作辨识,两个特色更显著

    一是普惠生育养育。成功入选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托育服务管理、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托育机构星级评价等一揽子政策。提高婴幼儿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婴幼儿医保参保财政补助由660元提高到1000元,医保报销比例为80%至90%,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提升早期服务水平,打造“家门口”入托工程,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97个,镇乡(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达到98.7%。二是创新产业发展。强化协同服务、精准辅导、梯队培育,坚持“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壮大一批”三步走,全年新增儿童用品相关高新技术企业32家,儿童相关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51家。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智慧系统、柔性光谱智能调光LED护眼灯等5个儿童相关产品推荐为年度市级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提高儿童相关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动力。宁波市儿童友好实践基地(时尚服饰文化)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挂牌,致力于儿童时尚服饰文化展示、儿童服饰设计研发、童装产业安全管理等三方面,探索制订《幼儿园服团体标准》。

    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为全市儿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区(县、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的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刚刚起步,与国家和省创建工作要求相比,与儿童、家庭的期盼需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竞争压力持续加大。虽然经过一年多共同努力,我市已列入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但是列入名单的城市不是一个称号,主要任务是建设,要重点做好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持续创新儿童友好实践,推进儿童友好示范,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总结实践探索中的典型经验,全域推进宁波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同时,入选全国第一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14个城市,特别是省内的杭州市和温州市都投入了不少城市资源,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二是创建能力还有待提升。儿童友好创建是一项创新工作、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标准在逐步探索之中。市政府妇儿工委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人员不够稳定,统筹领导能力还有待加强,在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合力汇聚、指导服务等方面还远远不够,创建工作在不同领域和地域存在不平衡性。

    三是创建目标定位不够高。我市的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是“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市已经明确的工作任务、指标,也有一些宁波特色的内容和自我加压的要求体现,但缺乏系统研究和整体思考,难逃大拼盘的窠臼,缺少对自身工作短板的认知(由于没有相关数据支撑,与同类城市可比较、可量化的对比尚未建立),也缺少重大标志性项目支撑,儿童真正有获得感的创建成果不够丰富。

    四是影响儿童成长的负面因素依然存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目的在于为广大儿童营造更安全更有利的成长和发展环境,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还有许多负面因素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如儿童因心理问题等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多次发生,儿童遭受家暴、校园霸凌等舆情引发社会关注等,这些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初衷背道而驰,需要全社会认真面对并积极寻求解决和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聚焦体系建设,推进一批政策出台。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启动“宁波市儿童友好·光合计划”,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建设路径。落实落细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今年编制完成儿童友好学校、病区、社区、公园、商圈、图书馆、最美上学路等十大建设指南,逐步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的儿童友好政策支持体系。

    (二)聚焦部门联动,推动一批试点落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整合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全方位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的建设,加大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空间的适儿化改造。谋划好儿童医院、儿童公园、青少年海洋运动中心、少儿图书馆等标志性项目,提升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水平。

    (三)聚焦全域推进,培育一批区域亮点。各区(县、市)同步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百万人口以上区县争取列入省级培育名单,努力形成“1区1品N个特色区块”的建设格局,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代表性的儿童友好空间、服务成果,形成“城区、镇街、社区”三个层级的儿童友好特色区块空间。

    (四)聚焦宁波优势,助力一批特色见效。宁波在国家“五个儿童友好”基础上,增加“生育养育”“产业发展”两个特色友好目标。在鼓励生育养育方面,释放更多正向信号,营造生育友好的环境氛围。在扶持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利用我市民营经济优势,培育儿童友好示范企业,推动更多本地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外地优质产品“引进来”,打造儿童产业生态链,创造新的供需增长点,助力儿童传统产业升级。

    (五)聚焦儿童参与,开展一批主题活动。做好儿童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把儿童权益保障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搭建儿童参与城市建设、社会生活的平台,培育儿童友好社会组织,组建各级各类儿童观察团,拓展儿童参与城市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立体式宣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进展和成效,形成儿童友好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