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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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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24 11:52
  • 来源:市人大常办
  • 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教育局局长  毛才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教育活力,整体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力满足人民群众优质教育需求。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92所,增加班级2464个、学位114018个;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净增6.56万人,增幅9.81%;义务教育专任教师净增4944人,增幅12.01%;全市义务教育(含残疾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每年均保持100%。2017年,所有区(县、市)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率先实现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区)“满堂红”。2019年,江北区建成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全国仅2个)。2020年,省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启动,宁波首批入选小学20所、初中11所,入选数量居全省前列(小学入选数第一,初中入选数仅次于杭州)。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公布,宁波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情况、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等表现亮眼,公共教育服务满意度在120个城市中位列全国第五。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度性革新,不断优化区域教育治理生态。2018年,启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陆续在全市284所学校开展试点,占比达35%,北仑、象山于2021年全面试点。按照分批推进原则,中小学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比例计划于2022年底前达到80%,所有单独设立党组织的公办中小学于2023年9月原则上全部调整到位。

    二是党政统领提升教育改革组织领导力度。针对近年来党中央部署的义务教育领域重大改革工作,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改革事项,有效凝聚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力量狠抓落实,形成“党委管、政府抓、社会拥”的良好工作格局,“双减”、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等各项工作举措均按要求平稳落地。

    三是坚定使命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融入式、嵌入式、渗入式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师评价方式改革,坚决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推进“红色根脉”思政课改革创新,深入挖掘“红色根脉”宝贵资源,打造可听、可看、可体验的思政课程体系,重点推进“4个100”项目(打造“思政金课”100例,录制100例党史微课,评选100本红色读本,宣传报道100个校园红色景观),《守好“红色根脉”思政课改革》获2021年度宁波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

    (二)深化综合改革,实现教育高质轻负发展

    一是以生为本,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高效课堂教改,引导中小学生开展跨学科探究式学习、项目化学习、问题解决式学习,13所中小学入选省STEM教育与项目化学习基地建设学校。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建立学困学生帮扶制度,探索兴趣特长为导向的一贯制全链条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初中生“科技素养大讲堂”。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2021年获义务段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

    二是落实减负,抓好作业考试管理。聚焦作业分层分类改革,全域开启建设浙江省作业改革项目实验区。重点围绕22所作业改革试点学校,进行校本作业、分层作业、作业评价与反馈等方面的探索实践,鼓励“晚十点不作业”、每月一次“无作业日”,每月一次分学科组织作业设计、实施主题培训,不断创新分层、分类作业设计与管理方式。加强教材管理和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严禁超标教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规范初中分层走班,有效减轻学生考试压力。

    三是素质导向,创新“五全”课后服务。自2021年9月起,所有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基本形成“托管+晚自习(初中)+周末开放”的宁波特色“五全”课后服务模式,课后服务学生参加率90.36%,教师参与率95.24%,2022年暑托服务全大市380所义务教育学校共计开设2486个暑托班级,参与学生9万余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成立宁波市体育、艺术、美术、劳动、综合五大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五中心”),统筹各方社会公益资源,构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一体课后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发布市级素质教育精品课程500余门,奥运冠军杨倩、石智勇及市书法家、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等10人成为中小学素质教育首批特聘专家。

    (三)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一是优化区域布局,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依据我市学龄人口变化趋势规划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大新建、改扩建义务段学校力度,切实解决人口集中区域学校学位紧张问题。2022年,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各方意见建议,由市人大代表聚焦群众关切,投票选出“新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0所”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截至8月底,江北中心学校、中河街道初级中学、鄞州区江东中心学校教育集团江南校区等13所中小学完成竣工并交付使用,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67万个。

    二是大力建设标准化学校,提升薄弱学校。加大资金投入,配足配齐学校实验室、图书馆、教室电教网络等基础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向偏远农村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各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创建率达98.78%。2016-2021年,以项目补助方式共完成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118所,改造面积67.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大幅改善。

    三是积极组建教育共同体,缩小城乡差距。2020年起,围绕“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全市各区(县、市)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优质学校管理模式、教学经验向相对薄弱学校辐射下沉。2021年底,教共体覆盖所有乡村学校和60%以上镇区学校。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农村学校,打破义务段城乡学校校际壁垒,促进师资流动,缩小校际差距,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目前90%以上公办义务段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

    (四)创新体制机制,建专建强教育师资队伍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配置及待遇保障。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跨学段、跨学校、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剂,形成“县域挖潜、市域调剂、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新机制。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41764名,已达到国家编制标准(按照2021年教育事业年报学生数测算),但相较于省里确定的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附加8%的标准,仍有4.8%左右的缺口。积极招聘引进高学历人才,2021年全市初中教师新增硕士研究生近200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5.7%。推进教师待遇权益保障,我市目前已达到“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双减”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发放已全面落实,2021学年人均发放额约1.6万元。

    二是健全培养体系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出台《宁波市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20-2022年)》,配套实施《宁波市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新锐教师航基启航工程、名师骨干拔节扬帆工程、甬城教育名家领军工程实施方案》,完善以校本研修、教师选修为基础,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为抓手的分层分类、分段分科教师全员培养培训体系。打造“教坛新秀、学科骨干、市名师、省特级教师”等名优骨干梯次成长体系,全市义务段在职在岗正高级教师60人,省特级教师87人,市名教师141人,市学科骨干教师395人。搭建起集师范生实践基地、师范院校专业教师实践研究基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基地为一体的教师发展成长平台,全市共有义务段市级教师发展学校34所,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7所。

    三是均衡师资推动城乡教师有序交流。近三年,城镇和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以及薄弱学校交流累计1100余人,其中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800余人。启动实施两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通过名师带徒、名校访学、连片指导、网上名师工作室、名师乡村工作驿站(乡村基地学校)等项目,整体提升乡村教师育人水平,其中名师带徒活动总计引领397名乡村骨干教师。建立118个乡村义务段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乡村名师工作驿站,初步搭建起城乡教师发展共同体平台。

    (五)规范教育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规范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每年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20年起,全面实施“公民同招”制度,全市义务段统一入学报名平台投入使用,实现报名无纸化、信息公开化,严禁民办学校提前锁定生源、“掐尖”招生,切实治理招生秩序。2021年起,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合理配置师资,有效抑制了择班之风。充分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2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率(含购买学位)达95%以上。

    二是不断完善特殊群体关爱制度。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每年600万元,逐年完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目前,全大市共计10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2377人,特教专任教师数380人,义务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连续三年达100%,全市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315个,已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全面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做好贫困生帮扶,建立政府兜底、社会广泛参与的资助工作机制。2019-2021年,义务段学生享受生活补助、爱心营养餐、免住宿费等资助总金额分别达5113.5万元、3679.1万元、4084.2万元,实现低保家庭、低边家庭、特困人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全市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情况。

    三是创新建立现代教育督导制度。以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为根本指向,不断健全教育督导体系,确保教育发展方向与时俱进。2021年,围绕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目标,修订《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并成立市评估监测研究中心,紧盯政府履职、学校办学和教育质量等领域,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指导,初步建立起符合国家要求、体现区域特色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新体系。同时,在省内首创人民教育督导员制度,打造资源开放、流程重塑、结果共享的智慧督导平台,从人才和技术两方面,不断强化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优质教育资源呈结构性短缺

    中心城区的热点义务教育学校(校区)学位供不应求现象较为突出。2020-2022年,发布招生预警的学校(校区)分别为58所、77所和68所,其中,中心城区学校(校区)分别占83%、87%和94%。农村还存在义务教育师资能力不足、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与中心城区相比有一定差距。以特级教师分布为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特级教师总共67人,“老南三县”为9人,“中心三区”为33人。

    (二)“双减”工作尚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教师负担有待减轻。“双减”后,课后服务的全面实施给教师增加了工作量,教师用于教研活动、备课、业务提升等时间减少。二是教育观念有待重塑。社会、家庭方面的应试教育观念根深蒂固,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课后服务有待丰富。部分学校还存在课后服务形式单一、内容单调等情况,难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三)民办学校治理步伐还需加快

    通过“公民同招”、规范“公参民”学校、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序发展乱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今年9月秋季入学后,全大市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但对于民办学校使用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清理规范工作还需加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常态化监测和保障机制还有待建立。如何加快推进“民转公”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核编补缺,引导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协调、均衡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思考。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关于义务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对标共同富裕先行市定位,按照“补短提质”的总要求,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工作,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形成政府主责、部门联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优化教育资金投向,保障教育投入(特别是偏远、薄弱学校资金投入)稳定增长和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实现生均教育事业费、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持续增长。同时完善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扬峰填谷”。

    (二)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精准预测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随迁子女流动趋势,加大教育用地供给,及时调整优化教育规划布局,实现区域教育资源3-5年的宏观把控与空间预留,从校网布局上有力解决“城乡不均、校际不均、学位不足”问题。加快推进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学校在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师交流、办学资源等方面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促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

    (三)健全评价机制,激发教师活力

    注重师德典型引领,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常态化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动态,引导广大教师形成正确价值观。改革引人用人评价,灵活采取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智相结合的方式,量身定做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和目标任务,系统打造包括各类研训在内的多元立体化新进教师培训体系。完善激励考核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科学设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指标,扩大中小学校职称评聘改革试点范围,推动教师岗位能上能下,绩效分配向班主任、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不断完善定期议教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片区督学制度,建立区级领导包片,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以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力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快速、均衡发展。同时,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责任监督和问责办法,将教育履职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和政绩、年终绩效考核,全程跟踪督查,严格奖惩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