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高新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宁波高新区管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受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有较大变化。按照预算法及市人大常委会对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将2022年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调减增值税1.7亿元、个人所得税0.97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43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58亿元、其他税收收入0.92亿元,调增企业所得税0.22亿元,合计调减税收收入5.38亿元。
2.调减专项收入0.35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03亿元,调增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2亿元、罚没收入0.28亿元,合计调增非税收入2.5亿元。
3.调减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亿元,为调整与镇海区贵驷街道社会事务资金结算方式(由高新区安排支出调整为纳入市财政体制结算)减少的结算补助收入。
4.增加调入资金0.09亿元,为从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上述调整后,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50.94亿元调整为48.06亿元,减少2.88亿元,同口径不考虑留抵退税因素增长7%,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加上减少的转移性收入2.91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59.93亿元,减少5.79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项目支出4.71亿元,其中:中央留抵退税等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区级预算2.04亿元,贵驷街道社会事务支出1.21亿元(结算方式调整),重点项目预留资金1亿元,年初预留0.46亿元。
2.调增预备费0.7亿元,为根据疫情防控等不可预计因素增加安排预备费。
3.调减上解上级支出1.78亿元。
根据上述调整后,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54.49亿元调整为49.78亿元,减少4.71亿元;加上增加的预备费0.7亿元、减少的上解上级支出1.78亿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9.93亿元,减少5.79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1.新增土地出让金收入0.02亿元,主要是零星补缴收入增加。
2.调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亿元,主要是新小区开发项目减少。
3.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主要是相关项目增加。
4.调减政府基金转移支付收入4.95亿元,主要是出让地块推迟,出让金补助收入减少。
根据上述调整后,2022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亿元调整为1.02亿元,增加0.02亿元;加上减少的转移支付收入4.95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72.07亿元,减少4.93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调减城乡社区支出6.59亿元,主要是出让金收入减少调减相关项目支出。
2.调增其他支出0.11亿元,主要是增加社区建设配套支出。
3.调增上解支出1.55亿元,主要用于贵驷街道土地出让金结算。
根据上述调整后,2022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76.49亿元调整为70.01亿元,减少6.48亿元;加上增加的上解上级支出1.55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72.07亿元,减少4.93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